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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银行在沪设第二总部,提升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5-29 02:44 来源: 东方早报

  廖岷:鼓励银行在沪设第二总部,提升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

鼓励银行在沪设第二总部,提升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

  上海银监局党委书记、局长廖岷

  早报记者 肖中洁

  “十二五”时期是上海加快推进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关键时期。在此期间,上海银监局将有何作为?

  上海银监局党委书记、局长廖岷近日接受早报记者专访,详解其思路。在他看来,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工作重心仍然在于进一步拓宽金融市场的广度和深度,加快金融市场的改革创新,而金融市场的加快发展离不开金融机构的集聚和广泛参与市场的培育。因此,上海银监局将继续致力于吸引银行业金融机构的集聚,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提升参与金融市场竞争的能力,推动发展和转型,并提升上海银行业辐射和服务全国的能力,形成长期可持续的比较竞争优势。

  廖岷从2011年2月起任上海银监局党委书记、局长。在到任上海银监局前,他担任银监会办公厅主任,主要负责综合研究和监管协调,主持和参与国务院多项重要金融课题研究,也曾代表银监会参与巴塞尔银行委员会有关国际银行业监管规制的制定工作。加入银监会之前,廖岷曾先后在央行国际司资金处和办公厅、中国光大集团香港总部、中国银行总行工作。国际视野与金融市场交易员背景相结合,长期在银监会总部工作的经历,有助于廖岷带领上海银监局更好服务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

  研究探索金融

  租赁公司设境外SPV

  东方早报:“十二五”期间,作为上海银监局来讲,有哪些先行先试的计划?具体到今年,上海银监局有哪些工作重点?目前进程如何,有何困难?

  廖岷:简单介绍下我们今年在此方面的工作重点。

  一是支持、 鼓励和推动上海银行业金融机构坚持服务实体经济的本质,加快转型发展,努力随“实体经济”而变,随“新兴金融”而转,随“民生民众”而动。利用上海四个中心建设的战略机遇和整体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高于全国的特点和优势,大力培育上海银行业在这些方面的长期可持续的比较竞争优势。在融资服务和财富管理方面,开发和设计更多产品,并发挥管理、带动和影响全国相关业务的作用,占领金融创新的先机和制高点,提供高附加值服务,探索先行转型的途径。

  二是充分利用上海金融市场要素优势,继续鼓励和吸引银行业金融机构在上海成立各类总行级管理总部、营运中心等功能性机构,吸引更多外资银行中国区总部或者是亚太区总部落户上海。我们一贯坚持主动向各类机构宣传设立功能性金融机构、区域性机构总部等的作用、意义和优惠政策,帮助和扶持已落户持牌专营机构加速发展和金融创新能力,形成良好示范效应和竞争中的领先地位。今年以来,中国银行的人民币交易业务总部已在上海成立,浦发硅谷银行正在筹备开业。

  三是积极鼓励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消费金融公司等各类非银行类新金融业态集聚上海,大力发展航运金融服务,实现金融中心与航运中心“双轮驱动”。今年我们指导浦银金融租赁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开业筹备,鼓励金融租赁公司继续在保税区设立项目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

  此外,针对目前热议的银行以附加不合理贷款条件和不合理收费为主要形式的不规范经营问题,我们正积极推动辖内银行开展专项治理工作,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营造良好的金融环境,打造一批富有持续竞争力,同时受人尊敬的银行业金融机构。

  东方早报:上海银监局在研究探索国内金融租赁公司设立境外特殊目的项目公司(SPV)等方面的工作进展如何?

  廖岷:金融租赁公司设立SPV开展飞机、船舶及大型设备租赁业务,是国际上普遍接受并成熟运用的租赁模式,具有风险隔离、融资便捷等优势。其中,设立境外SPV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还能享受到低成本的外汇融资、税收优惠及便捷的服务,也是国内金融租赁公司有效参与国际竞争的唯一方式。

  对此,银监会采取了先内后外、逐步推进的监管策略,先允许金融租赁公司在境内保税地区设立项目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待时机成熟后再逐步向境外发展。上海银监局在坚持风险为本的基础上,积极支持辖内金融租赁公司开展SPV业务。目前,在我们的鼓励和推动下,上海辖内金融租赁公司已在境内保税区设立了数十家SPV开展业务,并以项目安排人的角色参与了多笔境外SPV租赁业务。下一步,上海银监局将继续跟进银监会相关制度制定的进程,积极研究金融租赁公司在境外设立SPV开展租赁业务的模式,为金融机构充分利用海外市场和制度条件,参与国际竞争创造条件。

  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

  在上海设总部

  东方早报:刚才提到中国银行人民币交易业务总部已在上海成立,在你看来,国有银行管理总部对于上海意义到底何在?上海银监局将提供怎样的支持措施?

