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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元股份诉大连政府案今开庭 诉求公开拆迁文件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4-06 01:38 来源: 每日经济新闻

  每经记者 吴丰恒 发自北京

  昨日,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元股份,600146,SH)董秘朱立新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大元股份诉大连市政府案于4月6日在大连市开庭,大元股份委托其代理律师出庭。

  诉求公开拆迁文件

  上述案件中,大元股份诉求“(大连市政府)公开和告知有关原告(大元股份)大连分公司位于大连市甘井子区大连湾街道宋家村的厂房拆迁、土地征收的有关政府文件、批文和拆迁补偿等详细情况并提供相应的书面文件。”

  据介绍,“上述政府文件和信息是否公开,将(关系到大连实德)对(大元股份)大连分公司厂房的拆迁是否合法,及大元股份如何得到补偿,对大元股份有重大利害关系。”

  显然,诉大连市政府是大元股份诉大连实德的“案中案”。

  据《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大元股份与大连实德塑胶工业有限公司2009年6月 (以下简称实德塑胶)签订的《宁夏大元股份有限公司与大连实德塑胶工业有限公司关于大连韵锐装饰材料有限公司(下称大连韵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是案件关键点之一。

  大元股份公开声明称,2007年11月,在前控股股东大连实德控制下,大元股份董事会通过决议将该公司大连分公司厂房及土地(总面积超过22万平方米)使用权和部分现金作为出资增资到大连韵锐。2009年5月,大连实德主导下的大元股份董事会又通过决议,将大连韵锐100%的股权作价1.2亿元转让给了大连实德的关联公司实德塑胶。后根据相关协议,实德塑胶再倒手将上述厂房及土地租赁给大元股份。2009年9月,大连实德抛售了大元股份股票,抽身出局。

  大元股份表示,大连实德集团早在出局前的2008年即获悉了大连市政府“实德工业园拆迁”计划,将大元股份大连分公司工厂评估后向大连市人民政府申报了拆迁补偿金,而大连实德集团退出大元股份后,未向该上市公司支付厂房的拆迁补偿款,“损害了上市公司利益。”

  大连实德“案中案”

  大元股份于2011年8月31日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发起了诉讼,实德塑胶、实德投资、徐明(大连实德集团董事长)、徐斌(大连实德集团副董事长、徐明兄弟)成为被告。大元股份请求法院撤销上述股权转让协议,并请求判令实德塑胶向给大元股份返还大连韵锐公司全部股权,如实德塑胶无法返还股权,大元股份则诉求该公司赔偿其2.5亿元损失。

  2月14日,为获取证据,大元股份将大连市政府诉上法庭。

  不过,大连实德方面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管辖权提出异议,认为案件应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截至2012年2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驳回了被告方的管辖权异议,案件进入实体审理阶段。

  朱立新告诉记者,“(大元股份诉大连实德案)开庭日期现在还没有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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