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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科竞:让股东大会决定陈炳良去留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2-16 08:27 来源: 北京商报

  上海金陵董事会秘书陈炳良被董事会罢免,引起了业界的多方关注,其中陈炳良认为,董事会解聘其职务有违规行为,源于上海仪电的一股独大,同时三位独立董事均没有同意解聘,而律师也没有出席董事会会议。

  上市公司高管之间出现矛盾,非要轰走一方,在这个争权夺利的市场里本没有什么稀奇,但如果因为他们的争斗而导致中小投资者的权益受损,就不是一般的问题了。据陈炳良讲,他与大股东的矛盾,源于其维护公司的利益。如果真是这样,那么他的去留就与中小投资者的权益密不可分了。

  上市公司都设有最高权力机构,即股东大会,如果出现这样的争端,陈炳良该走该留,完全可以通过股东大会进行裁决。当然,如果公司第一大股东上海仪电也参加投票,那么其26%以上的股份恐怕真能一股独大。考虑到上海仪电是参战的一方,理应回避,如果大股东真想罢免董秘,应该通过股东大会的表决,而非几个人的董事会。

  再看上海金陵的股权结构,虽然上海仪电持股仅26.62%,但由于没有其他大型投资者参股,其处于绝对的控股地位。这样的股权结构下,上海仪电自然以家长的心态来看待上海金陵,任免个把干部,发个文件也就可以了。

  绝对的权力产生绝对的腐败,或许非常多的一股独大上市公司在人事任免上都是这样进行的,也从没有人对此提出过任何异议。被撤换的人虽然心中不爽,但考虑到仍然要在集团公司下面工作,也不愿撕破脸,忍下一口气也就得了。陈炳良可能性子比较直,脾气有点爆,不肯吃这个哑巴亏,于是事情越搞越大,成为了公众关心的焦点,也引发了上市公司董秘的任免程序问题。这事如果仔细推敲,董事会如果想罢免董秘,还真应该开个股东大会表决一下。

  现在的局面,恐怕上海仪电真的是始料未及,但事已至此,总要想办法解决,合法重要,面子也重要,倒不如大大方方召开股东大会,自己主动回避,然后找找持股多的大户多做做工作,也算是给自己的决策找一个理论支持。

  对于中小投资者来说,还是要珍惜自己投票的权利,如果真的召开股东大会,讨论陈炳良的去留,中小投资者虽然持股不多,但加在一起却很庞大,不管自己支持哪方,一定要投出一票,让股东大会名副其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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