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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银以放贷为条件强卖保险 保监会发文规范保单质押贷款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08-30 03:05 来源: 东方早报

  在资金紧张的情况下,国内部分商业银行在开展保单质押贷款业务中为获取手续费。

  早报记者 刘欣

  在资金紧张的情况下,国内部分商业银行在开展保单质押贷款业务中为获取手续费,以贷款发放为条件,要求客户先购买保险,然后将保单到银行质押,或者用取得贷款的一定比例购买保险,再到银行进行质押。中国保监会昨日发文对上述行为予以制止。

  保监会网站昨日下发了《关于加强保险公司与商业银行保单质押贷款业务合作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下简称《通知》),《通知》称上述做法违反《保险法》投保自愿原则,所销售保险业务非客户真实需求,贷款到期后退保可能性较大。保险公司应严格确保商业银行在代理销售保险时尊重客户投保意愿,对代理银行强迫或变相强迫客户购买保险的行为应及时制止,并采取银行代理保险费用与保单退保率挂钩等方式,防范退保风险。

  据介绍,保单质押贷款是投保人把所持有的保单直接抵押给保险公司,按照保单现金价值的一定比例从保险公司或银行获得资金的一种融资方式。若借款人到期不能履行债务,当贷款本息积累到退保现金价值时,保险公司有权终止保险合同效力。

  保监会昨天的《通知》还规定,保险公司在保险合同中应对保单质押贷款条款进行细化,明确以死亡为给付条件的保单在办理质押时必须取得被保险人的同意。为防止保单在质押期间发生被保险人死亡等保险事故时产生的利益纠纷,应采取指定受益人等措施对相关权益进行明确,防止出现法律风险。

  另外,保险公司应加强内部管理,在平等、自愿的前提下与商业银行签订依法合规的合作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从维护自身正当利益和保护消费者权益角度出发开展业务合作,不应片面为获取银保销售渠道和追求保费规模开展有关业务。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保险系教授庹国柱认为,上述《通知》出台,主要是在银保新规银行与保险公司之间合作要求紧密的背景下,为防止银行与保险公司之间违背客户利益的保单质押贷款业务行为的产生。

  某大型保险公司高管称,保单质押贷款目前规模做的并不大,保险公司参与的积极性并不高。据了解,国内部分保险公司于今年停掉了保险质押贷款的业务。

  录入编辑:张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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