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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一酒店“账外经营” 被追缴税款罚款3610万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7-05 07:51 来源: 深圳新闻网-晶报

  晶报讯(记者 易少龄 通讯员 曾晓燕 谭琳) 昨日,深圳市地税局第四稽查局依法对深圳市某酒店做出追缴税费2024万元,加收滞纳金684万元,罚款902万元,三项总计3610万元的处理决定,一起由公安人员提前介入,税务稽查人员历时两年半,税警联合查处的偷税案件正式“水落石出”。

  据了解,该酒店成立于1999年,注册资本2000万,经营范围是桑拿按摩、旅业、中西餐、卡拉OK、迪士高,国内商业,商务服务,经营期限至2014年3月。

  2009年10月10日,该局10多名稽查业务骨干、电脑专业技术人员与50多名公安人员一起联合对该酒店的经营场所进行了突击调账检查。调账检查所属年度为2005年1月至2009年9月。

  稽查人员对公安部门移交的资料进行分析,对该案人员的询问笔录中,酒店相关人员都提到老板授意他们在酒店的“的士高”和“卡拉OK”两个部门安装两套收银系统,其中一套经过财务系统做账,另一套不经过财务系统,现金收入连同收银小票一并由出纳交给老板的秘书,再转交给老板,之后立刻销毁所有单据;公安部门委托广东广深司法会计鉴定所对该酒店的账外经营情况进行了司法鉴定,并出具了司法会计鉴定意见书。鉴定意见显示,酒店有账外经营收入,酒店账表、表表、账账不符,没有按照企业会计制度编制财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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