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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头大姐荐股忽悠股民跟进 操纵股票获利2千万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7-03 15:21 来源: 黑龙江晨报
涉案主犯。 涉案主犯。

  2009年1月,哈尔滨的铁杆股民老张下班后像往常一样打开自己常看的热门网站,一篇有关“通葡股份”的荐股文章同时出现在这些网站上。老张看过文章后大喜,第二天就将自己给儿子要买婚房的80万全都压在了“通葡股份”上。和老张一样,看到该荐股文章的股民们也纷纷出手。“通葡股份”涨了几天后突然跌了,股民们陷入茫然的悲苦中。同样涨跌的情形还出现在“中原环保”、“广济药业”等60余只股票上。因为被网上荐股文章“忽悠”后陷入“水深火热”的股民们不在少数。而这些股民并不知道,这一涨一跌,一悲一喜均是被人幕后操纵了,这一“高人”就是42岁的熊芳。

  熊芳,一个1998年就开始涉足股市的“资深”股民,长年游走在沪深两市,深谙股票之道,拥有高学历高智商。遗憾的是,她将自己的聪明才智运用到了犯罪上。她在全国13个地市分别找了19个与自己不相干的自然人在19个证券公司开立19组沪、深股票账户,并雇用多名操盘手运用股市“抢帽子”这一新式操纵证券市场手法,采取事先建仓、黑嘴荐股、拉抬股价后抢先卖出,仅2009年第一季度,就用拼凑的100万元,炒作61只股票的交易额炒到高达10多亿元,非法所得2400余万元。

  哈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历时一年多时间,将这起我省(黑龙江)首例操纵证券市场新型犯罪案件侦查终结,哈市中级法院于6月19日依法做出判决:认定熊芳犯操纵证券市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00万元、黄军有期徒刑一年两个月并处罚金100万元、龚明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并处罚金80万元、李德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50万元、徐凌波罚金5万元(被取保候审)。记者日前对此案进行了深入采访,揭开了这位股市“带头大姐”的“生财之道”。

  1、黑嘴荐股忽悠股民跟进

  武汉的王先生工作之余热衷炒股,虽然涉足炒股2年多了,但是炒股技能一直没有长进,他每天都热衷浏览一些网页上关于股票的文章,借此提高自己的炒股辨别能力。2009年1月15日19时许,某财经网站上一篇关于“通葡股份”的荐股文章引起了他的注意,他觉得这篇文章写得很好,决定关注这只股票。随后,他又在另一家财经网站上看到了这只股票的荐股文章。凑巧的是,1月16日某证券报也刊登了这只股票的荐股文章,看了文章后他感到热血沸腾并深信不疑,便倾其所有积蓄36万元购买了这只股票。这只股票1月14日每股为4.4元,经荐股后1月16日涨到4.8元,一连3天都在上涨,常到甜头后的王先生认为自己选对了股票,并向身边炒股的朋友们介绍这只股票。让王先生始料不及的是,股票很快就跌了,他的钱被“套牢”。

  无独有偶,因看了这几家热门网站和媒体上的荐股文章被忽悠上当受骗的炒股人不在少数。2009年2月3日,张先生在一家财经网站上看到关于“北京城乡”的荐股文章,因这篇文章随后在2月4日的某证券报上也刊登发表,张先生便对这只股票的期望值深信不疑,一出手就是100万。这只股票2月3日的价格为每股6.5元,2月4日就涨到了6.81元。就在张先生期待股票能继续走高的时候,股票跌了。经受不住打击的张先生住进了医院。就“通葡股份”这一只股票而言,15日每股4.4元买入,16日每股4.8元卖出,熊芳就非法获利30多万元。

  2009年1至4月份,涉案的19个股票交易账户对发表在多家媒体上以哈尔滨大富证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和哈尔滨新思路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名义发布的荐股文章中推荐的61只股票实施了67次操纵行为,所有这些股票高涨只是一种假象,背后都隐藏着罪恶的“幕后推手”。

  记者在警方的取证调查案卷中,看到了公安部证券犯罪侦查局《关于提请对熊芳等人涉嫌操纵证券市场有关问题进行认定的函》,其中这样一组数字让人触目惊心:

