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天津泰达为私企还债 流失国资超20亿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6-05 10:07 来源: 中国经济网国企为私企还债,其母公司泰达控股称,资金流失情况因“人员变动”而“说不清”
本报记者 李海
“作为津滨发展(000897) 第一大股东,天津泰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泰达建设’)用20多亿元国有资金为两家私企还债,这个传闻在圈子里已经不是秘密。起因是位于天津市中心的嘉海花园项目。”日前,一位天津资深房地产业内人士告诉《中国企业报》记者。
《中国企业报》记者从有关渠道辗转获得了《关于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2007年年度合并会计报表之审计报告》和《关于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2008年年度合并会计报表之审计报告》。
两份审计报告里披露的部分内容使传闻获得证实。
报告中《其他重要事项一栏》里详细列出,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于2007年12月20日和12月21日相继做出(2006)津高执字4 号和(2006)津高执字5号两份民事裁定书。
裁定书上写明,将天津豪业建设有限公司(下称“天津豪业公司”)坐落于天津市河北区狮子林大街以南的“嘉海花园”二期项目原宗地号98-275(现编号为津北金2004-075号),包含B、D、E、F 地块,用地面积105839.60 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作价1110804828.00 元,抵给泰达建设(其中280263200.00 元抵偿天津豪业公司欠泰达建设债务,另外830541628.00 元由泰达建设与天津豪业公司双方按已达成的和解协议自行解决债务清偿工作)。
将天津金冠置业有限公司(下称“金冠置业公司”)坐落于天津市河北区小关东片67606.10 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宗地编号津北海2003-091 号,作价1254096600.00 元抵给泰达建设 (其中107283970.07 元抵偿金冠置业公司欠泰达建设的债务,另外1146812629.93 元由泰达建设与金冠置业公司双方按已达成和解协议自行解决债务清偿工作)。
嘉海花园项目正式启动
1995年12月21日,天津市房产总公司下发一纸批复,掀开了天津市河北区海河东路片危旧房实施翻建工程——“嘉海花园”项目的序幕。
从批复看出,天津市人民政府同意由天津市河北区房管局和北京嘉铭企业集团共同组建的天津嘉海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下称“天津嘉海”)来实施此项目。
工商登记资料显示,天津嘉海成立于1995年11月14日,注册资本1000万元。
河北区房管局其下属国有企业天津华海房产公司(下称“天津华海”)出资300万元,占股30%,民营企业北京嘉铭技贸总公司(下称“北京嘉铭”)出资700万元,占股70%。
天津永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说明》显示,北京嘉铭把位于天津市河北区民主道12号的一座建筑面积1361平方米的二层砖木小楼作为实物来投资,其价值被天津市房地产评估事务所评估为1633万元,折合固定资产700万元。
1996年12月3日,时任天津市副市长王德惠主持召开了关于嘉海花园初步规划方案的会议,并下发《关于嘉海花园初步规划方案的会议纪要》。
会议纪要显示,拟建的嘉海花园位于天津市中心,城市内环线与海河交汇处,北临狮子林大街、与河北区政府相对,南至规划路宽30米的建国道,东靠金纬路、货场大街,西临海河东路、与古文化街老城厢庙相望。
规划建设用地面积43.8公顷、拆迁面积约62公顷,拟建总建筑面积120万平方米。
嘉海花园分为四期来开发,其中一期、二期建筑面积为64万平方米,二期拆迁用地16.2公顷,规划用地面积14公顷。
天津豪业公司获得划拨土地
1997年10月15日,天津嘉海为加快“嘉海花园”项目建设步伐,决定和香港豪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香港豪业”)共同成立项目合营公司——天津豪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10月22日,天津豪业公司正式成立。天津嘉海出资38万美元占股10%,香港豪业出资342万美元占股90%,其注册资本为380万美元。企业类型为中港合资企业。
1998年6月8日,香港豪业突然决定将所持天津豪业公司90%股份中的40%折合成152万美元转让给天津嘉海,并将所持的30%股份折合成114万美元转让给JMIG(USA)INC,而剩余的20%股份转让给香港豪达集团有限公司,退出天津豪业公司。
此时,天津豪业公司的大股东,变成具有国资背景的天津嘉海,持股比例达50%。
