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苹果支付唯冠6000万美元和解 雪豹象征索赔50万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7-03 17:15 来源: 中国网

  正当苹果支付6000万美元,与唯冠达成和解之际,本土企业江苏雪豹日化有限公司却即将与苹果公司“对簿公堂”。

  记者7月2日致电江苏雪豹了解到,该公司已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提交了民事诉状,起诉苹果电脑贸易(上海)有限公司侵害其“雪豹”商标权,要求对方停止侵权行为、公开道歉以及赔偿50万元。目前法院已经受理此案,并定于7月10日开庭。

  面对苹果向唯冠支付6000万美元这一天文数字,本土企业江苏雪豹所提出的具体赔偿金额继而成了人们关注的一大焦点。

  “我们只求正名,不图钱。”对于记者的疑问,江苏雪豹方面给出的答复颇为明确。该公司一位相关人士告诉记者,其实早在1994年,江苏雪豹就分别在多种类别注册了“雪豹”商标共42件。其中1997年在第三类商品注册的“雪豹”商标,于2008年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2000年公司在第九类商品注册的“雪豹电器”(“电器”不在专用权范围)商标。此番苹果公司在完全不顾及优先注册权的情况下,擅自在中国市场上出售的“SNOW LEOPARD”操作系统仍然取名为‘雪豹’,在他们看来,是对江苏雪豹公司商标的一种侵权行为。

  采访中,该人士特别强调,唯冠公司获赔6000万美金一事对江苏雪豹公司的影响并不大。虽然苹果是全球著名品牌,但经历了10多年的发展,作为中国驰名商标,江苏雪豹注册商标的无形资产也不容小觑。此番江苏雪豹与苹果公司对簿公堂,丝毫没有外界所谓的“大赚一笔”的说法,而是完全基于维权考虑,为中国品牌正名。

  而一份江苏雪豹公司提交法院的诉讼请求也印证了该人士的说法。记者了解到,这份诉讼请求大致包含了以下几个方面:停止侵权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并销毁侵权产品和包装;删除互联网上涉及“雪豹”字样的内容;在互联网和全国性报刊上公开道歉、消除影响;赔偿50万元人民币以及由各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

  对于“50万”这一数字,该人士表示,原先江苏雪豹并没有提出任何经济方面的赔偿,但最终考虑到一些必要的律师费用和诉讼费用,为此提出了这一象征性的赔偿数字。

  观点

  获得赔偿不等于鼓励“碰瓷”

  从唯冠到江苏雪豹,虽然孰是孰非暂没有一个定论,但近期这些中国企业与苹果公司在知识产权上的“瓜葛”却引起了诸多网友的热议。

  不少力挺中国企业的网友认为,作为知识产权大国,美国大肆宣扬“智力”保护的重要性,三番五次地动用“WTO”规则刁难中国企业,充当国际知识产权“卫士”。然而,作为美国高科技企业旗帜的苹果公司,却无视中国《商标法》的存在,堂而皇之地大肆使用中国企业的商标兜售产品,实在令人唏嘘。

  然而,也有一群“果粉”却持有不同的观点。有甚者的说法更是异常激进:“大陆”存在这样一批皮包公司,专营知识产权保护程序空子,瞄准国外著名企业在国内抢注相同或类似名称及商标,其目的就是预备敲诈。N年前曾帮同学代拜耳诉“拜耳科技有限公司”,公司老总恬不知耻地说:拜耳那么大,给我2000万元就注销,500万元不够我这几年猫着的。倒是一些专家和内部人士的观点颇为客观、理性。专家认为,就这起商标纠纷而言,苹果由于疏忽而埋单,最终支付赔偿,这在法律上并无争议。一方面案件中“IPAD”关联的巨大利益警示促进企业主动维护商标、重视知识产权的巨大利益,也提示了如苹果这样拥有庞大法律顾问和知识产权机构的跨国公司,也可能在知识产权领域疏忽犯错,这应成为中国企业的反面教材。另一方面,虽然此次中国企业获得了不菲的经济赔偿,但这一结果并不意味着鼓励国内企业“碰瓷”,以注册而后恶意诉讼的方式谋取不当权益,而是首先学会保护自己的权利,并在别人侵犯时学会维护自己的利益。(曲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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