  67次抢先交易中,所荐个股在荐股后首日的开盘涨幅平均为0.8%。67次中有57次个股开盘涨幅比综合指数开盘涨幅高,比例为85.07%。个股前一日开盘涨幅平均为-0.14%,荐股后首日的开盘涨幅平均比前一日高0.94个百分点,而荐股后首日的综合指数开盘涨幅平均比前一日低0.02个百分点。67次中有50次个股开盘涨幅高于前一日,比例为74.63%。个股前五日开盘涨幅平均为-0.19%,荐股后首日的开盘涨幅平均比前五日高0.99个百分点,而荐股后首日的综合指数开盘涨幅平均比前五日低0.04个百分点。67次中有57次个股开盘涨幅高于前五日均值,比例为85.07%。

  2、警方破案一度陷入僵局

  2009年4月,中国证监会稽查总队稽查发现,自2009年1月至4月期间,一批个人账户与哈尔滨大富投资、哈尔滨新思路投资公司发布的荐股文章高度关联,均在荐股前集中买入,荐股后集中卖出,具备明显的“抢帽子”特征,涉嫌操纵股市交易。

  上述账户交易量大,持续时间长,严重影响了正常的证券市场秩序,且交易行为大量集中在武汉。12月底,证监会稽查总队经过近一年的调查后向黑龙江省公安厅经侦总队通报了相关案情,提请公安机关介入调查。省公安厅经侦总队初步调查认定,武汉人龚明等涉嫌操纵证券市场罪。2010年7月25日,省公安厅将该案指定哈市公安局经侦支队立案侦查,哈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一大队成立专案组进驻武汉。

  这起案件是证监会稽查总队调查一年后移交的,案件移交时卷宗多达51册,每册150-200页,但案情比较模糊,没有具体的嫌疑人,认定犯罪的相关证据串联不起来,形不成证据链条,这一切都给警方侦破此案带来难度。专案组在调查中发现哈市大富、新思路两个证券公司发布荐股文章,有19个自然人沪、深股票账户跟着荐股文章操纵证券市场,但到底是谁发布了这些荐股文章没搞清楚,具体是谁在操控这19组股票账户也不知道,一直没有发现真正的幕后操纵者。IP和MAC地址基本灭失,作案地点和作案工具无法确定。初期确定的涉案关系人共计51人。

  警方从发布荐股文章所使用的邮箱IP地址打开突破口,但邮箱注册人龚明称其邮箱被别人盗用,不承认使用邮箱发布荐股文章。哈尔滨两个证券公司也均称不知情,两个公司的证券分析师谭某、段某、陈某等人也不承认写过这些荐股文章。

  警方随后派出多个调查小组分别赴长春、肇源、北京、广州、郑州、西安、东莞、深圳、武汉、荆门、长沙、宁波、上海等13个地市对19名股票账户持有人及涉案的其他相关人员调查取证。其中7个股票账户的开户人都说是自己建立股票账户自己进行操作,不承认串通交易。其他相关人员也没有一个人承认串通交易。

  警方在武汉、广州、上海等地对涉案的19组股票账户和26个银行资金账户进行调查。但因资金往来数量巨大且次数多,各家银行查询速度和工作态度不一致,很多相关的银行账户明细和原始凭证迟迟查不出结果。专案组先后五次到武汉、北京、广州等地工作都无功而返,要找的人绝大多数找不到,要查的事一件也没落实,就连证监会曾经找过的人也都躲了起来,案件陷入僵局。

  3、荐股邮箱成破案突破口

  专案组调整思路,重新选择了荐股邮箱的注册人龚明作为突破口。龚明是荐股邮箱的注册人,而荐股是犯罪的重要环节。警方在案件侦查初期曾找过他,但他否认一切,拒不交出自己的笔记本电脑,后把电脑拿出时已将所有信息、资料删除,有参与犯罪嫌疑。省厅遂把龚明列为重点督捕逃犯。经过2个多月努力,在武汉经侦、技侦等单位配合下,警方于2011年5月31日将龚明捕获。

  龚明到案以后,一再声称自己的电子邮箱是被别人盗用了,自己与大富和新思路公司没任何关系,什么事都不知道,审讯一连三天没有结果。侦查员们适时改变打法,对他政策攻心、宣讲法律、晓以利害、打掉幻想。龚明的心理受到了触动,态度慢慢发生变化,并透漏出幕后指使人是熊芳和黄军,并逐步供认了该团伙的所有成员和全部犯罪事实。此时,调查股票账户持有人的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进展,在询问开户人苏灿芬、舒式、梅韵华、姜卫坤、郑阳霖等人时发现这几个人根本不懂股票,只承认是出借身份证或替开股票账户,而幕后人是熊芳。

