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退市呼之欲出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1-21 00:39 来源: 每日经济新闻每经记者 李智
据多家媒体报道,证监会有关负责人昨日(18日)公开表示,将尽快出台创业板退市制度,启动创业板公司非公开发债工作。同时,将加大发行审核改革力度,并持续对内幕交易保持高压态势。
对此,英大证券研究所所长李大霄(微博)表示,退市制度可能会带来一些阵痛,但能引导投资者理性投资,更注重上市公司质量,同时倒逼创业板上市公司将更多的心思放在基本面建设上。
将向社会征求意见
证监会有关负责人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经过近两年的反复研究和调研,深交所提出了完善创业板退市制度的初步方案,针对现行退市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结合创业板自身特点,拟从增加退市标准、完善恢复上市审核标准、缩短退市时间、改进退市风险提示方式、设立单独的板块和退市后的去向安排等主要方面对创业板退市制度进行完善。
值得一提的是,该负责人还指出,退市制度改革将先在创业板探索试行,方案将在进一步论证的基础上尽快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对于这则消息,业内专家给予了充分肯定。
武汉科技大学教授董登新(微博)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称,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这种方式可以借鉴全民的智慧,不仅对创业板退市制度的建立有好处,对于现有的主板退市制度,也能进行有效的补充和完善。
他还指出,创业板退市制度的推出,能够形成一种约束。一方面约束创业板上市公司,使其有危机感和紧迫感,更加重视日常经营;另一方面也是约束普通投资者,更加注重投资公司基本面的情况。
融资渠道趋于多样化
证监会日前关于启动创业板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债券工作的公告,引发市场广泛关注。
针对创业板上市公司发行公司债券有何意义,IPO募集资金已经较多为何还允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等问题,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创业板上市公司资产规模相对较小,先允许部分符合条件的创业板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债券,适应其持续融资需求,有利于促进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规范发展,进一步支持自主创新和其他成长型创业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做大做优做强,多渠道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此外,创业板公司普遍存在“轻资产”、资产负债率偏低等特点。通过发行公司债券,可以在股东持股比例保持不变的前提下优化资产负债结构,实现公司良性发展。
该负责人同时称,目前允许创业板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主要有三点考虑:一是有利于完善创业板市场制度体系;二是有利于满足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发展的需求;三是有利于引导创业板公司在首发环节的融资预期。允许创业板公司非公开发行债券为创业板公司持续融资开辟了渠道,这有利于引导创业板公司根据生产经营发展需要合理确定融资规模,抑制在首次公开发行时“一次募足”的冲动。
李大霄认为,这是一个利好消息。因为目前创业板公司融资渠道比较单一,而通过发行公司债这个渠道,不仅能够解决创业板再融资的问题,还能有效改善过度依赖股权融资的情况,缓解股票市场的供求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