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更多
字体:

文物变“豪宅”,谁之过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7-06 07:52 来源: 中国质量新闻网

  □ 杜 浩

  近日,据媒体报道,著名民国建筑、南京市级文物张治中公馆变身“天价豪宅”。

  据南京市文物局文物保护处的一位负责人介绍:张治中公馆从民国时期建成后就一直为私产。2006年以前,在尚未被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时,该建筑经交易成为现产权人私产。当时,该交易并不需要通过文物备案程序备案。2006年6月,该建筑被公布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后,根据《文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接受文物部门的监管。

  2007年,当时的张公馆产权人以“年久失修,结构严重老化”为由,向南京市文物局提出维修申请,但是暗地里却行的是拆除之事,直到媒体将此事曝光为止。张公馆被“非法拆除”,南京市文物局对此的处罚也仅仅是“罚款25万元,责令改正”。而至2008年,张公馆因被违规重建而颇受社会公众关注。

  但是,近日,有媒体报道,开发商将新建的张公馆两幢小楼,通过广告以6400万元的高价挂牌出售。而在2007年,该文物未毁损之前,张公馆曾被叫价3000万元。

  从这些年来的遭遇来看,张治中公馆经历了年久失修,结构老化,被违规重建,非法拆除,以至到今天的“变身豪宅”的变化,可谓道路坎坷,命运多舛。在这个过程中,作为历史文物建筑,张公馆既未得到很好的保护,也未很好地利用其历史价值和文物价值,而是抛弃了它的一切历史的、文物的价值,变身商家的豪宅,最终被沦为商业地产的牺牲品,这怎不让人充满叹息和无奈。

  然而,像张治中公馆这种文物建筑所遭受的悲剧性命运,如今已并非什么个案。最近一段时间以来,通过媒体的披露,我们看到,从北京的梁林故居,到济南的英领事馆,再到重庆的蒋介石行宫,不少名人故居、历史遗存都在“维修性拆除”或者“保护性拆除”的幌子下惨遭破坏。为此,著名作家冯骥才表示:“作为文物保护专家,我们只有呼吁和心疼的份儿,但文物保护的主体不是我们这些人,而是某些政府部门。”作为文化人,这可想见是何等痛心疾首。

  今年年初,国家文物局在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成果新闻发布会上,曾介绍过目前我国文物保护中的种种问题,很多文物保存状况极差,许多文物因为拆改、建设而消失、毁弃。这其中,究竟有多少像张公馆这样的文物遗存、历史建筑遭到破坏呢?

  如今,张公馆这座著名的文物建筑变身天价豪宅,暴露了我们对待文物建筑的急功近利的态度。目前,在城市化的快速发展中,在城市改造、危旧房改造中,由于缺乏文物保护意识和对文化的敬畏,一些地方的一些历史建筑、历史遗存受到了很大威胁,有一些文物建筑在所谓的“维修性拆除”或者“保护性拆除”之下,失去了其历史文化价值和遗产价值,乃至变成了地产商的货品,有钱人的私家洋房。这是文物遭受的大破坏,是对历史和文化的严重戕害。我们可以想见这些珍贵的文物建筑、历史遗存,是怎样在“维修性拆除”或者“保护性拆除”中灰飞烟灭,文化的质感和历史的内涵被彻底牺牲的……

  比如,南京市文物局对待张公馆被“非法拆除”,其给予的处罚也仅仅是“罚款25万元,责令改正”。这对于产权人来说无异于“挠痒”,这种处罚力度根本不足以遏制产权人拆旧建新牟取商业暴利的冲动。在对待这些珍贵的历史建筑的保存方面,我们或许不能认定这是文物主管部门对文化的无知或者完全漠视,但是,这些有关部门的失职和监管的缺位却是显而易见的。

  一座城市的古建筑,是这座城市的一种文化标志,在历史和文化的意义上,在公共生活意义上,它已经成为一座城市的代言人,它体现着这个城市的气质、性格和内涵,让城市赢得尊重、赞叹或惊讶,并发挥作为公共文物建筑对市民的历史和文化的教育作用。所以说,像张公馆这样的名人故居的文物价值实在是难以用金钱估量的。因此,任何对待文物的非理性行为,任何商业化行为,大兴土木的短期利益,都是不能被容忍的。

  记得一位文化名人曾如此谈过城市中对古建筑保护的意义:走过一栋破败不堪、杂草丛生的历史建筑,这栋历史建筑会不会被推倒铲平,或是重新修复,风华再放,成为社会大众的共同记忆、公共财产,是我们的历史态度、文化态度在决定。这种郑重的告诫,是不能忘记的。《中国质量报》

分享更多
字体:

网友评论

以下留言只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不代表MSN观点更多>>
共有 0 条评论 查看更多评论>>

发表评论

请登录:
内 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