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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法实施十年以来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7-03 01:28 来源: 第一财经日报

  据媒体报道,日前财政部副部长王保安表示,政府采购法颁布10年来累计节约财政资金6600多亿元。中国政府采购规模10年来增加10倍,由2002年的1009亿元增加到2011年1.13万亿元。全国政府采购总量中进口产品比例保持在3%以内。

  10年来累计节约财政资金6600多亿元,每个公民都应为此欣喜,政府采购法带来的益处不容置疑。

  不过,人们的感知并非来自于生活中孤立的某一个方面和数据,而多半是出于对实际生活的信息综合——当各地方政府“天价采购”事件频出——2010年5月,长春市某机关采购了一台索尼笔记本电脑,成交价格达29570元。2010年12月,辽宁抚顺市财政局办公室采购苹果公司iTouch4当U盘,苏州交巡警支队欲购iPhone4做警务通——人们对政府采购的状况恐怕还有更高的要求。

  而至于政府采购中的腐败乱象,更是长期为人们所诟病。比如此前有媒体报道称,海口市一家无软件企业资质证书、中标前无缴纳社保资金记录、无缴纳营业税记录、无办公地点、无联系方式的“五无”空壳公司,在注册成立后4个月内连续在政府采购中中标。而由于缺乏有效监督,暗箱操作、吃回扣等潜规则也早就不是什么秘密。

  在此笔者建议,财政部不妨拿出十年来政府采购的具体账单,让公众来看看节约的6600多亿元到底是如何发生的,将知情权和监督权还给公众,让公众可以发自内心来分享节约6600多亿元的成就和喜悦,同时,也让大家看看,循此办理,我们是否还能把工作做得更好,不断完善政府采购法,节约更多的财政资金。

  一个显而易见的事实是,政府采购法颁布仅10年,基本的制度框架才刚刚成型,从一部新法的实践历程来看,它仍处于初级阶段。这意味着,政府采购法必然存在些许漏洞和缝隙,以及可能遇到尚未纳入规范轨道的新状况,使得一些对权力缺乏基本的谦卑和敬畏的单位和个人趁机规避政府采购法,造成财政资金的严重损失与浪费。

  因此,在政府采购法实施10年的总结中,我们需要的不仅是光鲜的数字和耀眼的成绩,更需要直面问题的勇气和信心。毕竟,任何被漠视的纰漏都有可能阻碍甚至架空政府采购法的正义路径,让一些表面看起来堪称完美的制度设计,在执行中显得诡异而可笑。

  (羽人三,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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