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6月30日 09:00 来源:大洋网-广州日报
冯海宁
为如期完成保障房建设任务,发改委发布通知,支持符合条件的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和其他企业,通过发行企业债券进行保障性住房项目融资。(6月29日《京华时报》)
今年计划建设的1000万套保障房所需资金大概在1.3万亿到1.4万亿元,各级政府仅承担5000多亿元,8000多亿元需要通过社会来筹集。现在明确支持企业发债,就为筹集资金多打开了一扇门。
但我们还要清醒地看到,鼓励企业发债远不能解保障房资金之渴。首先,保障房建设收益率低、回款慢,很难有效吸引民间资本参与其中。
其次,地方政府债台高筑,开发商普遍差钱,企业发债募集的资金能否真正用于保障房建设,让人深为忧虑。而且,在银根紧缩的背景下,企业很可能以保障房的名义来融资,实际却用于商品房。如何监管地方政府和企业,有不少挑战。
再者,即便企业发债募集的资金百分之百用于保障房,对保障房资金需求来说仍远远不够。有专家预计,企业发债可募集到3000亿~4000亿元规模的资金。这是乐观的估计。即便能达到4000亿元,对于8000多亿元资金缺口来说仍远远不够。毫无疑问,还需要拓宽融资渠道。
尽管目前保险资金、银团信贷、社保基金、公积金等各类资金正以不同的方式流向保障房建设领域。但这些创新方式还处于摸索阶段,再加上监管滞后,缺少制度保障,很难填补保障房资金缺口。我以为,在鼓励融资创新的同时,不仅需要各级政府“出血”增加投入力度,而且需要银行加大“输血”力度。
我注意到,香港公屋建设资金来源途径主要有二:一是政府通过免费拨地、拨出资金和贷款提供资助;二是房委会通过出租公屋及其附属商业楼宇、出售自置居所单位获得维护及兴建公屋所需资金。显然,香港政府是公屋建设资金的主要提供者。反观我们,各级政府对保障房共计投入5000多亿元资金,连一半都不到。今年5月份,全国财政收入高达10612.26亿元,比去年同月增加2694.6亿元。保障房作为改善民生的重中之重,理应加大财政支持力度,不仅要增加中央财政投入力度,还需要提高地方土地出让金投资保障房的比例。只有政府多担当,才能确保保障房公益性,才能吸引社会资金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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