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东控股前行政总裁邱达根诈骗罪名不成立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5-09 07:21 来源: 新浪财经据港媒报道,远东控股(00036)前行政总裁邱达根涉串同两下属,擅将6,100万元转至其父邱德根私人户口;邱达根与两下属昨被裁定串谋诈骗等罪名不成立。
法官斥远东控股管理差劣,竟容许董事以借贷之名,利用公款作私人投资,下令将事件转介证监会,证监会表示不作回应。
法官斥远东控股 管理差劣
法官裁决时指,从本案可见,由家族管理的公司,对小股东及公众投资者而言,其管理容易欠缺透明度。法官指令人惊讶的是,即使公司的独立非行政董事或核数师,得悉公司有关批核欠缺纪录,但仍容许有关董事于事后隐瞒。
法官指,07至08年间,认购内地新股之风炽热,对于被告邱达根(36岁)辩称,由于挟其父邱德根之名抽新股,中签率更高,故将公款转帐至其父的私人户口作抽股用。法官质疑倘有名人效应,则上市公司的名声,是否较个人名气更大。
法官另拒绝接纳被告邱达根自辩称,从不知将公款存进董事户口时,须获董事局批准。
法官坦言,被告邱达根、远东控股前财务总监吕鸿光(52岁)及前高级投资经理容剑冰(52岁),将公款转移至邱德根的户口很有可疑,但有关公款的转移,部分留有纪录,再者投机有赚有蚀,倘投机最终蚀钱,3名被告岂非更惹麻烦?故难以作唯一推断3名被告是串谋不诚实地诈骗。
法官裁定3名被告串谋诈骗,以及盗窃和优待董事交易交替控罪共10罪,全部不成立。
法官:姚勋智;案件编号:DCCC 108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