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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高温作业防暑降温措施 评:保障落实是关键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7-05 10:20 来源: 中国网

  据经济之声《央广财经评论》报道,每年到了高温季节,为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的呼声就会成为舆论热点,这种“呼吁”今年总算见到了成效。据新华社最新报道,国家安监总局、卫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已经制定并发布了《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这部管理办法对1960年公布的《防暑降温措施暂行办法》做出了修订。

  新发布施行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比暂行办法多了很多更“明确”的规定。办法明确,高温天气是指地市级以上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站向公众发布的日最高气温35℃以上的天气。新办法还划定了高温天气下作业的温度界限。比如,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用人单位应当停止当天的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

  在社会普遍关注的高温津贴方面,新发布施行的管理办法做出了这样的表述,“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针对曾出现过的变相减少或者扣发劳动者高温津贴的现象,新办法明确,用人单位应当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防暑降温饮料不得充抵高温津贴。

  另外,新办法还有一大亮点,就是明确规定了劳动者因高温作业或者高温天气作业引起中暑,经诊断为职业病的,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这几天,我国部分地区高温天气不断,像江西,昨天局部地区的最高温度超过40度。中央气象台预计,未来两天我国江南大部、华南东部等地还将维持35度以上高温天气,江南中东部的部分地区最高气温将达到38度。在高位席卷多个地区的当下,这部管理办法的出台可谓正当其时。经济之声特约评论员、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法学系主任姜颖对此作出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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