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5-29 02:33 来源: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保荐人(主承销商):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5,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将于2012年5月30日(T日)分别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网下发行电子化平台实施。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特别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下内容:
1、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投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2、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定价市场化蕴含的风险因素,了解股票上市后可能跌破发行价,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监管机构、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均无法保证股票上市后不会跌破发行价。
3、拟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投资者,须认真阅读2012年5月22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意向书摘要》及巨潮网站(www.cninfo.com.cn)的招股意向书全文,特别是其中的“特别风险提示”及“风险因素”章节,充分了解发行人的各项风险因素,自行判断其经营状况及投资价值,并审慎做出投资决策。发行人受政治、经济、行业及经营管理水平的影响,经营状况可能会发生变化,由此可能导致的投资风险应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4、本次网下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自本次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流通。请投资者务必注意由于上市首日股票流通量增加导致的投资风险。
5、发行人所在行业为通用设备制造业,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滚动市盈率为28.80倍(2012年5月25日),请投资者决策时参考。本次发行价格9.99元/股对应的2011年摊薄后市盈率为27.00倍,低于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滚动市盈率,但仍存在股价下跌给新股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
6、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计划所需资金量为35,425万元。按本次发行价格9.99元/股计算的预计募集资金量为49,950万元,超出本次募投项目计划所需金额14,525万元,超出比例为41.00%。
发行人计划利用超募资金在广西钦州投资建设“港口装卸设备生产基地”项目,该项目由发行人与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武汉港迪电气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的广西北部湾华东重工有限公司具体建设。发行人拟投资17,500万元,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35%;项目总投资20亿元,其中一期投资额为5亿元。目前该项目已经完成内部论证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该项目建成投产后,发行人产能进一步扩大;并建立直接面向东南亚及广西、广东市场的生产基地,进一步提高发行人的市场竞争能力。对于本次发行超募资金的使用,发行人董事会将在《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中披露超募资金的使用情况和效果,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上市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中对此发表核查意见。
由于存在超募资金,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人的现金及净资产将有较大幅度增长,不仅将对发行人资金管理运营及内部控制提出更高要求,而且短期内如果业务不能同步增长,存在发行人净资产收益率出现较大幅度下降的风险,以及发行人估值水平下调、股价下跌给新股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
7、受宏观经济周期影响的风险。发行人所处行业为集装箱装卸设备制造行业,是为内河和沿海集装箱港口、铁路货场等下游用户提供集装箱装卸设备的产品供应商。由于我国及世界宏观发展形势和经济增长幅度将直接制约港口和铁路的投资规划和投资规模,进而直接影响集装箱装卸设备制造业的供需状况。因此,集装箱装卸设备制造业具有一定的周期性,如果未来国内外宏观经济走势、市场需求发生转变,集装箱装卸设备的市场需求可能出现下降,发行人的销售收入及净利润也可能因此受到不利影响。
8、市场竞争风险。集装箱装卸设备是集资本、技术和劳动力要素于一体的产品,投入高,专业性强。目前,我国具备较强的岸桥和轨道吊生产能力的企业相对比较集中,国内轨道吊市场主要供应商为华东重机、振华重工、中铁山桥、红光港机和三一集团,国内岸桥市场主要供应商为振华重工、华东重机和大连重工,这些生产厂商都在集装箱装卸设备市场领域内具备相当的竞争优势。虽然目前我国具备一定生产能力的轨道吊和岸桥的生产厂商相对较少,但国际上还有一些诸如日本Mitsui公司、德国Liebherr公司、芬兰Cargotec公司等著名机械生产厂商亦参与全球范围内该领域的角逐。伴随着沿海和内河港口以及铁路的集装箱业务量的激增,有实力或规模较小的企业将进一步加强市场开发和生产能力,市场竞争将更加激烈,可能导致发行人面临一定的市场竞争风险。
