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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整计划获法院批准 宁东铁路3.2亿入主*ST广夏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2-10 01:00 来源: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记者 黄群 ○编辑 祝建华

  重整过程历时一年多,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两次遭否决后,随着法院一纸“强裁”书的到来,*ST广夏重组终于迎来曙光。公司重组方宁东铁路将提供3.2亿元重组资金,并拟通过定向增发等方式向公司注入净资产评估值不低于40亿元的优质资产。

  *ST广夏今日披露,公司管理人12月9日收到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裁定书》,裁定书最终批准了《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并裁定终止公司重整程序。这意味着,法院最终通过“强裁”的方式挽救了公司,*ST广夏即将通过公开拍卖全部资产的方式变身一家“净壳”公司,静待宁东铁路的重组。

  根据该份重整计划,*ST广夏首先将剥离资产,而后引入重组方,待重组方受让股份后向公司注入优质资产。为此,公司表示,将通过公开拍卖等方式处置现有全部资产,在重整计划依法执行完毕后,将公司现有全部资产剥离。而拟定的重组方宁东铁路及其关联方须向公司提供约3.2亿元,用于支付重整费用、共益债务和清偿债权等。而后,宁东铁路将通过定向增发等方式向*ST广夏注入净资产评估值不低于40亿元的优质资产,且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连续三年净利润合计不低于10亿元,尽快使公司恢复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

  依据此前两次遭否决的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浙江长金实业有限公司(或其受让人)让渡70%股份给重组方,其余股东持股数量50万股以上的部分让渡18%,50万股以下(含50万股)的部分让渡12%,全体股东共计让渡10043.02万股。因该权益调整方案两次被否决,使得公司重整进程一拖再拖。尽管两次出资人会议表决都未通过该权益调整方案,但从《破产法》相关规定看,只要出资人组超过半数同意重整计划,且普通债权的清偿率远高于清算背景下的清偿比例,法院就可以考虑批准重整计划,即通常人们所说的“强裁”。*ST广夏两次出资人会议投票的结果均已超过半数,强裁是可行的。

  据了解,此次*ST广夏重整计划的执行期限和监督期限均为6个月,自银川市中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之日起计算。此次公司重整费用约3500万元,共益债务约400万元,重整费用和共益债务以实际发生的结果为准。

  *ST广夏于1994年上市,因业绩和诱人的前景市场誉之为“中国第一蓝筹股”,后被媒体揭露虚构利润。2001年9月,证监会查明*ST广夏虚构巨额利润7.45亿元,之后公司股价连续跌停、资金链断裂。因为第一债权人北京九知行的申请,*ST广夏于2010年9月16日启动破产重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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