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开发抗癌含片起纠纷 四环生物追讨北京四环股权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1-15 02:30 来源: 每日经济新闻每经记者 许金民
2007年底,四环生物(000518,收盘价6.09元)与澳大利亚籍人士高世英签署协议,拟共同研发治疗肝癌的白介素2舌下含片;该合作于2010年9月取得实质性进展,四环生物决定用北京四环45%的股权换取高世英拥有的技术资料及专利。然而,昨日四环生物突然决定起诉高世英及其维达法姆科技公司,追讨北京四环45%的股权,理由是高世英未拥有抗癌核心技术正式专利号,其行为属于欺诈。
对此,《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昨日分别致电四环生物及中介公司中天资产评估,双方皆表示高世英的确拥有技术,并非骗子;至于为什么最终没有将其交给四环生物,中天资产评估方面表示,是因为双方另有纠纷;至于是什么纠纷,该事务所及四环生物均没有透露。
4年前合作开发抗癌含片
四环生物与高世英的合作从2007年11月28日开始,双方在澳大利亚签署《共同合作研发治疗肝癌的白介素2舌下含片技术合作协议》,但这样一次纯技术层面的合作,到了2010年9月已升级为交易。
2010年9月27日,高世英授权维达法姆科技继续执行剑桥生命科技与北京四环的合作。经协商,四环生物决定将持有的北京四环45%股权转让给维达法姆科技,换取维达法姆科技持有的白介素2、干扰素、EPO、G-CSF等舌下含片专有技术。中天资产评估作为中介机构,为这些专有技术估价1.14亿元,委托人为四环生物。
一年时间过去,北京四环45%的股权早已过户至维达法姆科技名下;维达法姆科技却没有履约将技术交给北京四环,纠纷由此产生。
评估公司:闹上法院是另有纠纷
在起诉公告中,四环生物表示,2011年10月7日,经公司向澳大利亚专利局调查发现,维达法姆科技、高世英所述的生物蛋白舌下给药技术在澳大利亚并未获得专利权,其提供的 “澳大利亚专利号:2007901333”仅是临时申请号,并非专利号,且早已于2008年失效。
由于维达法姆科技、高世英在签订《协议书》时故意告知虚假信息、故意隐瞒事实情况,获取了中介机构对其技术的高价估值,其行为属于欺诈。四环生物请求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撤消双方于2010年9月签订的《协议书》;追讨北京四环45%的股权;诉讼费用由维达法姆科技、高世英承担。
记者注意到,这起纠纷看似简单,但疑点颇多:第一,在2007年的公告中,四环生物就披露了“2007901333”是申请号,而不是正式专利号。公司当时还解释:“专利申请时间为2007年3月份,并将于2008年3月进入PCT国际实施阶段。一般专利从申请到得到专利正式文号需一年左右的时间”;第二,2007年12月距离2010年9月有近三年,申请号于2008年失效,四环生物是完全可以获悉的,不需要等到2011年10月7日;第三,2010年中介机构对技术资料及专利进行过评估,委托人是四环生物,中介机构显然是从四环生物处获得了技术资料,怎么四环生物却说一直没给呢?
对此,《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昨日致电中天资产评估,工作人员表示,维达法姆科技、高世英其实提供过资料,否则就不可能有评估报告,现在四环生物起诉的是对方没有提供核心技术,白介素2舌下含片已在国外商业化,只是一直没有进入国内,高世英也确实拥有技术,并非骗子,当初双方都知道“2007901333”是申请号而不是正式号。之所以闹上法院,是因为彼此另有纠纷;至于什么纠纷,该工作人员没有透露。
四环生物的说法稍有不同。他们表示,公司在2010年9月签署协议时没有查询申请号是否失效,是因为太信任中介机构,公司认同高世英确实拥有技术的说法。至于双方是否还有其他纠纷,其表示“不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