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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订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基金合同》中基金转换业务条款的公告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5-29 02:33 来源: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关于修订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

  《基金合同》中基金转换业务条款

  的公告

  为进一步提升投资者投资理财便利性,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对基金业务系统进行了升级,拟开通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登记在不同注册登记机构的开放式基金之间的基金转换业务(简称“跨TA转换业务”)。经征求基金托管人同意,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本基金管理人决定对旗下建信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建信上证社会责任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建信内生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双利策略主题分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恒稳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有关基金转换业务的表述进行修订。修订内容具体见附表,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中涉及基金转换业务的内容,也将相应调整。

  此次修订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并已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九日

  附表:

  序号

  适用基金

  所修订表述在基金合同中的位置

  原表述

  修订后表述

  1

  建信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第一章“前言和释义”中“基金转换”词条

  投资者向基金管理人提出申请将其所持有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任一开放式基金(转出基金)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同一登记结算机构办理登记结算的其他开放式基金(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的行为

  投资者向基金管理人提出申请将其所持有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任一开放式基金(转出基金)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已开通基金转换业务的其他开放式基金(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的行为

  第七章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中“十三、基金的转换”

  为方便基金份额持有人,未来在各项技术条件和准备完备的情况下,投资者可以依照基金管理人的有关规定选择在本基金和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同一登记结算机构办理登记结算的其他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基金转换的数额限制、转换费率等具体规定可以由基金管理人届时另行规定并公告。

  为方便基金份额持有人,未来在各项技术条件和准备完备的情况下,投资者可以依照基金管理人的有关规定选择在本基金和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已开通基金转换业务的其他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基金转换的数额限制、转换费率等具体规定可以由基金管理人届时另行规定并公告。

  2

  建信上证社会责任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二、释义”中“基金转换”词条

  投资者向基金管理人提出申请将其所持有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任一开放式基金(转出基金)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同一登记结算机构办理登记结算的其他开放式基金(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的行为

  投资者向基金管理人提出申请将其所持有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任一开放式基金(转出基金)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已开通基金转换业务的其他开放式基金(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的行为

  “六、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中“(十三)基金的转换”

  为方便基金份额持有人,未来在各项技术条件和准备完备的情况下,投资者可以依照基金管理人的有关规定选择在本基金和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同一登记结算机构办理登记结算的其他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基金转换的数额限制、转换费率等具体规定可以由基金管理人届时另行规定并公告。

  为方便基金份额持有人,未来在各项技术条件和准备完备的情况下,投资者可以依照基金管理人的有关规定选择在本基金和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已开通基金转换业务的其他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基金转换的数额限制、转换费率等具体规定可以由基金管理人届时另行规定并公告。

  3

  建信内生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二、释义”中“基金转换”词条

  投资者向基金管理人提出申请将其所持有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任一开放式基金(转出基金)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同一登记结算机构办理登记结算的其他开放式基金(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的行为

  投资者向基金管理人提出申请将其所持有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任一开放式基金(转出基金)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已开通基金转换业务的其他开放式基金(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的行为

  “六、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中“(十三)基金的转换”

  为方便基金份额持有人,未来在各项技术条件和准备完备的情况下,投资者可以依照基金管理人的有关规定选择在本基金和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同一登记结算机构办理登记结算的其他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基金转换的数额限制、转换费率等具体规定可以由基金管理人届时另行规定并公告。

  为方便基金份额持有人,未来在各项技术条件和准备完备的情况下,投资者可以依照基金管理人的有关规定选择在本基金和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已开通基金转换业务的其他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基金转换的数额限制、转换费率等具体规定可以由基金管理人届时另行规定并公告。

  4

  建信双利策略主题分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二、释义”中“基金转换”词条

  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本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任一开放式基金(转出基金)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其他开放式基金(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的行为

  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本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任一开放式基金(转出基金)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已开通基金转换业务的其他开放式基金(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的行为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中“(十三)基金的转换”

  为方便基金份额持有人,未来在各项技术条件和准备完备的情况下,投资者可以依照基金管理人的有关规定选择在本基金建信双利基金份额和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其他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基金转换的数额限制、转换费率等具体规定可以由基金管理人届时另行规定并公告。