  廖岷:我认为银行业管理总部或业务总部集聚是扬上海金融要素市场齐备之长,克上海法人银行偏少、决策事权掣肘之短的有效手段,对促进上海银行业转型发展,聚集高端专业人才,加快推动上海银行业金融产品创新和业务创新,鼓励先行先试,努力发挥金融资源聚积效应,最终形成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比较竞争优势具有积极意义。我们将加强与银监会和上海市政府的沟通报告,积极争取政策支持并创造有利的监管环境,做好政策指导、业务辅导、监管服务和经验总结等工作。

  东方早报:外资银行对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作用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

  廖岷:上海外资银行的发展对于提升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国际化水平具有特殊意义,这方面的作用正在显现,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机构集聚效应进一步增强。截至2012年3月底,已经有来自25个国家和地区的银行来沪设立机构。目前共有外资法人银行21家,各类外资银行分行78家(含在华法人的分行),同城支行97家,外资银行代表处89家。2011年底时,上海外资银行在沪从业人员1.75万人,占全国外资银行从业人员总数的40%以上。21家外资法人银行中45%的员工常驻上海,这极大推动了海外金融高级管理人才的集聚和金融产品的研发创新,这在某种意义上,真正决定了上海金融中心的国际竞争力。

  二是辐射功能进一步扩大。截至2012年3月底,上海外资法人银行全国共设分行190家、支行368家,遍布全国26个省区市,覆盖沿海地区、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加强了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辐射功能,带动了中西部经济和金融的发展。其中,一些集团的区域性功能总部也落户上海,对全国的辐射效应和影响力更是明显增强。

  三是成为金融中心有机组成部分。各种类型外资银行齐聚上海,极大地丰富了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多元化组成。目前,上海辖内外资银行资产、贷款和存款分别占上海市场份额的12.2%、11.2%和13.1%,远远高于全国的平均水平,体现出外资银行在上海银行业中的重要地位,对全国外资银行也有先行和示范作用。而且,在全球投资、消费和增长重心向亚太逐步“东移”的过程中,外资银行在上海的聚集,无疑还能够为上海带来众多的各行各业的外资企业和客户,这对于上海顺应“东移”大势,巩固和提高自己的贸易中心和经济中心地位,也可以起到重要的促进作用。

  四是丰富和促进金融市场产品和服务提升。一方面,外资银行积极发挥着“鲶鱼效应”,在具有优势的贸易融资、中小企业贷款、财富管理、外汇交易和衍生产品、银团贷款、现金管理和个人理财等方面发挥了积极效应,为本地市场引入了丰富的产品、成熟的做法和先进的风险管理经验,促进了金融中心整体服务能力的提高和有序竞争。另一方面,外资银行也提供很多特色金融服务,提升金融中心的金融服务功能。如荷兰合作银行的农业信贷、北欧银行的船舶融资、澳洲银行的农业和能源金融以及即将开业的浦发与硅谷的合资银行的科技金融都很有其自身的特色。

  此外,外资银行在外汇贷款和金融衍生品领域保持了引领作用或绝对优势。如外资银行在上海辖内外汇贷款市场占比超过40%,继续保持市场的引领作用;上海外资法人银行衍生交易名义本金余额达到3.6万亿元,部分外资银行自营和做市交易量位居市场前列。

  东方早报:你们在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上做了哪些工作?

  廖岷:去年下半年,我们率先在系统内出台了一揽子专项监管扶持政策,鼓励和支持上海银行业加大支持小微企业服务力度,其中小微企业专营支行批量准入和与一般支行挂钩设立的政策均为系统内首创。

  截至目前,上海已设立了3家持牌小企业专营机构(浦发银行、民生银行和上海银行),引进了3家专营小微企业分行(泰隆、民泰和稠州银行上海分行),在小企业群聚地改建和开设小微企业专营支行近80家,另有6家银行指定了23家支行为科技金融服务特色支行。截至2011年12月末,上海银行业金融机构辖内小型企业贷款(不含票据融资、不含个人经营贷)6792亿元,占全辖企业贷款30.2%(略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9.7%),较去年同期增加806亿元,增幅为17.49%,高于各项贷款同期增幅(10.24%)7个百分点。上海小企业贷款余额在全国排名第五,前四位依次为浙江、江苏、广东、山东。如加上个人经营性贷款947亿元,2011年12月末,上海小企业贷款余额(不含票据融资)达到7739亿元,在各项贷款余额中占比达21%。

  继续强化银行业

  房地产风险管控

  东方早报:在加强银行风险防范上,上海银监局做了哪些工作?

