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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芝在美被罚巨款 LCD公司频现价格操纵案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7-05 22:55 来源: 中国网

  日前,一场反垄断集体诉讼案在旧金山落下帷幕。

  日本电子制造商东芝公司因在美联合厂商操纵LCD(液晶显示屏)价格,被罚款8700万美元,约合人民币5.5亿元。

  业内人士指出,法院对于罪名的认定和赔偿金的判罚,对东芝影响是巨大的,东芝在全球份额逐渐减少,在中国基本边缘化。东芝操纵价格案件的判定对市场和企业具有警示作用,值得国内市场借鉴。

  东芝坚称不违法

  外媒报道,因东芝涉嫌与其他TFT-LCD厂商串通一气,合谋操纵了液晶显示器面板的价格而被告上法庭。在众多选择了庭外和解的被告中,东芝在法庭上坚决应对并声称“未做过违法行为”“陪审团的判决有误”。 东芝公司表示,将采取必要法律措施扭转判决。

  北卡州旧金山联邦法院作出判决,认定东芝合谋操纵液晶显示器价格罪名成立。陪审团认定东芝的行为给原告方造成了8700万美元的损失。而按照联邦反垄断法规定,东芝必须支付3倍于原告方损失即2.61亿美元的赔偿金。

  东芝中国公司综合信息部一位人士告诉记者:“东芝各公司之间是并行的,各自有分属业务。”对于赔付一说,对方表示并不知情。

  “自今年东芝与索尼和日立合并成立另外一家专职公司。液晶显示器已经完全从东芝品牌中分离出去,东芝已经没有LCD液晶显示器这块业务。”东芝电子上海公司外联部人士表示。言下之意,似乎与LCD业务脱离关系。

  今年4月,索尼、东芝和日立三家公司与日本产业革新机构株式会社(INCJ)联合成立的液晶面板合资企业Japan Display成立并正式运营。同时,三星也分拆LCD业务,成立三星显示器公司(Samsung Display)。成为全球第一大显示器制造商。

  根据三家Japan Display的计划,索尼、东芝和日立将三家公司的中小尺寸LCD液晶触摸面板业务合并为一家新企业,各持有合资企业10%的股份,其余70%的股份由注资26亿美元的INCJ持有。

  东芝、索尼和日立成立合资公司之后,各自拥有中小液晶面板业务剥离,但法院对于此项那件的调查、起诉、审判显然在合资公司成立之前。

  帕勒咨询公司资深董事罗清启表示:“液晶上游往往容易操纵价格。 大型企业跨国涉及业务复杂,操纵价格案件,这个案件不能单从就跟来看,涉及国家的贸易制约手段。大型面板企业成立合资公司,是将分散力量整合强化能力,同时发力OLED多条线发展的表现。”

  操纵价格频繁再现

  近年来,液晶面板市场东芝日渐衰落,全球市场韩国三星、LG;日本索尼、三菱;友达光电、奇美占据市场主流,东芝LCD液晶面板更多集中在一部分中小尺寸的操作。

  “这几年,三星LG、日本夏普、松下、友达、奇美主流厂商联手操作整个美国和亚洲市场价格,由于美国市场监管严格,谋划反垄断企业多次遭到起诉和给予赔偿。目前整个全球电子企业有能力量产液晶面板企业较少,垄断性较强,很容易通过限量减产等手法,联合抬高售价获得高利润。”消费电子产业观察家梁振鹏表示。

  业内人士也指出,未来,有能力面板巨头联合操作价格的可能性越来越大。行业竞争激烈,针对大尺寸屏幕,日企除了夏普基本已经退出,留有为数不多的韩国LG、友达、奇美等,全球液晶面板企业越发高度集中,垄断性增强。

  “中国企业京东方、TCL等液晶面板虽然可以量产,但毕竟技术能力和良品率不高,没有能力参与国际市场竞争,随着企业集中度提升,未来国际和国内市场操纵价格还会频繁出现。”梁振鹏如是说。

  东芝液晶面板市场边缘化

  业内人士指出,目前来说全球来看大部分市场份额是LCD、LED背光源的液晶电视。未来三到五年之内,整个市场将以LCD为主过渡到 OLED。而过渡过程中,3D、智能因素长期存在。

  LCD液晶显示器是 Liquid Crystal Display 的简称,属于平面显示器的一种。因低压微功耗、寿命长、信息量大灯优势逐渐替代传统CRT,普及性较强。目前应用比较广泛的是主动矩阵式LCD,也称TFT-LCD。

  而通常市面上LED平板电视产品普及也较为迅速,LED与LCD不同是另一种显示技术。一般来说,LED在亮度、功耗、可视角度和刷新速率等方面,更具优势。但价格相对高一些。OLED是一种不同于CRT、LED和液晶技术的全新发光原理,区别于LED,自身能够发光,不需要背光源。

  “东芝与索尼、日立抱团成立合资公司,主要目的还是未来一起研发OLED。全球有OLED能力生产的企业更少,目前来看只有韩国LG等几家,国内还算是空白。东芝在大尺寸LCD已经没有话语权,OLED的集体转向是顺应趋势的表现。”梁振鹏告诉记者。

  据了解,就全球市场而言,韩国三星公司全球中小型液晶面板生产市场占有率为17.9%,奇美电子为12.5%,而日本合资企业则为14.1%。

  中国电子商会副秘书长陆刃波认为;“东芝此类反垄断诉讼案件国外屡见不鲜,而国内目前为止未有一个,这种判罚对于市场和企业具有警示作用,值得国内市场借鉴。法院对于罪名的认定和赔偿金的判罚,对东芝影响是巨大的,东芝在全球份额逐渐减少,在中国基本边缘化,可以说是雪上加霜。”

  “中国市场原本的家电品牌具备较强的竞争实力,占据大部分市场份额,近年来东芝在中国内市场随着市场容量饱和而逐渐占有率有下降趋势。东芝有较强的技术支撑,但在品牌价值提升上在中国所做的努力并不算勤奋,企业与销售者之间的沟通较少,缺乏对中国消费市场的了解,与国内本土气息稍显格格不入。”一位品牌策略人士告诉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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