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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评:如此轻罚疑似鼓励违法

2011年06月15日 06:59 来源:大洋网-广州日报

  胡印斌

  陕西省延安市灏瀚大厦因私自加盖楼层,被罚款244万元。而按市场价计算,开发商非法所得超过5000万元。对于违法两年未受制止,延安市住建局局长艾继国称,缺乏强制手段,阻止未果。(《京华时报》6月14日)

  对于这起违法加盖楼层事件,延安市住建局居然只是罚款了事;开发商更是摆出一副坦然的姿态。而一方要罚、一方愿罚的根源,则在于违法建筑的违法利益太过丰厚,跟5000万元收益比较,244万元的罚款又算什么?

  这样的“处罚”看上去煞有介事,其实,细察一下,这处罚不免轻飘,疑似鼓励违法,甚至还有些利益合谋的影子。灏瀚大厦加盖违法楼层起始于2008年8月,其间多有业主反映,而延安市住建局的查处行为却是在两年以后,这时,楼房已经建好,木已成舟。这中间为什么没见到执法部门的身影?这种沉默和缺席,仅是“阻止未果”吗?执法时间拿捏得如此“精准”,相关步骤如此“协调”,只能让人怀疑,开发商与执法部门之间存在着某种利益默契。

  如果灏瀚大厦刚开始就被叫停,处罚不会很高,开发商也获不了数千万元违法利益;如果加盖之后再处罚,开发商赚得盆满钵满,执法部门也不亏,既“严格”执法了,还照顾了人情,面子里子都有了。

  再就是,我国《城乡规划法》明确规定,“违法建筑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而延安市住建局却仅对灏瀚大厦处以罚款,并未没收实物和违法收入。如此作为,不免令人生疑。前有开发商“擅自”加盖楼层,后有规划执法部门“擅自”勾兑法律,那么,在这一事件中受到触犯的,也只能是业主的利益以及公共利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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