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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学葵承认领导责任愿受罚提四条辩护理由求轻判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09-07 01:25 来源: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记者 魏梦杰 ○编辑 裘海亮

  身着黄色囚服的何学葵,从本报记者近前侧身而过,她与记者间的距离甚至不足一个身位。也许是其身型较小,或是步伐匆匆,抑或是其身边围着多名法警形成人墙,记者的视线几与其错过。

  9月6日上午9时25分左右,绿大地前任董事长,本次欺诈上市案中心人物——何学葵,到达法庭。

  与其董事长任上的风光无限相比,现在的何学葵稍显平实。看惯了她此前干练的短发造型,记者甚至有些不习惯她现在齐肩的中长发形象。在等候进入法庭的短暂时间里,何学葵微微依靠在法庭外走廊的墙边,表情平淡而无波澜,难以看出其内心的心理活动。但综合何学葵全天庭上的表现不难看出,其身体和精神状况尚好,在法庭确认被告身份时的对答中,情绪也较为稳定。

  在当日庭审的最后发言中,何学葵当庭表态,对于本次案件有不可推卸的领导责任,愿意接受法庭的判决,并愿意尽其所有补偿社会、公司和股东的损失。

  值得注意的是,与何学葵一样身着黄色囚服到场的还有绿大地原财务总监蒋凯西、曾任职绿大地IPO时审计机构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的庞明星和曾任绿大地出纳主管的赵海丽三人,现在这四人都羁押于云南省公安厅看守所;而另一被告绿大地前大客户中心负责人赵海艳却身着便服到场。经了解得知,赵海艳于今年1月4日因涉案被刑事拘留,后经昆明市人民检察院批准于2月10日被执行逮捕,3月8日被取保候审。

  依据起诉书表述:本案经云南省公安厅直属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何学葵、蒋凯西、庞明星、赵海丽、赵海艳涉嫌欺诈发行股票罪、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伪造金融凭证罪、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故意销毁会计凭证罪,移送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本次案件中,绿大地被列为被告单位。上午9时不到,公司多名现任和前任高管便在法院等候,包括公司法人代表郑亚光和总裁王光中。身为法人代表的郑亚光表情凝重,虽与记者礼貌性握手,但谢绝了一切采访,甚至无心与记者交换名片。

  虽然本次诉讼中绿大地公司以及何学葵、蒋凯西、庞明星、赵海丽、赵海艳等人均被列为被告,但在法庭上都表达了各自的主张。

  绿大地方面认为,欺诈上市为个人行为,对于公司的处罚应当从轻。

  何学葵方面提出,对于她的指控存在多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地方。首先,财务报告的司法鉴定程序不合法;绿大地作为上市公司应当由注册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鉴定,而非一般的司法会计鉴定人员。其次,以绿大地IPO之前的经营状况,即便不作假也完全符合上市资格。第三,何学葵方面表示,起诉书中所提到的虚构众多荒山使用权一事并不属实,公司方面具备相应的荒山使用证和林权证。最后,何学葵认为,她与蒋凯西、庞明星合谋的证据不足,并且其一种行为被冠以欺诈发行和违规披露两项罪名,与法律精神不符。

  此外,蒋凯西、赵海丽、赵海艳均提出希望法庭从轻处罚。庞明星则认为自己不是上市公司高管或职工,其行为不构成犯罪。

  本次各被告均聘请了两位辩护人,共有12名律师出庭辩护。其中,何学葵所聘辩护律师为昆明刘胡乐律师事务所的当家律师刘胡乐。刘胡乐律师事务所在云南当地可谓赫赫有名,其金融证券领域的业务经历也是极其丰富,在宏达股份重组云南兰坪铅锌矿资源及昆明市东川区磷矿资源项目、东方航空吸收合并云南航空项目、香港上市公司百盛集团并购云顺和重大资产项目等诸多涉及金融证券领域的项目中,该所均发挥了重要作用。

  记者从相关渠道获悉,本次诉讼的庭审阶段于6日当天便全部结束,一般情况下,到宣判之前不会再开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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