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铿: 营改增还须同步改革财税体制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7-06 08:49 来源: 21世纪经济报道
本报记者 李果 成都报道
从今年1月1日起,中央在上海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率先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试点。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作为推动经济结构调整、促进发展转型的一项重大改革,也是积极财政政策和结构性减税的重要内容。如今这项改革试点已满半年。不过从反馈的情况看,似乎仍需完善。
近日,参加在成都举行的“2012全球家居产业论坛”的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副主任贺铿,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时候表示,在上海试点的“营改增”,如果没有同步的财税体制改革,或很难在全国获得推广,而至于备受关注的收入分配改革未能“过会”的原因,贺铿亦首次对外披露:“主要是其中的利益博弈还有很多”。
“营改增”还需完善
《21世纪》:上海的“营改增”试点到现在,你如何评价?
贺铿:上海“营改增”试点到现在可以发现,“营改增”是一个典型的减税改革设计,上海已经启动的“营改增”试点,带有明显机制转换的实质内容。从目前的情况看,中央的态度其实是很坚决的,就是坚决对小微企业进行减税措施,尽管我希望上海的试点不要一直试下去,但从目前试点的情况看,无论是制度上,还是地方政府的配合程度上,未来需要改进的地方还有很多。当前上海营改增试点不用急着铺开,应该先进行模拟测算,看看地方财力会否因此被削弱,是否需要通过财政转移支付等办法缓解地方财政困难局面。
《21世纪》:您认为,“营改增”从在上海试点,到在全国全面铺开,还需要多长的时间?
贺铿:现在上海的试点还遇到很多问题,比如有的企业反映他们的税赋不降反增,比如有的企业利用制度的漏洞进行虚假抵扣;而另一方面,即使管理层有想法向全国推广,也面临巨大的挑战,比如从税收分配角度观察,“营改增”的核心是将营业税这一地方主体税种变成增值税这一中央和地方共享税种,因此在地方财政收入较低的地区,地方政府肯定不愿丢掉这么一大块可以支配的财力,因此这些地区开展营改增试点的积极性不会太高,这些地区的问题不解决,全面铺开便不可能实现。
《21世纪》:目前难以推广的最大阻碍在什么地方?如何去解决?
贺铿:最大的阻碍还是在于某些地方政府推广的积极性不高。比如“营改增”会减少地方政府的收入,在依靠土地财政的当下,地方财政收入锐减,地方政府自然不愿意去推广这个改革。因此我希望在推行营改增的同时,能够同步改革财税体制,主要是转移支付的改革,如在二次转移支付方面,中央应该根据各省情况,设定转移系数,地方政府在获得转移款后纳入地方预算,并受地方人大监督。从这个角度讲,此举可以增加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让他们有动力去推进营改增,以及未来全面的财税体制改革。
收入分配改革仍在讨论中
《21世纪》:既然谈到财税体制的改革,自然会牵扯到另外一个问题,目前我国税收制度改革似乎一直停留在“雷声大雨点小”的阶段?
贺铿:当前我国税收体制改革已经迫在眉睫,亟待进行“财税联动”的全面改革,并设计一套合理划分中央和地方的财权分配关系的一揽子方案。就拿营改增的试点而言,随着增值税的征收范围扩大,不可避免地要触动中央和地方的财政分配关系,上海试点虽然规定原税收归属不变来避免,但只是暂时措施,不是长久之计。如果财税体制改革无法实现联动,而单一进行某一种类的改革,最终的结果可能导致地方政府进行税收改革的动力不高。
《21世纪》:收入分配改革方案将在今年公布最终的结果,目前的进展情况如何?为什么没有在6月底的人大会议上通过?
贺铿:没有通过的主要原因是,这个方案涉及到了中央很多部门,这些部门之间的利益还需要进一步协调;第二是人大常委会日程安排非常紧张,收入分配方案改革并未排上议程,现在仍在讨论中,不过我认为今年应该会有最终的结果出来。
《21世纪》:新的收入分配方案的核心内容是什么?
贺铿:新的收入分配方案将采取提高最低工资标准等国际通行做法,并在税收等方面综合考虑,增加中低收入者收入水平。对于目前的宏观经济形势,我认为提振经济有四个方式,一是解决收入分配合理性,二是采取结构性减税,三是稳定汇率保护外贸,加快推进利率市场化,四是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让百姓得实惠获利。其中,最关键的是收入分配方案的改革,增加低收入者的收入,此举如果在今年推出,三年左右便可有效的带动经济复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