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成优选2323万元补偿基民损失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1-20 01:52 来源: 第一财经日报王艳伟
大成优选股票基金昨日发布公告称,将运用业绩风险准备金弥补持有人损失,这笔补偿合计2323.48万元。这笔资金的划入将对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产生约0.005元的影响。
根据《大成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业绩风险准备金是大成优选在基金合同中约定的、专门用于弥补持有人损失的资金,其资金来源是基金管理人每月收取的基金管理费中的10%,最高可达到基金资产净值的10%。动用这笔风险准备金的前提是“基金净值增长率低于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超过5%”,同时,用于弥补持有人损失每年最多一次,在上一个会计年度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
而大成优选昨日公告显示,其2011年度业绩表现与业绩基准表现的差异已达到运用业绩风险准备金弥补持有人损失的条件,大成基金将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于1月30日将截至2011年12月31日该基金业绩风险准备金账户应计提金额合计23234775.34元(含账户累计利息365636.20元)一次性划入基金财产。
随后,在2008年11月,上述规定被修改为“基金管理公司应当每月从基金管理费收入中计提风险准备金,计提比例不低于基金管理费收入的10%;风险准备金余额达到基金资产净值的1%时可以不再提取。”
中国基金史上曾出现过几次因基金公司失误引发的重大投资事故,由基金公司动用了风险准备金对基民亏损进行了补偿。如2007年8月的“上电转债事件”,南方高增长、南方避险增值、华安宝利配置、泰达荷银效率优选和泰达荷银风险预算等5只基金因没有将持有的上电转债及时转股而被发债人赎回,合计损失达到2200万元,均由公司计提的风险准备金来弥补。
不过,大成优选此次动用风险准备金弥补亏损,并非因为发生违规投资事件,而仅仅是因为其合同中约定年度业绩表现不应低于业绩基准表现5%。这在基金中属于首例。
业内人士认为,这种在业绩未达标的情况下将来自管理费的业绩风险准备金直接划拨给持有人减少其损失的机制,对于持有人而言是收益“保护垫”,对于基金管理人则是以基金合同为依据的公开、公平、公正的惩罚,也是在传统固定管理费率改革方面的有益尝试,值得基金业广泛借鉴,也有利于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