  与此同时,警方调查大富公司档案及询问公司员工时发现了荐股文章的撰写人是该公司高级证券分析师黄军。所有的线索和证据都向主犯熊芳和黄军身上集中,两人逐步露出水面。

  4、冒充公安吓唬“下级”

  据龚明交代,为防止事情败露,熊芳、黄军曾出资把露出水面的团伙人员隐藏起来,为防止公安技侦部门串码追踪,他们为自己和团伙成员购买了大量山寨版手机和不记名电话卡轮番使用,同时还教会他们如何防止公安追踪和一旦被公安机关找到如何应对。为此,黄军还找人对龚明搞了一次演习。由于龚明知道的太多,熊芳、黄军等人虽然对其反复教育并出资将其隐藏起来,但仍怕龚明被抓后交代其团伙的犯罪事实,就由黄军找了2个人冒充公安人员将龚明抓到一个地方“审讯”了近3个小时。龚明什么都没有交代。黄军很满意,才告知是演习。龚明得知这是一场演习后心中颇为不满。

  熊芳、黄军等人得知龚明被抓后,立即销声匿迹、逃之夭夭,警方仅在武汉就对熊芳、黄军可能躲藏或落脚的地方布控和蹲坑守候达14处之多,对他们的家属和可能接触的人当中进行技术监控20余人次。经专案组报请,公安部将熊芳、黄军两人列为公安部B级督捕逃犯。在强大的高压态势下,熊芳、黄军无处躲藏、惶惶不可终日,被迫于2011年9月19日、23日向公安机关投案。随后,又将其他嫌疑人李德、徐波、王悦等人捕获。至此,本案主要嫌疑人全部落网。1号主犯熊芳,女,1970年生,武汉人,职业炒股;2号主犯黄军,男,1973年生,17年以上证券从业经验,哈尔滨大富公司证券分析师;3号嫌疑人李德,男,1981年生,哈尔滨大富公司总经理;4号嫌疑人龚明,男,26岁,负责荐股资料收集和向有关媒体发布荐股文章;5号嫌疑人徐波,女,48岁,哈尔滨大富公司财务总监;6号嫌疑人王悦,女,28岁,武汉江汉大学商学院毕业,本案操盘手。

  5、为利益签订“荐股协议”

  1号主犯熊芳和2号主犯黄军到案以后,熊芳只投案不认罪,黄军则是零口供。他们二人都是高学历高智商,在实施犯罪之前就有防范,自己的名字和直系亲属的名字一个都没有使用,涉案暴露出来的人都与自己毫不相干。加之案发时间较长,所有能堵的漏洞都堵了,能销毁的证据都销毁了,因此抱有抗拒审讯、逃避打击的侥幸心理。警方当时掌握的证据确实比较少,直接指向熊芳和黄军是幕后操纵的证据只有龚明的证言。因此,对熊芳、黄军等人的审讯工作持续近两个月,一直僵持不下,难有进展,案件再次搁浅。

  对此,专案组加大了外围的审讯和调查力度。经对龚明、徐波等其他嫌疑人反复审讯和调查取证,首先在徐波的交代和其家属的配合下获取了熊芳与大富公司签订的书面协议、汇款凭证等重要书证。协议书记载大富公司(甲方)和熊芳(乙方)双方约定,乙方以甲方名义在国内媒体刊登研究成果和证券分析文章,期限二年,乙方每年付给甲方40万元。乙方向双方认可的湘财证券哈尔滨营业部存入100万元作为风险抵押金。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证券投资咨询资格被终止,甲方有权没收该抵押金,湘财证券哈尔滨营业部做监管人,同时还约定了保密条款。两年来,熊芳按期向大富公司汇款支付费用。证监会于2009年4月调查后,熊芳将抵押在湘财证券哈尔滨营业部的100万元转给了大富公司,以补偿大富公司被查的损失。这几份书证上有熊芳和大富公司法人代表李德的亲笔签名,是认定二人合谋实施操纵证券市场犯罪的有力证据。

  另据龚明回忆,该犯罪团伙此前一直在湘财证券武汉营业部的两个大户室实施犯罪。警方在该营业部获取了熊芳、黄军等人使用的电脑和电脑设备台账,查实了2人犯罪的重要证据。主犯熊芳终于在证据面前缴械投降,交代了全部犯罪事实和犯罪经过。至此,专案组经过一年多艰苦细致的工作,案件成功告破。