半年后的12月17日,天津豪业公司得到了编号津地证98-311嘉海花园二期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许可证明确列出,该项目位于河北区狮子林大街以南,包含住宅、沿街底商、写字楼等商品房和商务会馆、学校、幼儿园等配套公建。规划建筑总面积为379029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为293145平方米,公建建筑面积为85884平方米。
1999年6月22日,天津豪业公司和天津市土地管理局正式签署《天津市划拨土地使用权合同》。
天津市土地管理局把编号为98-279宗地的138769.2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无偿划拨给天津豪业公司用于嘉海花园二期项目。
《中国企业报》记者尤其注意到,天津豪业公司拿到行政划拨土地后,同年9月,其大股东天津嘉海就将其持有的50%股权开始转让给嘉铭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铭国际”),至10月底,50%股权全部转让完毕。
在天津嘉海股东中唯一拥有国资背景的天津华海,也将其所持有的天津嘉海的30%股权全部转让,退出天津嘉海。
同年9月4日,天津嘉海股权结构转变为嘉铭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铭实业”,前身为北京嘉铭)持股87.4%,珠海市嘉浩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占股12.6%。
经过这一番运作,天津豪业公司的股权结构转变为嘉铭国际持股70%,嘉铭实业持股10%,香港世恒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持股20%。
嘉铭国际摇身一变成为嘉海花园二期16万多平方米的行政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者。
泰达建设托盘开发
天津豪业公司在成立6年后的2003年7月24日,仍然未完成嘉海花园二期的建设,甚至未完成拆迁工作。
7月25日,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下发了确认该项目《天津市划拨土地使用权合同》继续有效的文件。
文件写道,必须在2003年9月30日前拆迁完毕,自本次确认之后一年内动工建设,并按原文件规定的建设期要求竣工。若达不到上述要求,政府将收回原行政划拨土地。
此时的天津豪业公司只陆续建成了7幢住宅高楼。截至2003年10月,尚有95288.28平方米土地未开工建设。
因资金紧张、压力加剧的天津豪业公司在2003年12月10日与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泰达建设签署《“嘉海花园”二期工程项目合作协议书》。
泰达建设前身是天津市开发区建设开发公司。2002年成为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旗下的房地产开发支柱企业,总资产达52亿元。
在泰达建设官网上显示,泰达建设是一家拥有十几家控股和参股的国有大型集团公司,而且是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上市主发起人,津滨发展(000897) 第一大股东。
《中国企业报》记者在这份合作协议书上看到,天津豪业公司把尚未开发的95288.28平方米地块(建筑总面积为22.47万平方米)移交给泰达建设来进行开发,并按照每平方米楼面地价1080元的价格出让,出让总额为2.43亿元,此价格中包含拆迁费用。
同时,双方约定自协议书签订3日内,泰达建设一次性向天津豪业公司支付4500万元,签订5日内支付1.48亿元的拆迁费用;拆迁工作开始15日内支付3544.9万元;剩下1000万元余款当泰达建设获得销售许可证三日内付给天津豪业。
天津豪业公司在协议书中还保证,其未偿付的债务总额不超过1.5亿元,其中1.35亿元为银行贷款,但其自行开发部分的剩余资产价值约为2.8亿元,且无任何信用担保或抵押担保。
两宗地高院作价23亿元
随后,天津豪业公司便委托河北区政府所属的河北区建设开发公司开始大规模拆迁工作,但拆迁进度异常缓慢。
而此时,天津豪业公司却陷入了困境之中,债务缠身,官司不断。
天津市土地登记中心给《中国企业报》记者出具的查询结果表明,在2005年10月10日,天津豪业公司所拥有的嘉海花园二期98-279宗地(现编号为津北金2004-075号)因多家债权人要求,被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查封,查封日期截止到2007年10月9日。
据接近泰达建设的知情者告诉《中国企业报》记者,泰达建设得知天津豪业公司大股东嘉铭国际因拖欠多家债权人巨额债务,被债权人分别起诉,于是向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天津高院”)申请对天津豪业公司所有资产进行了冻结,并连带对天津豪业公司毗邻的金冠置业公司(同为嘉铭公司的子公司)资产也进行了冻结。
2007年12月20日和12月21日,天津高院分别下达(2006)津高执字4号和5号民事裁定书,将宗地编号津北金2004-075号和津北海2003-091号地块分别作价11多亿元及12多亿元抵偿给泰达建设。
泰达建设已经为该地块支付了天津豪业公司2.4亿元,为何会在四年后的2007年,天津高院又再次作价11亿元抵偿给泰达建设呢?
