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鑫:退市制度目的在于优胜劣汰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1-10 03:26 来源: 证券日报■本报见习记者 丁 鑫
如何完善退市制度?
日前召开的2012年证券期货监管工作会议指出:以优化市场优胜劣汰机制为导向,积极推进退市制度改革,逐步形成市场化和多元化的退市标准体系。
建立完善的退市制度是证券市场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如何实现上市公司的优胜劣汰和证券市场资源配置的优化,退市制度在这之中的作用是不言而喻的。对于成熟的证券市场,一个完善的退市机制在证券市场的发展中是必不可少的。
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微博)在接受《证券日报(微博)》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在主板的退市制度的设计理念上要做出一个重大的变更,要将退市标准理念和上市标准理念做到对称性设计。
“创业板退市制度的出台在这方面上是主板和中小板退市制度设立的模板,主板的退市制度改革可以很大程度的借鉴创业板的退市制度设计理念,主板的退市制度需要尽快的启动。”董登新说。
中国人民大学金融与证券研究所副所长赵锡军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证监会已经推出了创业板退市制度的征求意见,在创业板退市制度的推出下反应出了在主板和中小板已经形成的“只能上,不能退”的格局下,怎样建立一个符合市场机制的退市制度是主要问题。
“让资本市场成为一个以市场机制发挥作用,能够具有优胜劣汰的市场是十分重要的目的。”赵锡军说。
2011年11月28日,深交所率先出台了《关于完善创业板退市制度的方案(征求意见稿)》,在原有的方案中新增加了两个退市条件,并且明确表示不支持暂停上市公司“借壳”恢复上市,同时表示拟设立“退市整理版”。创业板退市制度的推出了多元化在退市标准,取得了很大进步,同时也对未来在主板和中小板上退市制度的推出获取更多的经验。
董登新表示,退市制度的设立要有多样化的退市标准体系,加大可量化的特点,使退市标准具有客观的可操作性。目前的主板退市标准是连续亏损情况下才能退市,形式和方法比较单一,缺少多样化的退市制度标准,比如增加资不抵债退市标准、总资产退市标准还有一些市场化的退市标准:像成交量退市标准、市值退市标准等多方面的退市标准,再有可以借鉴西方国家退市标准较完善的方法和经验,这些标准如果得到认可将会对完善退市制度带来很大帮助。
赵锡军表示,在“优胜劣汰”目的下,第一个带来的变化是观念方面的变化,观念变化的难度也是相对较大的,一些固有的思想观念以及之前退市制度的标准则需要做出很大改变。第二,是在标准方面的变化,多样化的标准推出是十分必要的,也可以参考在退市制度相对健全、经验丰富的国家的做法来配合适合我国资本市场情况的标准的推出,这样在接受程度上也比较容易接受。第三,目前在创业板进行的退市制度试点,获取更多退市制度的经验,但是在不同板块上还需要有适合该板块的标准的推出,但是最终目的“优胜劣汰”。
业界认为,成熟市场的一些做法或许值得借鉴。
美国证券市场作为一个比较成熟的市场,在退市制度上也相对较为健全,美国纳斯达克(微博)市场的退市标准分为数量标准和非数量标准,一旦上市公司违反了持续上市数量标准和持续上市非数量标准,纳斯达克市场就会暂停或终止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
同样,纽约证券交易所(微博)的退市标准也是以多元化退市标准为主,上市公司退市标准主要包括:股权分散程度、股权结构、经营业绩、资产规模和股利的分配情况。我国在退市制度的建立上不一定完全的模仿成熟证券市场的退市制度,但是可以从他们身上吸取成功的经验,结合我国资本市场发展状况合理的制定出具有我国特色的退市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