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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强行促销在港被判罚款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1-12 18:25 来源: 新浪财经

  新浪财经讯 1月12日下午消息 中信银行被一名香港客户告发,自2008年起不理会客户停发促销邮件的要求,强行寄出促销邮件。沙田裁判法院今日判决中信银行违反《个人资料私隐条例》,罚款2500港元。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公署表示,罚款额未来或提高。

  银行业通过电话及邮件推销产品和服务,一直是展开新业务的重要方式。然而根据香港《个人资料私隐条例》第34(1)条的规定,如果个人要求机构停止使用其个人资料作直接促销用途,该机构必须停止使用,否则根据条例第64(10)条,该机构没有遵从要求即属犯罪。

  对于中信银行本次被处罚,香港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公署称,这是条例生效以来,第二家机构因不理会投诉人拒收要求,继续邮寄促销资料而被定罪。根据目前条例,一经定罪可罚款最高10000港元。公署方面称惩罚还过轻,建议提高罚款至50000港元及监禁三年,以起到更大的阻吓作用。

  这已是中信银行近三个月来第二度在港被揭发违反个人资料私隐条例。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公署两个月前曾向中信银行展开调查,发现从2006至2010年期间,该行未经客户同意下将逾15万名客户个人资料包括姓名、电话号码、地址、身份证号码、银行账户、信用卡号码及婚姻状况等转交三间保险公司作直接促销用途,严重违反个人资料私隐条例。

  调查发现,三间保险公司分别与中信银行签订协议,承诺中信银行可以从电话成功促销的保单产品利润中抽取佣金及奖金,其中两家公司分别缴付中信佣金比例高达保费的18%及25%。

  不过在该项调查后,由于中信已经停止计划并改善收集个人资料的声明,公署并没有向中信银行采取惩罚措施。

  据个人私隐专员公署介绍,去年多家银行在调查中被发现有违规促销行为,其中花旗银行、富邦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亚洲)及永亨银行也被证实违反个人资料私隐条例。(彭琳(微博) 发自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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