对于上述疑问,天津高院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法官告诉《中国企业报》记者,4号和5号民事裁定书上的作价出来的钱数,不是高院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作出来的,而是由市政府领导为了维护社会的稳定,牵头召开了由各局委主要负责人和部分专家参加的处理此事的会议,会议决定由泰达建设出面并出资给天津豪业公司和金冠置业公司偿还所欠的所有债务。
地价每平方米仅合412.22元
2008年2月1日,天津高院随即给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市区国土资源分局下发了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将嘉海花园一期和二期地块一并过户到泰达建设名下。
2009年12月23日,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与泰达建设签署了“津北金2004-075号地块《天津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合同”。
合同中约定,天津市国土局同意将该宗地的土地使用权受让人调整为泰达建设,但涉及天津豪业公司的其他债权债务由泰达建设自行解决。
该地块受让人名称变更为“天津泰达建设集团格调津海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调津海”)。
在天津市国土局,《中国企业报》记者看到由天津市土地交易中心开具的一张土地出让金的证明。
证明受让方天津豪业公司与天津市国土局在2009年10月23日签订了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缴纳宗地编号为津北金2004-075号地块土地出让金2851.61万元及土地契约1654.5873万元,合计4506.1973万元,折合每平方米的价格仅为412.22元。
2009年7月31日,天津市国土局又给格调中天下发编号为津字第105050900043号房地产权证,出让面积为62033.4平方米,其坐标是河北区海河东路东侧。
《中国企业报》记者向天津市国土局申请调阅嘉海花园一期(宗地编号津北海2003-91号)地块土地出让金缴纳情况,截至发稿时,一直没有得到回应。
泰达建设转让是不得已为之?
2011年4月18日,泰达建设将旗下格调津海60%股权与格调中天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调中天”)44%股权分别挂牌转让。
泰达建设转让格调津海与格调中天股份的要价,分别为5.47亿元和5.45亿元左右。格调津海与格调中天的资产分别为13.3亿元和14.7亿元,负债则分别为8.1亿元和3.5亿元。
上述转让时间高度巧合并在同一时间段发生,不由让人浮想联翩。
据一位权威的知情人士告诉《中国企业报》记者,泰达建设为了填补这20多亿元给私企还债的窟窿,减缓资金面的压力,不得已把旗下的这两家公司进行挂牌转让。“如果泰达建设资金面比较充裕,肯定不会把位于市中心的这两块黄金地块拱手让人。”该知情人说。
“至于这两家公司转让给具体哪家公司,我不太清楚。”泰达建设总经理办公室何主任告诉《中国企业报》记者。
而对于这20多亿元资金是如何流失的,泰达控股高层最终答复是“由于人员变动”而“说不清”。
2011年5月6日,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作出(2010)北民破字第11-1号民事裁定书,受理天津豪业申请破产清算一案,指定破产管理人为天津市司贵达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
截至2011年5月31日,债务人天津豪业公司资产总额为303804.22元,负债总额87068744.70元,资产负债率28659.49%,已资不抵债。
2011年7月15日,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作出(2010)北民破字第11-9号民事裁定书,宣告天津豪业破产。
奇怪的是,天津豪业公司注册资金为380万美元,又凭空得到泰达建设8.3亿元人民币资金的情况下,又是如何破产的呢?
《中国企业报》记者正在积极联系一些了解详细内情的人士,试图搞清这20多亿元资金流失的全部过程。(稿件来源:中国企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