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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没学校 但却有校长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7-04 02:19 来源: 北京晨报

  晨报讯(首席记者 王彬)冯某假称自己有美国内申大学的授权,在国内招生办学骗取了宫某等三个招生中介,而宫某等人明知其中有诈,依旧对外招生收取150万元学费。昨天,冯某和宫某等人在海淀法院受审。

  冯某今年已经74岁,以前是北京奈申国际教育咨询中心法定代表人,而李某、宫某、丑某是北京硕博苑教育咨询中心的投资人和员工,其中丑某和李某是夫妻。根据检察机关指控,自2009年开始,被告人冯某虚构自身具有美国内申大学授权的事实,以授权北京硕博苑教育咨询中心以美国内申大学的名义招生办学为由,骗取宫某、丑某、李某招生中介费用人民币18万余元。期间,宫某伙同李某、丑某在明知其所在的北京硕博苑教育咨询中心未取得招生办学资质的情况下,以美国内申大学的名义招生办学收取学员学费,非法经营数额达人民币150余万元。

  对于指控,冯某并不认可,“起诉书上说我虚构了内申大学授权的事实,这违反常理,我有美国大学明确的授权,是2009年任命我做的校长,同时对我的职权说得很清楚,一个有明确授权的人不需要虚构授权,而且这些都是在我授权的范围内。”冯某称,他没核实过内申的真实性,后来委托一个同学去核实,才发现该大学不存在。冯某表示,内申大学和他的联系人是崔某,说学历能够认证的也是崔某。

  李某表示,公司是她和丈夫丑某、还有以前的一个同事宫某一起注册,公司注册时就和冯某的公司签署了一个协议,内容就是负责招收美国内申大学金融学博士班的学员并负责教学。冯树林负责提供相关博士学位证书,学费是10.8万元,公司每招收一名学员都要给冯树林2.2万元的好处费。李某说:“我们也是为了多赚些钱,所以也就继续跟着冯树林继续干了。”

  在庭审的最后,冯某表示“我认为我不是诈骗,我没有参与,我自己是助绉为虐,但是我也是受骗人。”冯某称受利益的诱惑,对学员表示道歉,可以无条件退钱。宫某也表达了对学员的歉意,表示愿意接受法律的制裁。

  法官并未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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