9、新市场开拓风险。近年来发行人业务发展较为迅速,市场前景广阔,为了不断满足市场需求,扩大业务范围,保持竞争优势,发行人在维护过往客户的同时,需要不断开发新客户。由于集装箱装卸设备属于特种设备,同类产品的不同规格亦需要相应的许可资质。因此如果客户对产品的规格有新的要求,发行人可能不具备该规格的生产资质,进而面临在招投标或开拓新市场时难以获得客户认可的风险。
10、原材料价格变动风险。发行人产品的主要原材料为钢材和综合非标件(钢材为其主要原材料之一),二者合计占发行人产品平均成本的65%-75%左右。因此钢材对发行人产品成本的影响较大。钢铁行业是国民经济基础产业,受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固定资产和基本建设投资规模的影响较大,钢材价格因市场需求、原材料供给和经济形势的变化保持震荡格局,存在着较为明显的周期性波动特征。如在获取订单到原材料采购期间钢材价格出现上涨,而发行人没有采取其他有效的措施应对,没能及时消化原材料价格上涨带来的成本增加,将影响发行人的盈利水平。
11、外购综合非标件采购延迟交付及质量风险。发行人在产品生产过程中需要大量向外采购如集装箱电控系统、减速机、制动器、电缆、联轴器等非标准件。2009年、2010年和2011年,发行人主营业务成本(轨道吊和岸桥)中综合非标件总量分别为9,434.21万元、15,190.39万元和12,323.38万元,占主营业务成本(轨道吊和岸桥)中直接材料的比例分别为48.20%、55.22%和51.20%。如果综合非标件质量不能符合要求或者供货方不能按时交货,将影响发行人产品的质量和生产计划的如期完成。
12、延迟交货的违约风险。发行人与客户签订的销售合同中,客户一般以一定比例的履约保证金和延迟交货罚金条款来确保发行人能够按时交货。发行人在国内具有较高的品牌认可度,产品需求量较大,发行人的生产基本处于满载运营状态,从而可能发生无法按照发行人的订货合同及时交货的情况,因此发行人存在延迟交货的违约风险。
13、技术开发风险。集装箱装卸设备技术开发具有高技术含量、高投入、开发周期较长的特点。尤其是在中国经济迅速发展的近几年来,无论是港口、铁路运输业都对国内集装箱装卸设备供应商提出了较高的技术开发要求。随着我国沿海港口、内河港口和铁路网建设的全面展开,不同建设要求和不同建设环境导致施工单位对集装箱装卸设备需求呈现多样化态势,如果发行人不能持续及时地推出符合市场需求的新产品,则可能影响其在未来新竞争格局中的优势地位。
14、技术工人短缺的风险。发行人地处我国经济较为发达的长三角地区,该区域内机械制造业发达,相关设备生产厂商众多,因此技术工人供不应求的情况更为突出。尤其在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后,发行人产能将大幅扩张,对技术工人的需求也将同步增加,倘若发行人现有技术工人储备不足或不能及时充实现有人员力量,发行人将存在技术工人短缺的风险。
15、应收账款回收风险。报告期内,由于发行人业务进入高速发展期,发行人应收账款原值增长较快。2009年末、2010年末和2011年末,应收账款原值分别为7,928.56万元、10,325.27万元和16,647.67万元,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21.24%、26.74%和32.91%,其中2011年末账龄在一年以内的应收账款占比为87.55%。发行人应收账款原值较大且随发行人业务规模扩大而增大,占总资产比重较高,如果部分客户出现支付困难或者长期拖欠款项,将对本发行人资金周转产生不利影响。
16、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市场风险。发行人本次发行募投项目为“105台轨道吊、24台岸桥产能扩建项目”。虽然发行人已聘请有关专业机构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市场、技术、环保、财务等方面进行了充分论证和预测分析,发行人董事会也对项目进行了充分的可行性研究,但本次募投项目的建设计划能否按时完成、项目的实施过程和实施效果等存在不确定性;同时,竞争对手的发展、产品价格的波动、市场容量的变化、宏观经济形势的变化以及销售渠道和营销力量的配套等因素也会对项目的投资回报和发行人的预期收益产生影响。
17、管理风险和组织实施风险。本次发行后,募投项目将逐步展开,发行人的资产规模、产销规模、人员规模等将进一步扩大,对发行人管理层的管理与协调能力,以及发行人在资源整合、技术开发、市场开拓等方面提出更高的要求。因此,在业务快速发展过程中,如不能有效解决管理问题,将对发行人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18、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发行人2009年、2010年和2011年的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38.69%、46.94%和32.28%。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人净资产将大幅提高。由于本次募集资金项目的达产期为48个月(包含建设期18个月),项目收益需要在达产期间内逐步体现,因此发行人存在因净资产增长过快而导致发行人净资产收益率大幅下降的风险。
19、新增资产折旧、摊销增加导致利润下滑的风险。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工后,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占总资产的比重将进一步加大,预计每年新增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约2,300万元。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后,若不能如期产生效益或实际收益低于预期的收益,则新增的固定资产折旧及无形资产摊销将可能导致发行人利润下滑。
20、汇率及外销风险。2010年,发行人开展了外销业务,与印度尼西亚港口签订岸桥和轨道吊销售合同。由于发行人签署境外销售产品合同时,主要以美元计价并结算,虽然发行人已经采取锁定远期汇率等有效措施,但外汇汇率的波动仍可能对发行人利润产生一定影响。此外,由于外销业务还涉及到报关、海运、境外总装等流程,这些流程涉及相关法律法规较为复杂,如因这些流程导致交付延迟或出现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或因境外客户所在国家或地区出现政局动荡等风险,则可能对本发行人的经营会产生一定影响。
