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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医保缴费满6年 补缴期有望延至半年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7-04 14:29 来源: 深圳新闻网-晶报
深圳医保缴费满6年补缴期有望延至半年

  医保中断可否设置更长的宽限期?连续缴费是否能与报销比例挂钩而不与封顶线挂钩?昨天,市社保局召开《深圳市医疗保险办法》累计缴费年限和连续缴费问题研讨会,与会专家和市民代表就医保条例的修改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市社保局透露,从我市医保基金长远平衡角度看,最低累计缴费年限设定为25年,基金缺口也难以避免。针对市民的意见,市社保局正认真研究延长医保中断的“宽限期”,如凡连续参保6年以上者,可设半年补缴期。对于社会各届提出的合理意见和建议,市社保局将认真考虑、积极采纳,对于社保政策的制定与执行,欢迎新闻媒体来“挑刺儿”。

  深圳医保基本实现

  “应保尽保”

  5月4日,我市公布《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修订稿)》(以下简称《办法》)。其中第13条、20条关于医疗保险累计最低缴费年限长短、连续缴费年限中断后所享受待遇引发了广泛的关注和讨论。

  昨天,市社保局召开研讨会,邀请专家、市民代表出席。

  2011年全国人口普查公布的深圳常住人口为1035万,我市2012年5月底参保人数为1118万,已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

  制定医保最低年限

  旨在与社保法衔接

  就医疗保险设置最低缴费年限的质疑,黄险峰再次表示,我国社会医疗保险由原公费医疗和劳保医疗逐步改革而来,在改革的初期,对企业采取在职人员参保,退休人员直接纳入医保的做法,在职人员缴费、退休人员则可享受待遇;在职人员不缴费、退休人员则不能享受待遇。这种做法将退休人员待遇与在职人员缴费捆绑在一起,一旦单位经济困难中断缴费,退休人员待遇就没有保障。为此,国家《社保法》第27条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我市现行的医疗保险规定,退休人员的医保费用由养老保险基金支付,实行的是终身缴费制。即现在在我市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由养老保险基金为其缴纳退休后的医疗保险费。

  目前,在市人大审议的养老保险条例(修订案)中,已删除“养老保险基金为退休人员缴纳医疗保险费”的规定(已退休的人员原有待遇不作调整)。因此,医疗保险要制定相应的政策予以衔接。国家目前未规定统一的医疗保险最低累计缴费年限,但在《实施社保法若干规定》中要求各地规定,许多城市已有相应的年限的规定,我市也必须制定最低年限,否则养老保险修改后新退休人员的医疗待遇无法与社保法衔接。

  医保基金缺口难以避免

  政策的修改给我市医保政策带来两个变化。首先,养老保险基金不再为退休人员缴费(老人实行老办法),其次,我市需要按照国家标准设定最低缴费年限。这又给深圳基金带来一定的影响:缴费由全体缴费变为部分缴费;其次,据统计,每年我市新增退休人员2.5万人,人均退休金为2860元/年/人,人均缴费3946元/年,年缴费总额9867万元,而我市人均53岁退休,按照人均寿命79岁来算,每位退休人员人均余命26年,我市医保基金则人均少收10.26万元。

  从我市医保基金长远平衡角度来看,初始问题不大,目前我市医保基金尚有结余,目前我市有17万退休员工,相当于30多名在职员工养1名退休员工,而在广州则是3个人养1个退休员工。但随着人口红利的结束,和新增退休人员不断增加,累积到10年以上,将有25万退休人员不缴费。因此,即使最低累计缴费年限设定为25年,我市社会医保基金将必定出现亏空。未来填补亏空的办法,要么由财政压缩其他开支或通过增加税收予以补足;要么降低划入个人账户比例、降低退休人员的待遇;要么提高在职人员的缴费来应对。

  □数据

  从2009年起,我市住院医疗保险、农民工医疗保险已出现年度赤字。其中,以2011年为例,住院医保2011年度收入4.81亿,支出5.92亿,赤字1.11亿;农民工医保2011年度收入5.06亿,支出8.27亿,赤字3.21亿。

  晶报记者 孙妍/文 张定平/图

  “如果像大多数人说的,将宽限期延长至6个月或10个月,有没有政策依据?我们的制度设计需与公平相连接,不能因为个例而修正整个社保政策,即使要修正,也应该有很强的依据来支撑。”

