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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演苏:车险销售应禁用“全险”一词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7-02 14:08 来源: 中国经济网

   “应该禁止在保险销售中使用‘全险’一词,否则极易被扣上欺骗或误导的帽子。”6月30日,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院长郝演苏与平安车险相关负责人,在央广经济之声天天315栏目中公开呼吁。

郝演苏:车险销售应禁用“全险”一词

“车险里没有全险!使用全险概念向消费者兜售产品,会使消费者误认为买了全险,所有事故都能全陪。一旦车主遇到保险免赔的事故,就极易发生纠纷。拿平安电话、网络销售来说,就已经全面禁止用‘全险’做销售话术。”平安产险车险理赔部负责人吴先生如是说。

  据了解,所谓的“全险”通常指的是车险中的“交强险、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盗抢险和车上人员险”。但还有很多特殊的事故需要单独投保附加险才可获得赔付,常用的附加险如:划痕险、玻璃单独破碎险、涉水险和自燃险等都需要单独购买。

  生活中,因车主不了解车险而引发的纠纷着实不少。“玻璃都被砸碎了,怎么就不能赔?”王女士很是不满,尽管保险人员一再解释“玻璃单独破损险需要单独投保”且车险条款中也明文标注了这一点,可王女士依然很委屈,“上万字的车险条款,有几个车主能看得完、记得住?”

  就此,平安产险团车部负责人李女士介绍说:“车险条款是严谨的格式合同,内容的确很复杂,难免会把一些重要信息淹没,平安车险销售顾问会在投保时会尽量为车主介绍清楚,最近我们还将条款中的重要部分翻译成网络图片语言,以便消费者阅读和理解。”

  把复杂的内容简单化,是网络时代的特征,继脱水版政府工作报告红遍网络之后,近期由平安车险制作的脱水版车险条款再次吸引网友目光。“三者险是赔别人用的、交强险是国家规定必须买的”生动的图示加上口语化的解释,车险的常用功能被通俗的解读出来,这就是“脱水”的神奇功效。在网络读图时代,这种“脱水”的表达,更容易被百姓接受。

  即便如此,仍然有消费者对车险条款的复杂性表示不理解,“投保了车损险,又让单独投保一堆附加险也就算了,但如果不买不计免赔仍然不能得到全陪,这也太复杂了。”浙江车主张先生表示。

  “其实保险条款的设计,也是为了让费率更加灵活,以适应不同消费者的需求。如北方有些城市雨水少就不需要涉水险、有些车主停车环境好也就不需要划痕险和盗抢险,还有车主认为自己技术好,希望进一步降低保费,因此设计了不计免赔。”郝院长介绍说。

  据了解,像玻璃单独破碎险、车身划痕险、涉水险、自燃险等都属于车损险的附加险种。若不投保附加险,保费会便宜许多,但如遇相应损失时,则不能获得赔付。车主可根据自身特点灵活选购,从而最大限度的为自己节省保费开支。

  如今,保险公司已开始重视与消费者沟通的有效性,在保险销售环节,不再只是象征性的对消费者进行“条款告知”,而是尽可能让消费者“理解条款”。以平安车险网销平台为例,在备选的车险条款旁边,都分别注明了条款解读与案例演示,帮助消费者快速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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