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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报前连续6天减持 新宁物流股东涉嫌内幕交易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2-06 02:15 来源: 证券日报

  中国资本证券网 王强

  12月3日,新宁物流(300013.SZ)公告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昆山恒基金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山恒金)在2011年4月8日至11月4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9次减持公司股票,累计减持102.05万股。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昆山恒金在新宁物流2010年报、2011年1季度报公布前8个交易日有6个交易日减持。

  12月5日,河北功成律师事务所薛洪增律师对此表示,持股5%以上股东系内幕信息知情人,定期报告公布前8日,相关信息已经基本成型,而昆山恒金作为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定期报告出炉前连续减持上市公司股票,存在内幕交易的嫌疑,监管机构应对其进行立案调查,如果内幕交易情况属实,应对其进行处罚。

  昆山恒金信披不及时

  被指信披违规

  12月3日,新宁物流发布的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提示性公告称,公司股东昆山恒金在4月8日至11月4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9次减持公司股票,累计减持102.05万股,占新宁物流总股本的1.134%。

  新宁物流表示,昆山恒金本次减持行为没有违反《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其在一个月内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减持的股份数量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值得注意的是,昆山恒金最后一次减持新宁物流的股份是在11月4日,而新宁物流的公告直到12月3日才发布。

  对此,12月5日,北京未名律师事务所张洪明律师表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以上的股东通过证券交易系统买卖上市公司股份,每增加或减少比例达到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1%时,应当委托上市公司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交易日内就该事项作出公告,显然,新宁物流关于此次减持的公告已经严重滞后了。

  新宁物流对此表示,由于昆山恒金未及时将最近一次股份减持情况告知公司相关人员,致使本次信息披露延期近一个月。

  对此,12月5日,一位分析人士表示,持有或控制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应当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而昆山恒金作为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及时将减持情况告知新宁物流致使此次信息披露延期了近一个月,这已经违反了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原则,所以昆山恒金的行为已经构成了信息披露违规。

  9次减持共套现1334万元

  公告显示,昆山恒金自4月8日至11月4日,共9次减持新宁物流:

  4月8日,昆山恒金减持新宁物流14.145万股,减持均价为14.20元/股,成交金额为200.859万元。

  4月11日,昆山恒金减持新宁物流5.855万股,减持均价为14.22元/股,成交金额为83.2581万元。

  4月12日,昆山恒金减持新宁物流3.5万股,减持均价为14.21元/股,成交金额为49.735万元。

  4月13日,昆山恒金减持新宁物流21.5万股,减持均价为14.27元/股,成交金额为306.805万元。

  4月14日,昆山恒金减持新宁物流10.18万股,减持均价为14.31元/股,成交金额为145.6758万元。

  4月15日,昆山恒金减持新宁物流4.82万股,减持均价为14.18元/股,成交金额为68.3476万元。

  4月27日,昆山恒金减持新宁物流27万股,减持均价为11.43元/股,成交金额为308.61万元。

  7月25日,昆山恒金减持新宁物流0.05万股,减持均价为12.02元/股,成交金额为0.601万元。

  11月4日,昆山恒金减持新宁物流15万股,减持均价为11.34元/股,成交金额为170.1万元。

  根据以上数据计算,昆山恒金9次共减持新宁物流102.05万股,成交总金额为1333.99万元。

  年报前连续减持涉嫌内幕交易

  律师建议监管机构调查

  值得注意的是,新宁物流4月20日披露的2010年报显示,公司2010年实现净利润16794.68万元,同比下降35.70%。

  此外,新宁物流4月20日披露的2011年1季度报显示,公司1季度净亏181.05万元,同比下降177.13%。

  资料显示,新宁物流的股价自4月20日起持续下挫,7个交易日有6个交易日是下跌的。

  4月19日,新宁物流收于13.95元/股,4月28日,新宁物流收于12.12元/股,7个交易日新宁物流跌幅达15.10%。

  新宁物流2010年报及2011年1季报是在4月20日公布的,昆山恒金作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却在定期公告发布前8个交易日内,连续6个交易日减持公司的股票。

  《新宁物流内幕信息登记制度》规定,持股5%以上股东系内幕信息知情人,年报、半年报、季报系内幕信息。

  12月5日,河北功成律师事务所薛洪增律师对此表示,持股5%以上股东系内幕信息知情人,定期报告公布前8日,相关信息已经基本成型,而昆山恒金作为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定期报告出炉前连续减持上市公司股票,存在内幕交易的嫌疑,监管机构应对其进行立案调查,如果内幕交易情况属实,应对其进行处罚。

  12月5日,新宁物流的公开电话一直未能接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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