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良10亿港元赔偿小股东 香港证监会立功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6-21 07:53 来源: 新浪财经新浪财经讯 6月21日消息,据香港经济日报报道,香港证监会破天荒就新股招股书失实陈述,为投资者讨回赔偿。上市仅3个月即停牌的洪良国际(00946)与证监会周旋2年多,昨日达成协议,建议以停牌前股价2.06元(港元,下同),向约7,700名公众股东回购股份,涉资达10.3亿元。
证监会近年雷厉风行,今次成功令洪良“回水”,震撼投资银行界,担心证监会铁腕风格影响日后工作,并增加上市时间及成本。
低于招股价 “已跑赢大巿”
对于回购价低于上市时股价,洪良代表律师指,过去2年恒指累跌约2,000点,认为回购价跑赢大巿,但回购价仍须经股东大会通过后才作实。台资纺织股洪良于2009年12月上市集资约10.8亿元,翌年3月遭证监会勒令停牌,质疑公司招股文件帐目有问题。
洪良代表律师表示,洪良“接受及承认”在招股书中有失实陈述,违反《证券及期货条例》第298条,但强调公司没有确认证监会指出的夸大金额,只属卤莽(reckless)行为,不涉及有人干犯刑事罪行。
案件拖延2年,并已在原讼庭开审12日。洪良代表律师称,洪良认为案件冗长,法官亦指出原定15日审讯期并不足够,定须排期下半年续审。
证监会:立下重要里程碑
虽然证监会2010年申请强制令,冻结洪良9.97亿元的资产,但实际上只成功追查8.32亿元的款项。洪良在回购建议中,额外须缴存1.98亿元,亦须支付证监700万元讼费。
证监会行政总裁欧达礼称,案件为证监会保障投资大众免受不当行为损害的工作,立下重要里程碑。
不过,从事保荐人行业多年的新华汇富融资董事甄文星认为,证监会今次不从刑事,而是从民事检控洪良,对有意来港上市公司的阻吓作用不大,“误导他们以为造假数大不了赔偿便可解决”。证监会发言人认为,这存在太多假设,而且指出与洪良的协议,不妨碍证监对其展开任何刑事程序。
整肃保荐人 投行忧成本增
证监除紧追洪良“回水”,早前已将保荐人兆丰资本“钉牌”及判罚4,200万元,罚款为历来最高。洪良案亦加强其整肃保荐人的决心,上月公开咨询的监管保荐人制度,建议保荐人须为招股书失实,负上民事及刑事责任,惹来部分投行人士反弹。甄文星指,保荐人日后为证明自己工作完备,将要额外请人及延长上市前期工作,“令保荐人的工作接近核数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