  廖岷:今年“坚决守住不发生重大单体、区域性和系统性风险的底线”是上海银行业风险防范工作的目标和任务,为此,主要是做好以下六个方面的风险防范工作。

  一是继续督促银行缓释政府融资平台贷款风险,加强对到期贷款风险分析监测,督促银行继续强化存量和增量平台贷款风险管理工作,切实防范到期平台贷款的偿还风险。

  二是继续强化银行业房地产风险管控,督促商业银行建立健全名单式专户管理,同时强化对房地产行业及其上下游行业的监测。

  三是继续加大银行业案件防控工作力度。坚持不懈保持案件防控高压态势,通过发挥银行业机构的内控作用和外部监管督导,形成上海银行业稳健合规运行的有机合力,形成案防压力层层加码和层层下传。今年重点推行操作风险违规积分管理制度,扩大高管离职声明范围,落实轮岗、对账、内审集合等规定动作,形成从业人员的社会和行业监督机制。

  四是继续严防跨市场风险传递,加强银行代理销售业务管理,强化对银保合作、银信合作、信证业务的风险监测,防范风险的传递。

  五是做实贷款五级分类工作,督促银行扎实做好贷款五级分类工作,加强对资产分类真实性核查,准确反映风险状况。

  六是持续推进银行业不规范经营专项治理工作。在规范收费公示方式和内容的基础上,加大对收费执行情况的整治力度,严格按收费标准执行,此外要指导银行业建立收费行为自查自纠的长效机制,强化绩效考核机制,增强银行业规范经营的内生动力,切实提升金融服务的水平和效率。

  东方早报:上海银监局将如何改进监管手段和方式,促进上海银行业监管水平的进一步提升?

  廖岷:我们始终秉持“寓监管于服务”的理念,努力通过持续的监管方式、手段改进,不断提升上海银行业的监管水平。目前,我们着重推进了以下几个方面的监管改进:

  一是监管标准的一致性建设。我们率先在系统性内制定了统一的监管流程规范,编制《监管手册》,为上海银监局员工开展监管和银行业金融机构办理有关业务提供明确、具体的指导。目前,该手册已进入第四版的修订工作。此外,我们尤为注重内部不同监管部门之间的信息交流和协作行动,强调重大监管决策必须集体审议通过,并为此专门设立了监管规制与风险监管委员会、行政处罚委员会和监管联席会议等三大集体议事机制。

  二是差异化监管的深化与探索。我们历来坚持差异化监管导向,以将有限的监管资源投入到最需要的监管领域,以及更好地调动银行业金融机构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内生动力。原则上,根据评级结果我们对风险高的金融机构,配备更多的监管力量;对金融薄弱领域,予以更多的监管政策倾斜与扶持。

  三是高标准推进监管新规落地。我们始终将贯彻执行监管新规作为工作重点,如针对银监会2010年推出的“三办一指”(《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和《项目融资业务指引》),我们通过强力推动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贯彻执行上述贷款新规,有效督促机构提高贷款精细化管理水平,加速信贷资金周转,防止信贷资金体外循环或体内违规挪用,促进信贷资金流入实体经济。2011年,上海辖内新增固定资产贷款、流动资金贷款、个人贷款等三类贷款总体按新规走账的比例高达90%,远远高于76%的全国平均水平。

  四是积极推进银行业监管治理优化。我们结合上海实际,为了使得银行业监管更加符合上海金融市场建设的要求和银行业综合化经营中风险管理的要求,尝试在原有“机构监管为主,法人监管和创新监管为辅”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监管治理架构,率先在系统内试行机构维度、风险维度、产品维度“三维一体”的监管模式,以改进和加强对辖区重点风险的跨机构、跨市场和跨产品的综合汇总分析。另外,配合监管治理的优化,我们还加大了队伍的培训,包括监管专业技能的培训、中外商业银行业务和金融市场业务的培训等。目前,这一探索取得了初步成效,在快速集成辖内各种系统性风险信息和支持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快金融创新方面已经发挥作用。

  五是加强与业内机构及其他监管部门的良好沟通。我们在日常监管中,充分利用监管会谈、非现场走访、现场检查及银企调研等各类机会,加强与机构和金融消费者的交流,增进彼此的理解,以找出监管与市场的平衡点,做出更佳的监管决策。同时,我们还努力为同业交流搭建各类平台与机制,如召开同业专题座谈会、联手组织行业性活动、对接银行同业公会等。

  此外,为适应防范系统性风险、应对日益增多的跨业金融创新活动的需要,目前,银监局、证监局、保监局三局已建立了季度监管信息交流例会制度。我们也联合证监局、保监局发布有关监管规定(如近期我们联合保监局发布的《〈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监管指引〉实施细则》)。与此同时,我们还加强与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的沟通与协作,努力为银企双方牵线搭桥,搭建信息交流和合作平台,引导和督促银行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如积极推动市政府出台了针对保障房的跨部门协作机制和项目名单制、重大项目建设及银团贷款对接机制,探索建立统一的小企业信用担保基金等。

鼓励银行在沪设第二总部,提升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

  录入编辑:张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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