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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行与太平人寿签署合作协议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09-07 04:47 来源: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工商银行(601398)9月6日与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签署了《全面业务合作协议》,协议有效期为三年。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太平人寿为工行A股规则下的关联方,协议构成关联交易协议。

   协议的主要内容为工行与太平人寿共同推进全面业务合作,合作范围包括:代理保险业务、银行存款业务、投资理财业务、融资业务、现金管理业务、银行卡业务、电子银行、资产托管业务、企业年金业务、投资银行业务及其他合作等。

   工行与太平人寿约定,关联关系存续期间,协议项下的交易预计连续12个月内累计金额不超过410亿元。(任晓)

  双钱股份 子公司结盟米其林

   双钱股份(600623)公告,子公司安徽回力公司将引入战略投资者,由米其林财务公司和米其林(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实施定向增资。增资额共计6.67亿元。增资完成后,双钱公司对安徽回力公司的持股比例由68%下降至40.8%,华谊集团持股比例降为19.2%。安徽回力公司将成为一家中外合资公司。

   双钱股份称,引入战略投资者是为了进一步加快“回力”品牌轿车轻卡轮胎业务,借助米其林方面和双钱公司在轿车轻卡轮胎业务方面的各自优势增强企业核心竞争能力,将“回力”发展成为中高端轿车轻卡轮胎品牌。(刘国锋)

  华创投资6.78亿参股远大集团

   华东医药(000963)、如意集团(000626)两家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中国远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获北京远大华创投资有限公司参股,注册资本将由1亿元增加到1.96亿元。

   远大集团持有华东医药35.5%的股权,持有如意集团37.08%的股权。

   根据公告,为规范远大集团股权结构,充实远大集团自有运营资金,华创投资、北京炎黄置业有限公司与远大集团于2011年8月22日签署《中国远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增资认缴协议》。

   依据该协议,华创投资通过溢价的方式向远大集团现金增资,出资总额为6.78亿元,其中:远大集团增加注册资本9608万元,增加资本公积5.82亿元。增资完成后,远大集团的注册资本由1亿元增加到1.96亿元,华创投资持有其49%的股权;炎黄置业持有其51%的股权,仍为远大集团的控股股东。此前,远大集团由炎黄置业100%控股。

   公开资料显示,华创投资成立于2003年6月,原名称为北京泰华永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08年6月变更名称为北京华创科基投资有限公司,2011年1月变更为现名称。由胡凯军100%控股,注册资本3.6亿元。

   这家投资公司如此大手笔参股远大集团无疑引发了资本市场对于远大集团可能对旗下上市公司,尤其是如意集团进行重组的想像。此前,外界一直期待远大集团将旗下优质资产注入如意集团,远大地产等资产都曾经成为传闻注入的标的。(李若馨)

  法因数控 控股方欲减持

   

   

   法因数控(002270)披露,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胜军、管彤、郭伯春、刘毅因个人理财需要,拟通过证券交易系统或大宗交易系统减持所持法因数控部分股票,预计在未来六个月内累计减持数量将达到或超过公司总股本的5%,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5%。

   实施减持计划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胜军、管彤、郭伯春、刘毅的累计持股比例仍超过57%,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06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2.97%。其中,可上市流通股份265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24%。

   实际上,法因数控控制方所持有的2654万股的流通股是9月5日刚刚解禁上市流通的。

   近期,控制方因个人理财需要抛售上市公司股权的并不罕见。华东数控(002248)实际控制人汤世贤及其一致行动人就因个人理财需要在7月8日至11日累计减持公司113.5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4%,而其计划的抛售量是5%-10%。嘉应制药(002198)实际控制人黄小彪也因个人理财需要在4月至7月间连续抛售公司股票。蓝色光标(300058)创始人之一高鹏也在7月的公告中称“因个人理财需要”减持公司股份,并称未来将继续减持。(李若馨)

  深交所公开谴责金城股份

   深交所发布公告,因查明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存在未及时披露重大担保事项行为,从而对该公司及相关人士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深交所称,金城股份于2002年前为原控股股东金城造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向工商银行辽宁省分行申请的多笔贷款提供担保,金城股份直至2010年6月接到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后才予以公告。根据判决,金城股份担保责任涉及金额15687万元,占2002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29%。

   金城股份及该公司时任董事柏丹(董事长兼总经理)、才锦有、陈有和、冯德权、高成军、胡守文、计金城(兼财务处长)、教富伟、金铭、李明久、梅玉辉、聂震宇、盛剑辉、宋永生、王成金、吴希曾、尹德良、袁小星、朱志仁违反了相关规定,因此深交所决定对公司及上述人员给予公开谴责。(杜雅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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