  为方便基金份额持有人,未来在各项技术条件和准备完备的情况下,投资者可以依照基金管理人的有关规定选择在本基金建信双利基金份额和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已开通基金转换业务的其他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基金转换的数额限制、转换费率等具体规定可以由基金管理人届时另行规定并公告。

  5

  建信恒稳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二、释义”中“基金转换”词条

  投资者向基金管理人提出申请将其所持有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任一开放式基金(转出基金)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其他开放式基金(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的行为

  投资者向基金管理人提出申请将其所持有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任一开放式基金(转出基金)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已开通基金转换业务的其他开放式基金(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的行为

  “六、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中“(十三)基金的转换”

  为方便基金份额持有人,未来在各项技术条件和准备完备的情况下,投资者可以依照基金管理人的有关规定选择在本基金和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其他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基金转换的数额限制、转换费率等具体规定可以由基金管理人届时另行规定并公告。

  为方便基金份额持有人,未来在各项技术条件和准备完备的情况下,投资者可以依照基金管理人的有关规定选择在本基金和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已开通基金转换业务的其他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基金转换的数额限制、转换费率等具体规定可以由基金管理人届时另行规定并公告。

  关于公司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开通

  跨TA转换业务的公告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从2012年5月31日起,开通本公司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的跨TA转换业务。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范围

  基金转换是指本公司旗下的开放式基金持有人将其持有某只基金的部分或全部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开放式基金的份额。

  跨TA基金转换是指由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分别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与基金管理人进行注册登记的基金之间进行转换的业务。它是同一注册登记机构进行注册登记的基金之间转换的拓展功能,所有转换规则遵从相关基金法律文件约定的基金转换业务规则。

  本次公告新增基金转换业务适用于建信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名单如下),本公司今后募集管理的开放式基金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适用该业务。

  注册登记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基金:

  1、 建信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65309)

  2、 建信双利策略主题分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65310)

  由基金管理人自行担任注册登记机构的基金:

  1、 建信恒久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530001);

  2、建信货币市场基金(530002);

  3、建信优选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530003);

  4、建信优化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530005);

  5、建信核心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530006);

  6、建信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530008);

  7、建信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530009;C类份额:531009);

  8、建信上证社会责任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530010);

  9、建信内生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530011);

  10、建信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530012);

  11、建信恒稳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530016);

  12、建信双息红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530017);

  13、建信深证1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530018)。

  二、适用销售机构

  自2012年5月31日起,投资者可以分别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理跨TA转换业务。

  1、直销中心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1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16层

  法定代表人:江先周

  客服电话:010-66228000、400-81-95533(免长途通话费)

  网址:www.ccbfund.cn

  2、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长安兴融中心)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客服电话:95533

  网址:www.ccb.com

  三、重要提示

  1、上述业务的解释权归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旗下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2年5月29日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上证社会责任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变更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2年5月29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上证社会责任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责任ETF

  基金主代码

  510090

  基金管理人名称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公告依据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基金经理变更类型

  解聘基金经理

  共同管理本基金的其他基金经理姓名

  叶乐天

  离任基金经理姓名

  梁洪昀

  2.离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离任基金经理姓名

  梁洪昀

  离任原因

  工作需要

  离任日期

  2012年5月28日

  转任本公司其他工作岗位的说明

  继续担任我公司投资管理部执行总监、建信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深证基本面6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建信深证基本面6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和建信深证1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是否已按规定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办理变更手续

  是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上述事项已按有关规定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备案。

  特此公告。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2年5月29日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建信上证社会责任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基金经理变更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2年5月29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建信上证社会责任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基金简称

  建信责任

  基金主代码

  530010

  基金管理人名称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公告依据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基金经理变更类型

  解聘基金经理

  共同管理本基金的其他基金经理姓名

  叶乐天

  离任基金经理姓名

  梁洪昀

  2.离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离任基金经理姓名

  梁洪昀

  离任原因

  工作需要

  离任日期

  2012年5月28日

  转任本公司其他工作岗位的说明

  继续担任我公司投资管理部执行总监、建信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深证基本面6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建信深证基本面6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和建信深证1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是否已按规定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办理变更手续

  是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上述事项已按有关规定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备案。

  特此公告。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2年5月29日关于修订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基金合同》中基金转换业务条款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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