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劭强
算上28日,离地方政府公布楼价调控目标仅剩4天,但包括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四大一线城市在内的重点市场依然保持沉默。而根据记者粗略统计,目前已有39个二三四线城市公布房价调控目标,其共同点就是“涨”声一片。根据“国八条”,地方政府应在一季度末公布房价调控目标,但目前全国重点城市集体缺席,仅有沈阳、丹东、榆树等二三线的39个城市发布相关数据。这些数据大多与当地年度GDP或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目标挂钩,因此房价涨幅基本上围着10%波动。
作为一种抑制不合理涨价的手段,房价调控目标被公众寄予了厚望。在经过房价的暴涨之后,人们希望看到,一段时间后的调控效果可以通过价格这个市场最敏感的指标,直接体现出来。但遗憾的是,从现在各地出台的房价调控目标来看,不仅“降”字根本没有地方提及,而且涨幅也基本上都达到了10%左右。这个涨幅甚至与一些地方去年房价的涨幅不相上下。面对这样的房价调控预期,一些公众显然有些不能接受,他们觉得这样的数据与其说是限价目标倒不如说是涨价目标更合适——给开放商设定了一个涨幅10%的空间。
应当说,部分公众的诉求需要重视,房价调控目标也需要再商榷,但是在观察房价调控目标时,也不宜过度解读房价调控目标的作用,认为房价调控目标一出台就可以降房价,就可以解决住房难的问题。事实上,出台房价调控目标只是政府关于房价宏观调控的综合目标之一,其宗旨在于,以宏观调控规范不理性的市场行为,而非以直接的行政干预干涉市场经济。
具体地说,房价调控目标并不能直接左右房价,真正左右房价的是实际的交易量。若没有实际的交易,则房地产商在量跌一段时间后必然要降价,此时即使政府制定10%的涨幅控制目标,开发商也不可能逆大势而行之,真的把自己的房价再提高10%。而如果交易量一直没有下降,则开发商就会底气十足,并宁愿以暂不回收资金的代价捂盘惜售,因为实际的交易给了他们一个可以等待的预期。此时,就算房价调控目标定得低点,也不能促成真实的交易,开发商可以在更为主动的博弈中,调动公众的焦虑,等待政策的变化,甚至迎来价格的反弹。
另一方面,房价调控并不能解决住房问题,彻底解决住房需要的是保障房的跟进。即使,此次各地出台了较低的涨幅目标,住房问题是否就可以得到顺利解决呢?一个显而易见的事实是,现在的房价已经超过了很多人的承受能力,就算房价不涨或者说跌一些,那些现在买不起房者还是买不起。这时,与其期盼房价调控目标可以让房价降低那么一点,不如期待保障性住房的建设能够落实,那时市场上关于商品房的交易就会受到影响,房价的真实走向也就可以更容易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