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证监局长建议减免股民取得的公司分红税负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3-08 09:57 来源: 财经网【《财经》综合报道】据中国证券报报道,全国政协委员、广东证监局局长侯外林3月7日表示,建议财政部、国税总局研究减免证券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取得上市公司分红、股票红利涉及的税负。
侯外林认为,这个问题解决了,对鼓励长期投资、提振股市信心都有好处。
侯外林称,目前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人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收到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后,要按11%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而企业从上市公司取得的分红所得则不用征收个人所得税,这就造成了不同投资者的税负不均。加上投资者在转让上市公司股票时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造成对个人投资者而言,二级市场股票买卖差价收益更具有吸引力。不少投资者希望上市公司在实行分配政策的时候搞高送转,而不是现金分红,热衷于炒作高送转的行情,降低了个人投资者长期持有股票的动力,不利于鼓励长期投资。
侯外林还指出,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征税,还涉及重复征税的问题。目前,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来源于公司的税后利润,如果再对个人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金征收个人所得税,实际上造成了重复征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