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5-29 02:19 来源: 中国证券报证券代码:600768证券简称:宁波富邦编号:临时2012-018
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于2012年4月24日以公告方式在《中国证券报》上发出通知,5月28日上午在宁波市长春路2号云海宾馆3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郑锦浩先生主持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2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53,610,96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08%。
与会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认真审议了董事会、监事会提交股东大会的各项议案,采取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以普通决议的方法通过公司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赞成数53,610,967股,反对0股,弃权0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
2、以普通决议的方法通过公司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赞成数53,610,967股,反对0股,弃权0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
3、以普通决议的方法通过公司2011年度报告及摘要
赞成数53,610,967股,反对0股,弃权0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
4、以普通决议的方法通过公司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赞成数53,610,967股,反对0股,弃权0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
5、以普通决议的方法通过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11年度实现合并净利润-4,925,756.12元,母公司净利润 -5,675,880.86元,按照规定不计提取法定公积金,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年末未分配利润为-22,240,950.28 元。
由于年末未分配利润为负数,本年度拟不进行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赞成数53,610,967股,反对0股,弃权0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
6、以普通决议的方法通过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2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的会计报表审计、净资产验证及相关的咨询服务业务。并授权董事会决定2012年度财务审计报酬。
赞成数53,610,967股,反对0股,弃权0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
7、以特别决议的方法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赞成数53,610,967股,反对0股,弃权0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
8、以特别决议的方法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赞成数53,610,967股,反对0股,弃权0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
9、以普通决议的方法通过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互为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控股股东宁波富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建立为对方向金融机构借款提供信用担保的互保关系,最高额度为人民币壹亿元整。
赞成数6,448,807股,反对0股,弃权0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与议案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宁波富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放弃对该议案的投票权(所持表决权股份47,162,160 股)。
大会同时听取了公司独立董事2011年度述职报告。
以上部分议案详细内容请参见2012年4月24日的《中国证券报》刊登的 “公司董事会六届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201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投资者也可以登陆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查阅本次股东大会的详细资料。
浙江素豪律师事务所陈斌律师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5月28日
证券代码:600768证券简称:宁波富邦编号:临2012-019
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与控股股东互为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宁波富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壹亿元人民币
公司担保情况:公司累计担保总额1000万元人民币(不含本次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本公司于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互为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控股股东宁波富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建立为对方向金融机构借款提供信用担保的互保关系,最高额度为人民币壹亿元整,与议案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宁波富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放弃了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宁波富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宋汉平
注册资本:伍仟肆佰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工业实业投资、商业实业投资
总资产: 978075.42万元
负债:669230.80万元
净资产:216406.51万元
少数股东权益:92438.11万元
资产负债率: 68.42%
(以上数据为截止到2012年3月31日未经审计数据)
宁波富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公司为宁波富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在向金融机构借款提供信用担保,提供信用担保的最高贷款余额不超过壹亿元人民币,同时宁波富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提供同等金额的信用担保,担保期限为贰年。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宁波富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公司,其融资及偿债能力较强,资信状况较好。同意与宁波富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互为提供担保。独立董事认为董事会所审议的担保事项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且担保事项为互为提供担保,风险可控,符合公司利益。同意上述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12年3月31 日,本公司实际发生累计担保余额为1000万元, 全部为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占同期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的7.38%。
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且贷款期限、贷款使用完全可控,不会对公司带来不可控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上述担保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 年5月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