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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海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09-07 02:15 来源: 证券时报网

  股票简称:中海科技股票代码:002401编号: 2011-030

  中海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会议的通知、召集及召开情况

  中海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1年9月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1年8月31日前以电子邮件、传真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沈以华先生召集。公司董事马浔、蔡惠星、周群、张人骥、高勇、张河涛出席了会议。本次应参加表决董事七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七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决议

  经全体董事充分审议,会议采用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逐项表决了本次会议的各项议案,形成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关于开展新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整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关于开展新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整改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与中海集装箱运输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回避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于2011年8月22日与中海集装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海集运”)就有关“集装箱航运信息化领域的战略合作”,进行了友好认真的洽谈,并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书》。

  《关于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提示性公告》(2011年第028号公告)详见2011年8月23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由于公司董事长沈以华现兼任公司控股股东上海船舶运输科学研究所(以下简称“上海船研所”)副总工程师,董事马浔现任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海运”)总裁助理、上海船研所所长、党委书记,董事蔡惠星现任上海船研所副所长、党委副书记,上海船研所与中海集装箱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海集运”)存在受中国海运同一控制下的关联关系,所以以上三名董事为关联董事并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关联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关联人有充分的履约能力,能够保证公司正常生产;董事会对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因此项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按照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及签署页。

  特此公告。

  中海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九月六日

  股票简称:中海科技股票代码:002401编号: 2011-031

  中海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增加临时提案的补充通知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公司自然人股东周群、孙文彬、高庆、杨忆明、瞿辉、周保国(此六名股东合计持有公司股票1,935,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64%)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股东大会临时议案。

  中海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1年9月1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中海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的公告,根据前述公告,公司将于2011年9月16日召开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公司自然人股东周群、孙文彬、高庆、杨忆明、瞿辉、周保国(此六名股东合计持有公司股票1,935,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64%)于2011年9月6日向公司董事会提出在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关于与中海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书>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

  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经核查,上述临时提案内容未超出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本议案可提交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增加临时提案后的股东大会相关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2011年9月16日(星期五)上午9点。

  3、会议地点:上海市沪南路9191号桃城度假村第四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记名投票的方式。

  5、出席对象:

  (1)截至2011年9月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审议〈公司2011年半年度报告〉及〈公司201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二)审议《公司关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议案》;

  (三)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四)审议《关于与中海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书>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刊登于2011年8月19日和2011年9月6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会议登记方式

  1、登记时间:2011年9月14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30)。

  2、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600号21号楼406室)。

  3、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

  (四)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会期预计为半天。

  2、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3、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文彬、程丽 联系电话:021-58211308

  传真:021-58210704 邮编:200135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600号 中海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办公室。

  特此公告。

  中海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九月七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公司)出席中海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公司)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序号

  审议事项

  同意

  表决票数

  备注

  1

  《关于审议〈公司2011年半年度报告〉及〈公司201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2

  《公司关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议案》

  3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4

  《关于与中海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书>的议案》

  注:1、每项议案只能用“√”方式填写;

  2、每项议案的同意、反对、弃权意见只能选择一项,多选或不选视为弃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代理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

  备注:

  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为有效。

  2、请填上自然人股东的全名及其身份证号;如股东为法人单位,请同时填写法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号。

  3、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必须由股东或股东正式书面授权的人签署。如委托股东为法人单位,则必须加盖法人印章。

  附件二: 股东登记表

  截止2011年9月9日(星期五)下午深圳交易所收市后本公司(或本人)持有中海科技(股票代码:002401)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单位名称(或姓名):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股东账户号:

  持有股数:

  日期:2011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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