21、发行人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变化风险。2009年9月11日,经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国家税务局、江苏省地方税务局批准,发行人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GR200932000770,发行人自2010 年1 月1 日起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率15%的税收优惠政策。若本发行人失去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或者相关优惠政策发生变动,则可能增加本发行人的税负,从而给本发行人的盈利能力带来不利影响。
22、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翁耀根、孟正华和翁杰在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通过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华重集团、振杰投资和杰盛投资)间接控制发行人67.00%的股权,在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后,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股权仍然达到50.25%,处于绝对控股的地位。如发行人无法有效做到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者之间相互促进、相互制衡,存在大股东侵害发行人及中小股东利益的风险。
23、本次网下发行将采用按申购单位摇号配售方式,配售对象的每笔申购数量必须是申购单位(250万股)或其整数倍,每个配售对象的累计申购数量不得超过2,500万股。当本次网下有效申购总量超过网下发行数量时,主承销商将按配售对象的有效报价对应的申购量进行配号,每250万股获配一个号码,最终将摇出10个号码,每个号码获配250万股。如果出现网上申购不足向网下回拨的情况,网下发行数量将相应增加,主承销商将根据回拨规模增加网下中签号码数量;如果出现网下向网上回拨的情况,网下发行数量将相应减少,主承销商将根据回拨规模减少网下中签号码数量。因此请投资者务必注意双向回拨机制启动将导致网下配售结果在获配数量、中签比例方面的变化。
24、本次发行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在初步询价阶段由网下机构投资者基于真实认购意图报价,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市场情况、有效募集资金需求、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任何投资者如参与网上申购,均视为其已接受该发行价格,投资者若不认可本次发行定价方法和确定的发行价格,建议不参与本次发行。
25、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2012年6月1日(T+2日)在《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摇号中签及配售结果公告》中公布主承销商在推介期间提供的发行人研究报告的估值结论以及所有配售对象的报价明细。以上数据仅用于如实反应主承销商对发行人的估值判断和配售对象的报价情况,不构成对发行人的投资建议,提请投资者关注。
26、请投资者务必关注投资风险。本次发行中,当出现以下情况,认购不足部分由主承销商予以包销:网下发行的有效申购总量小于本次网下发行数量;网上最终有效申购总量小于本次网上发行总量,向网下回拨后仍然申购不足。
27、本次发行可能存在上市后跌破发行价的风险。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定价市场化蕴含的风险因素,知晓股票上市后可能跌破发行价,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监管机构、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均无法保证股票上市后不会跌破发行价格。
28、发行人的所有股份均为可流通股,本次发行前的股份及本次网下配售的股份均有限售期,有关限售承诺及限售期安排详见招股意向书全文。上述股份限售安排系相关股东基于公司治理需要及经营管理的稳定性,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做出的自愿承诺。
29、本次发行申购,任一股票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或者网上一种方式进行申购,所有参与网下询价、申购、配售的股票配售对象均不能参与网上申购;单个投资者只能使用一个合格账户进行申购,任何与上述规定相违背的申购均为无效申购。
30、发行人的所有股份均为可流通股份,本次发行前的股份有限售期,有关限售承诺及限售期安排详见招股意向书。上述股份限售安排系相关股东基于公司治理需要及经营管理的稳定性,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做出的自愿承诺。
31、本次发行结束后,需经交易所批准后,方能在交易所公开挂牌交易。如果未能获得批准,本次发行股份将无法上市,发行人会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给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
32、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郑重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者应坚持价值投资理念参与本次发行申购,我们希望认可发行人的投资价值并希望分享发行人成长成果的投资者参与申购。
33、本投资风险特别公告并不保证揭示本次发行的全部投资风险,建议投资者充分深入了解证券市场的特点及蕴含的各项风险,理性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并根据自身经济实力和投资经验独立做出是否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决定。
发行人: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