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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基金借劲嘉股份内幕非法获利1500万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08-29 09:13 来源: 每日经济新闻

  两基金借劲嘉股份内幕非法获利1500万 7家受疑公司忙撇清

  每经记者 徐皓 支玉香

  劲嘉股份(002191,收盘价10.14元)前员工顾某因泄露上市公司内幕信息,被深圳南山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日前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案件中有两家基金公司因此非法获利1500万元。在与该案件有关的信息披露敏感期,共有长盛同庆、长盛同盛、建信优选成长、华安宝利、泰达荷银效率优选、汇丰晋信大盘、景顺长城新兴成长、广发核心精选等7家基金公司买入该股。

  经过《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求证,这7家基金公司清一色撇清与此事件的关联。记者了解到,证监会曾要求买过劲嘉股份的所有基金公司前往说明情况,但至今未公布调查结果。

  由于此事件发生在2009年刑法修正案之后,此事件牵连的基金经理或成为首个因与上市公司内幕交易而触犯刑法的案例。

  董秘:系员工个人行为

  昨日,深圳南山区检察院官方微博(http://weibo.com)公布,近日该院提起公诉的顾某泄露内幕信息案,被告人顾某因泄露内幕信息致基金公司非法获利近1500万元,被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年。

  据透露,被告人顾某系南山区某知名上市公司投资关系部经理,在一次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上,获悉公司正在与某国外烟草公司洽谈合作,且订单量很大,可能给公司带来巨额利润。

  顾某明知提前公开内幕信息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会影响股票价格的波动,扰乱金融市场秩序,损害投资者的利益,但仍然多次在不同场合将该内幕信息泄露给多家基金公司。其中有两家基金公司在获悉该内幕信息后,在顾某所在公司公开该内幕信息前,大量买入卖出顾某所在公司股票,从中非法获利近1500万元。

  据《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顾某所在上市公司为劲嘉股份,公司注册地就在深圳市南山区。2010年2月,劲嘉股份还因为《关于与美国英美烟草公司洽谈合作的提示性公告》信息披露严重不实而被深交所处以通报批评和诚信问题记录。

  记者随后致电劲嘉股份董秘蒋辉,其表示此次事件是员工个人行为,与公司无关,该员工离职已久。并表示公司并未接受相关调查。对于参与内幕交易的基金公司,蒋辉也称不了解情况。

  证监会曾介入调查

  检方关于此案件透露的信息不多。记者查阅资料发现,此次内幕交易事件或发生在2009年。记者查阅到,劲嘉股份在2009年9月19日发布《关于与美国英美烟草公司洽谈合作的提示性公告》。而在此前后则成为内幕交易可能产生的时期。

  在此公告发出前一周,2009年9月14日~18日劲嘉股份股价明显异动,五个交易日上涨21.97%,9月14日更是冲上涨停。但查询当日的交易席位后记者发现,当日并未有机构席位买入,反而有2家机构席位分别大笔卖出3000万元左右。

  而上述公告公布后,劲嘉股份短线股价有所回落,但随后再度震荡走高,并于10月30日登顶,3个月时间股价上涨了31%。

  截至记者发稿,尚未确认是哪两家基金公司参与了内幕交易。不过记者了解到,证监会曾介入调查。据悉,证监会曾经要求买过劲嘉股份的所有基金公司前往说明情况。但相关调查情况并未公布。

  七家基金公司撇清

  由于发布公告后不久便是9月末的信息披露期,因此2009年三季度信息披露敏感期介入该股的基金公司成为市场重点怀疑对象,从劲嘉股份三季报来看,该季度末共有7家基金公司旗下的8只基金重仓持有股票。分别为长盛同庆、长盛同盛、建信优选成长、华安宝利、泰达荷银效率优选、汇丰晋信大盘、景顺长城新兴成长、广发核心精选。

  其中,长盛基金旗下的长盛同盛是早在当年一季度便介入,而华安基金旗下另一只基金华安中小盘是在二季度介入,不过三季度已不在十大流通股东席位中。

  对于上述7家基金公司,《每日经济新闻》分别进行了采访求证。

  泰达荷银基金、广发基金的督察长均表示,对此事完全不知情。长盛基金、建信基金督察长则否认与内幕交易事件有关,并称未接到相关部门调查。华安基金、汇丰晋信基金以及景顺长城基金市场部人士亦称,目前并未听到相关通知或消息。

  上述基金公司无一例外表示,并未听到调查的风声,事件应与自家公司无关。有基金公司人士提醒道,参与内幕交易的基金很可能提前介入快进快出,不一定会在季报中露面。

  或触犯刑法

  目前,劲嘉股份涉案当事人顾某已被处1年刑罚,但参与内幕交易的基金公司以及基金经理如何处理尚未有下文。

  值得注意的是,由于此次内幕交易事件发生在2009年以后,如果违法行为得以认定,基金经理或被追究刑责。

  根据2009年2月28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有关金融机构从业人员以及监管部门工作人员,利用因职务便利获取的内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开的信息,违反规定从事与该信息相关的证券、期货交易活动,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交易活动,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

  有法律人士告诉记者,2009年修正案实施以后的违法行为将被追溯刑罚。同时,相关标准规定,“获利或者避免损失数额累计在15万元以上的”将被立案追究。

  相关基金公司亦难逃其咎。此前,基金公司以及基金经理受到违规交易处罚多是基金经理利用个人账户违规买卖股票牟利。而此类涉及整个基金公司的目前尚未有过判例。基金经理与基金公司的责任孰轻孰重,也有待求解。

  《每日经济新闻》将持续关注此事件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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