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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美宜拟因公布虚假或具误导性资料 成被告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6-13 09:21 来源: 新浪财经

  新浪财经讯 06月13日消息,必美宜公布,接获3份由东区裁判法院于6月5日发出的致被告传票,声称公司于08年2月15日、18日及20日发表的公布,已违反证券及期货条例。

  又指公司在看来遵从证券及期货条例要求,但当中载有在要项上属虚假或具误导性的资料,即公司表示除了在08年1月15日公布外,并无任何须予披露的与拟进行的收购或变现有关之其他洽谈或协议,亦不知悉任何须予披露事直,而公司知道该等资料在要项上属虚假或具误导性,或罔顾该项资料是否在要项上属虚假或具误导性。

  另外,执行董事陈瑞常,亦已接获3份由东区裁判法院于6月5日发出的致被告传票,同样被指已违反证券及期货条例。又称,身为公司董事,帮助、协助、建议、促使、导演、同意或纵容公司触犯该等违规,或由于其轻率而触犯该等违规。

  公司指,公司及陈瑞常均正就上述传票寻求法律意见,并会在适当时候就有关诉讼的重大进展作进一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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