  6、两主犯相约赚1个亿

  据熊芳交待,她早年间开始炒股,一直活跃在股市内,对炒股很精通。2007年6月,武汉新兰德证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因为先行买入——公开推荐——获利卖出操纵证券市场的行为被证监会查处,武汉新兰德原有的分析师们纷纷改换门庭。她与该公司高级分析师黄军曾是邻居,此前二人关系曾一度很密切。黄军这次“落难”引起了熊芳的关注,她找到黄军,诚恳地表示想让黄军给自己当“军师”,共同在股市上演绎赚钱神话,两人一拍即合,并相约赚到1个亿就收手。熊芳通过湘财证券武汉营业部总经理崔某、湘财证券哈尔滨营业部总经理张某介绍认识了哈尔滨大富公司法人代表李德。2007年10月31日,熊芳在崔某的陪同下专程来哈尔滨与李德签订了合作协议,还把黄军的证券分析师资格挂在大富公司。

  2009年1月,熊芳听从黄军的建议,在全国13个地市分别找了19个与自己不相干的自然人在19个证券公司开立19组沪、深股票账户,雇用了龚明、王悦、伍华等几个操盘手,采取分散买进集中卖出的交易手法,在武汉、长沙、广州等地证券公司大户室实施隐蔽的“抢帽子交易”操纵证券市场行为。龚明负责收集上市公司有关股票信息和资料,黄军撰写荐股文章,经熊芳认可后决定上哪只股票并亲自操盘,指令王悦、伍华等操盘手买进哪只股票。股票买入后的当天下午3点后(股市停盘),由龚明以大富或新思路公司名义,用早经注册的邮箱给多家财经网站和证券报发布该股票的荐股文章,同时向湖北卫视、内蒙古、贵州、新疆卫视等媒体发布荐股消息,黄军有时还上电视台播讲。第二天这只股票拉高后由熊芳本人或伍华在武汉、广州下单全部卖出,没有拉高也要卖出,有时为了拉高股价还自买自卖。

  截至案发,哈尔滨大富投资、新思路投资公司于2009年1月14日-4月10日,利用财经网站和证券报等媒体发布了个股推荐文章285篇,对99只股票进行了107次推荐。王悦等19人的个人股票账户对上述99只股票中的61只实施了67次“荐股前集中买入,荐股后集中卖出”的操纵证券市场行为。先后67次交易61只股票,累计买入金额10.16亿余元,卖出10.47亿余元,其中54次盈利,获利2831万余元,13次亏损,亏损额388万余元,累计净获利2443万余元。

  7、警方提醒:股民勿轻信荐股栏目

  哈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一大队副大队长董晓航提醒投资者,要远离短线炒作,崇尚价值投资,明辨咨询机构,谨防“黑嘴”欺诈。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当更多关注国家宏观经济走势、相关行业和板块的发展实际、上市公司经营业绩和发展前景等基本面分析,以相关主体依法公开披露的信息为决策依据,避免短线跟风炒作和盲目追涨杀跌,以免上当受骗。

  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向投资者提供投资建议必须具有证券监管部门特许的执业资格,投资建议不得针对个股的具体操作,不得使用有鼓动性、误导性的语言。投资者对电台、电视台、网络、报刊等各类公众媒体的荐股节目或栏目一定要仔细甄别,不要盲从。

  投资者要认清荐股机构和人员的执业资格编号。对于使用“黑马集中营”、“天天涨停板”、“千金难买早知道”等蛊惑、夸大、毫无事实根据的误导性荐股语言要保持高度警惕。对那些专门预测个股涨跌、具体建议买入卖出操作的荐股节目切不可轻信误传、跟风炒作,以免落入“黑嘴”的陷阱。如遇类似情况,广大投资者可向证券监管部门投诉举报。

  (涉案人物均为化名)

  相关链接

  什么是“抢帽子”

  “抢帽子”是指证券公司、证券咨询机构、专业中介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买卖或者持有相关证券,并对该证券或其发行人、上市公司公开荐股,通过荐股效应产生的市场波动获利。

  抢帽子在美国投资界的特指用语是Pumping and Dumping,指少数证券分析师廉价购入股票,接着在报纸文章和电视或者电台广播吹捧他们手中的股票,当然别人不知道他们买了这些股票或者跟这些股票有利益关系。

  他们散布虚假的信息吹捧股票以拉抬股价,这个动作叫做pump,然后在股价上扬时卖出持股,这个动作叫做dump,卖出持股时使股价下跌、其他投资者利益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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