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寿根:房产税不会增加居民消费性住房负担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3-09 09:58 来源: 深圳商报2005年至2011年中国楼市泡沫周期出现以来,关于房产税调控作用的争论不绝于耳。针对社会上的一些误解,有必要对该问题进行厘清。
其一,中国的房产税制度改革路径已经充分照顾了普通居民的利益。中国自1998年推行居民住房制度改革,住房产权由公有化为主转化为以私有化为主,房产税便要介入了,国际经验也是如此。由于考虑到住房制度改革初期,中国居民的购房以消费性住房为主,房产税改革没有相应跟随住房制度改革。
其二,中国房产税制度改革不会增加普通居民的消费性住房负担。毫无疑问,中国推行房产税制度改革不会增加居民消费性住房负担。首先,房产税改革会充分考虑居民住房的消费需求,按住房估价设置起征点,对住房估价在起征点以下的不用交房产税;其次,即使一些超过起征点的,在计算房产税时,会在住房市场估价基础上再给个一定比例的折扣,从而使普通居民的房产税负担下降。
其三,累进式房产税制是世界税制史和中国税制史上的一项重大发明。由笔者提出的新供给主义理论认为,在中国,在房产税改革过程中如果推行累进税率,且将级次和级距拉大,其结果是房产税创造性地被变成累进性税种,财税理论在这点上将被改写。累进性房产税的推行对普通居民是有利的。而且,在中国推行一种“负房产税”制对中低收入者更为有利。深圳对中低收入者以提供公租房为主的方向是完全正确的。如果按照“负房产税”制的思路提供公租房操作起来或更为合理。
其四,日本的经验表明,房产税对刺破楼市泡沫的作用巨大。1985年至1991年的日本楼市泡沫巨大,在那段时期,日本1992年推行了其税制上具有重大意义的地价税。地价税一出,日本楼市泡沫被立即刺破,全国性的房价回归开始。
此外,要注意的是,中国推行房产税采取渐进式改革路径,在实施过程中会充分考虑房产税对经济以及对居民的影响,尤其是会充分考虑房屋租金的涨跌情况。从趋势看,房产税收入的相当一部分会被用于建设公租房或以现金方式补贴中低收入者。总之,房产税制度改革对促进房价“理性”,促进楼市健康稳定发展是十分有利的。
(作者系经济学教授、西方经济学博士生导师)□ 任寿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