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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泉实业老独董超期服役 新独董缺席半年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2-14 02:05 来源: 证券时报网

  按照中国证监会下发的《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明确规定,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该上市公司其他董事任期相同,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但是连任时间不得超过6年。而谢荣斌作为独立董事的任期已满,公司却让其继续履行职务,显然与现行法规相冲突。

  证券时报记者 卢青

  江泉实业(600212)独立董事谢荣斌任期已满,但不知出于何原因,迟迟不肯“退休”,继续站岗半年有余,而公司至今未推选出新的独立董事候选人。这种蹊跷事竟发生在老牌上市公司,令人费解。

  谢荣斌,自2005年开始在江泉实业担任独立董事一职,截至目前,6年的任期早已过去,但其继续在公司履行独立董事的职务,新的独立董事却始终“缺席”,不知是公司对相关规定不了解,还是另有隐情?

  证券时报记者查阅谢荣斌相关资料得知,谢荣斌历任山东省水产供销公司国际业务部副总经理,中信万通证券投资银行总部副总经理,自2005年5月23日担任江泉实业独立董事一职,最终任期为2011年6月14日。

  2011年3月24日,江泉实业召开六届二十次董事会,其中一条议案即为《关于董事会换届推选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根据议案内容,公司提名于孝燕、田英智、李新胜、王兴全作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王兴全为独立董事候选人。

  该议案于2011年4月14日获江泉实业股东大会通过,于孝燕等4人顺利成为公司董事。而谢荣斌因为任期已满,并未被推选为独立董事候选人,不能通过股东大会审议成为公司独立董事。江泉实业发布公告称,“独立董事谢荣斌先生任期已满6年,公司确定该候选人后将及时公告。在新候选人当选前谢荣斌将继续履行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显然,这一做法与相关法规不符。按照中国证监会下发的《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明确规定,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该上市公司其他董事任期相同,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但是连任时间不得超过6年。而谢荣斌作为独立董事的任期已满,公司却让其继续履行职务,显然与现行法规相冲突。不但如此,谢荣斌仍然在公司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担任职务。

  事实上,按照江泉实业的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由5名董事构成,这一做法与公司章程相违背。同时,相关规定要求,上市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至少包括三分之一独立董事。江泉实业应该有2名独立董事,而目前来看,公司“合规”的独立董事只有王兴全一人。

  因此,江泉实业董事会成员的构成存在重大缺陷,与公司章程、独立董事指导意见相违背。而此后江泉实业通过多次董事会决议,在此背景下,召开的董事会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值得商榷。独立董事缺席如此长时间,至少从侧面反映了公司治理上存在一定问题。

  实际上,江泉实业于1999年上市,至今已上市十多年,也算是资本市场的老牌军。公司董事、董秘等人士应该对相关的法律法规相当熟悉,不该犯此错误。

  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并取得交易所颁发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此外,独立董事还应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则。从谢荣斌的从业经历来看,应熟悉相关规定,但任期已满为何还继续“站岗”呢?本报将继续关注江泉实业独董超期服役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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