  ——综合开发研究院公共政策与政府绩效评估研究中心主任王梅

  “能否针对不同参保人实行相应的宽容期?这项工作执行起来不太现实,因为社保系统太老旧,无法识别这么多的数据;即使通过发送短信提醒,也只能通知到交社保的单位,无法通知到每个参保人。呼吁人大加大社保预算投入,不能因为系统配置低而不为百姓服务。”

  ——市人大代表、市人大计划预算委员会委员郑学定

  焦点 释疑

  市社保局新闻发言人黄险峰再次解释了我市医保政策不存在“中断3个月即医保清零”一说,即使因中断缴费3个月,连续参保年限“归零”重新计算后,其首年仍享有11万元的封顶线待遇。据统计,我市参保人超过封顶线的人员仅为54人,占总参保人的不到百万分之五。此外,市社保局也透露,会认真考虑市民的建议,对于连续参保满6年的参保人,允许其有半年的补缴“宽限期”。昨黄险峰就市民关心的六大问题一一作了解答。

  1

  问:连续参保年限“归零”受影响的有多少人?

  答:“归零”后重新参保首年即享有11万住院封顶线待遇,而超过封顶线的人员仅为54人。

  黄险峰表示,2011年,我市参保人超过1110万,门诊4286万人次,住院35.1万人次,而超过封顶线的人员仅为54人,不足总参保人数的百万分之五,人均超额1.39万元。我市医保待遇高,社平工资高,即使是新参保人员,半年内医保基金支付的最高额度为5.5万元;参保半年后医保基金支付的最高额度就提高到11万(若参加地方补充,医疗最高支付额度为16万),其医疗需求可以得到较高水平的保障。即使因中断缴费超过3个月,连续参保年限“归零”重新计算,“归零”后重新参保后的首年即享有11万住院封顶线待遇,连续参保年限“归零”,医疗保险待遇并没有“归零”。

  2

  问:能否对中断原因予以区别对待,若非主观中断,允许个人补缴保持连续参保待遇?

  答:实际上难以操作。

  黄险峰表示,从社保记录的缴费变动情况统计,我市每年员工市内外流动达数百万人次,断缴的原因难以核查,难以作出真实客观的判断。同时,由于补缴费用(最少农民工医保一年只需缴144元)与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住院待遇支付的封顶的额度(5.5万—33万)相差悬殊,对没病不参保,有病补缴同样享受待遇的人员几乎没有约束力,有失公平。

  3

  问:连续缴费能否与报销比例挂钩,不与封顶线挂钩?

  答:此举不是进步而是退步。

  黄险峰表示,这样的规定前提是起点较低,参保时间长待遇高,参保时间短待遇低。但深圳住院待遇已经起步较高,如果采用这样的办法,实际上降低绝大多数参保人报销比例,这不是进步而是退步。

  4

  问:宽限期能否与参保时间挂钩,如设立参保1年为1个月宽限期,参保2年为2个月宽限期,参保3年为3个月宽限期?

  答:可以考虑。

  黄险峰表示,这个办法比较合理,但操作相对复杂,其结果与医保年度内中断参保超过3个月,重新计算连续参保年限的影响是一样的。

  市社保局局长秦群力表示,这个我们的确可以考虑一下。对于连续参保不满6年且中断缴纳医保3个月的,连续参保时间需要重新计算;但对于连续参保满6年的,可以允许设半年的补缴“宽限期”。因为连续参加6年后,地方补充医疗保险不设最高封顶线。

  5

  问:可否设置更长的宽限期,由中断参保超过3个月延长为6个月?

  答:风险更大。

  黄险峰表示,会出现更大的风险,即有能力交费却选择性参保的人群,一年只选择参保6个月,交1/2的费用即可与参保整年的人群享受一样的待遇。对于其他连续缴费的参保人不公平。

  6

  问:医保政策为何不是人大立法?

  答:人大立法耗时太长。

  秦群力表示,人大立法需要有两种途径,政府部门提出或人大提出立法要求。目前深圳有很多创新之举,人大立法要修改条例非常困难,一般要2年左右,如养老保险条例是由人大立法,而国家从2010年起实现了全国养老保险的转移接续,并规定单位缴费可按12%基数转移,但深圳至今单位缴费基数仍为10%,若参保人要转走养老保险,深圳需倒贴2个点,政策执行至今快3年,人大仍未修改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我市3年来为此倒贴了100多亿。这次没建议人大立法,是因为国家《社保法》的配套政策没出来,而深圳的医保待遇提高又很快,若是政府部门立法,只需市政府开会同意后,即可立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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