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月饼券不能听任霸王条款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09-12 15:39 来源: 新民晚报发券时大量超额 提货时限时限地
本报讯 (首席记者 潘高峰)中秋节领月饼“大作战”是时下最热的话题之一。有人为了领月饼排队超过5小时;有人实在排不下去,无奈贱卖月饼券及早抽身;为了赶在期限截止前领月饼带来的额外交通量,也为全城大堵车“作了贡献”。
对此,农工党市委通过社情民意提出建议:应当规范“提货券”、“购物券”的发放,保证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并制订限制公款买卖的相关规定。
今年中秋节前,农工党市委经过调研发现,每年中秋领月饼的“心急火燎”其实是许多食品生产企业提货券发行不当造成的。这些月饼生产企业总是大量超额发售提货券,并且规定领取的时间和地点。由于超量发售,经常会发生提货券指定的品种断货,而改用其他包装规格的月饼来代替等现象。同时,这些月饼提货券的约定提货时间一般在一个月左右,超过时间就无法提货。
月饼提货券也是一种有价证券,发行企业理应确保消费者利益。农工党市委认为,工商等部门应监督生产企业视实际供货能力控制月饼提货券的发放量和范围,并限制公款购买。
为避免“霸王条款”损害消费者利益,主管部门应严格限制提货券发放企业提出的种种不合理要求,包括时间、地点限制。企业不但要在规定时间确保消费者提取相应的货物,一旦发放者无法提供与提货券标注所对应的产品,也应保证消费者享有退还提货券的权利,发放企业或代理提货的商店应全额退款,并补偿损失。此外,物价部门应严格审定企业发放的提货券标注的价格,保证拿不到指定货物的消费者可以获得等价的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