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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六届九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5-29 03:39 来源: 证券时报网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以书面方式发出通知,于2012年5月2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表决通过了《关于出售公司总部办公楼的议案》。

  公司曾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公司总部办公楼的议案》,拟将现总部办公楼出售给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具体情况公司已于2010 年7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在办理办公楼转让申报审批等相关手续期间,由于双方约定的部分内容发生变化,双方最终未签订正式协议。

  近日,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程序,经在哈尔滨市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转让,摘牌人韩铁鑫(为自然人,以下简称"买方")经产权交易程序成为最终受让人,双方经协商同意以挂牌价格1.1亿元成交,具体情况如下:

  一、转让房产基本情况

  1、坐落地点:哈尔滨市道里区友谊路431号;

  2、建成年份:1997年;

  3、结构:钢筋混凝土;

  4、建筑面积:6295.26平方米(使用面积:5112.28平方米),总层数:12层。

  二、转让价款

  经黑龙江中达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书》(中达评报字[2011]第12 号)评估确认,该处房产账面净值为2,659.86万元,评估市场价值为9,174.72万元。公司以评估结果为基础,同时考虑到多种市场因素,最终确定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1亿元。

  三、价款支付

  价款分期支付:

  第一期:买方在参加竞买时缴纳的保证金3000万元整,由哈尔滨市产权交易中心直接代转交付;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协议后,此款性质直接转为买方缴纳的定金2200万元和首付款800万元。

  第二期:买方于2012年6月10日前,将余款8000万元整汇至哈尔滨市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内,产权交易中心在接到公司向买方发出的交房通知之日起3日内将全部转让款1.1亿元整转至公司账户内。

  四、税费承担

  双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承担本次交易中各自应缴纳的税费。

  董事会授权管理层签署《办公用房买卖协议书》,并办理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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