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广电网络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5-29 02:33 来源: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证券代码:600831证券简称:广电网络编号:临2012-11号
陕西广电网络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10股派现金0.30元(含税),税后派现金0.27元;每股派现金0.03元(含税),税后派现金0.027元。
●股权登记日:2012年6月1日
●除 息日:2012年6月4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12年6月8日
一、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12年5月10日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12年5月11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利润分配方案
1、发放年度:2011年。
2、以2011年12月31日总股本563,438,53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30元(含税,扣税后每10股派0.27元)现金红利。
三、实施时间
1、股权登记日:2012年6月1日
2、除息日:2012年6月4日
3、现金红利发放日:2012年6月8日
四、分派对象
截止股权登记日2012年6月1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利润分配实施办法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及《关于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02号)的规定,本公司对于自然人股东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实际每股发放红利0.027 元。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及《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 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 号)的规定,本公司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实际每股发放红利0.027 元;其他法人股东(含机构投资者)自行缴纳其取得现金红利所应承担的税款,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税前每股人民币0.03元。
3、除陕西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有限责任公司(现已更名为:陕西广电网络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派发外,其他股东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六、咨询办法
地址:西安市高新一路15号公司证券部
邮编:710075
电话:029-87991255
传真:029-87991266
七、备查文件
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陕西广电网络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