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矿机或迎减持潮 二股东清算为避税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6-27 01:14 来源: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记者 黄群
作为山东矿机的发起人之一,众信投资在其股票解禁后宣布解散公司,同时其法人资格已被注销。如此举动意在避税的可能性很大。这也意味着,山东矿机将迎来原始股东的减持浪潮。
山东矿机今日公告,潍坊众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决定解散该公司并进行清算,在出具清算报告的同时,众信投资取得了工商局准予的注销登记通知书。
根据公开资料,众信投资于2007年设立,注册资本2568.70万元,其由山东矿机董事长兼实际控制人赵笃学以及另外105位自然人股东以货币资金的方式缴足。该公司经营范围为以企业自有资产对外投资,自成立以来除持有山东矿机股份外无其他任何实质性业务开展。作为山东矿机的发起人兼二股东,众信投资发起时持有4091.74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5.32%。其中,董事长赵笃学出资比例为2.85%,占公司总股本的0.44%。而众信投资未解散时,经山东矿机实施2011年度分红派息后其共持有公司8183.48万股,持股比例不变。
根据众信投资的清算报告,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将按照其股东所占该公司的股权比例进行分配。106位自然人中赵笃学分配比例最高,为0.44%,最低分配比例为0.03%。而本次股权变更后,董事长赵笃学持持股比例将由23.53%增至23.97%。
资料显示,众信投资的股东除赵笃学、张义贞、肖昌利、张建军四位主要自然人发起者外,公司其他发起人共有32名,持股比例最高为3.15%,最低至0.08%,上述32人合计持股38.27%。
此次清算众信投资,应是为其减持股份避税而做。此前,国恒铁路、东软集团、晶源电子等上市公司的部分股东在其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刚一解禁即予解散清算,即意在避税。本报此前曾报道指出,公司制法人股东在其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甫一解禁便遭遇清算,这是为了规避公司制法人股东在资本市场套现时面临的二次征税问题。依据现行税收规则,一般公司在减持上市公司股份获得收益后先需缴纳25%的企业所得税,后再向个人股东进行利润分配时还需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实际税负水平达到40%。而从法律角度看,如果持股公司直接清算,其股份分解到个人股东时可无需缴税,现实中如此操作者甚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