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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评:教育不公平是最大的不公平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3-07 07:43 来源: 法治周末

  法治周末评论员 郭国松

  对于公平,或许每个人都有不同的理解、不同的感受,每个人也会站在自己的角度,对公平作出判断。

  无论我们对公平正义如何理解,也不论个人的感受如何,公民受教育权利的不公平无疑是最大的不公平,最大的不正义。

  在现实生活中,各种各样的不公平现象往往表现在过程之中,而教育的不公平却表现在起点阶段,由此带来的不公平,可以改变一个人、甚至一个家庭的命运,伴其一生。

  一个不争的事实是:在中国,出身背景与受教育程度总体上成正比,其结果表现为,出身背景越差,受教育程度也就可能越差,中国民间所谓“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生儿会打洞”的命运逻辑,在现实中却不幸被演绎得淋漓尽致。

  由教育学者杨东平教授主持的“我国高等教育公平问题的研究”课题组通过大量的调研证实,从1990年开始,我国重点大学的农村学生比例呈现不断下降态势,农村学生主要集中在专科和较差的地方院校。

  另一项统计表明,从1978年至2005年的近30年时间内,北京大学的农村学生比例已经从大约30%滑落至10%上下。

  “寒门难出贵子”的根本原因是教育资源配置的严重失衡,特别是农村的基础教育,很大程度上还是依靠那些文化水平不高的民办教师担纲,数量巨大的农村学生勉强完成9年制义务教育阶段的学业,便告别学校走上打工之路。

  长期以来,我们的教育资源配置沿袭了城市本位主义的思路,加上户籍制度的限制,农村学生被挡在教育资源较为丰富的城市大门外。得益于改革开放,中国几十年来相对静态的社会模式被打破,数以亿计的农民进城谋生,包括那些身为城市居民却在异地工作的人士,他们其中一部分人早已在城市安家置业,成为所在城市的纳税人。但随之而来的子女教育问题,却因为户籍制度的法律性障碍,非户籍学生最多只能在流入地完成高中学业,高考成了一道无法翻越的门槛。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以及受教育的权利,是宪法规定的公民的基本权利,但这些权利却在法律面前被弱化、被割裂,其结果,反映在个体身上,是平等权和受教育权受到侵害,进而影响到个人的命运;反映到国家层面上,不仅是未能实际履行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的义务,而且由于对教育的投入严重不足,人为地使教育资源配置不均衡,最终间接剥夺了许多公民受教育的机会,造就了大量的低素质国民,从而削弱国家的发展潜力。这种以户籍作为硬性条件,排斥以农民为主的非户籍地学生,将优质的教育资源据为一部分人所有的政策,实在是一种祸及国家未来的短视行为。

  在开放所导致的人口流动现实已经无法改变的大背景下,解决异地高考问题迫在眉睫。但冰冻三尺,已非一日能够化解。研究机构和教育行政部门经过多年的调研、讨论,始终无法提出一个完善的解决方案,使得这个问题在现实层面上的矛盾表现得极其尖锐,错综复杂,几近于无从下手。

  从目前的情况看,受困于教育资源配置严重失衡的现状,无条件取消高考的户籍限制,允许考生就近参加高考,或者让考生在流入地借考、户籍地录取,都可能造成京、沪等教育资源雄厚的大城市在高考移民的冲击下不堪重负的局面。

  教育不公平的问题演变至今,似乎每一种政策思路都有一个难以解开的“结”。我们也无法超现实地希望一夜间能够将教育资源均衡配置,使得每个人都能获得平等受教育的机会和权利,同时,立即取消户籍限制,实现全国范围内迁徙自由,仍将是一个漫长的过程。

  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只能坐视戴着户籍枷锁的高考不公平现象长期存在下去。改革的方向应当是破除教育行政部门高度垄断的大一统的“计划教育”体制,将高考招生权下放给大学,由大学按相应的标准选择学生,而学生也可以在多所大学之间自由选择,从而实现“地不分南北,人不分等级”的教育平权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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