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5-30 00:40 来源: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证券代码:600502 证券简称:安徽水利公告编号:临2012-017
安徽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扣税前与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
单位:元
每股现金红利(扣税前)
0.1
每股现金红利(扣税后)
0.09
● 股权登记日
股权登记日
2012年6月4日
● 除权(除息)日:2012年6月5日
● 现金红利发放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12年6月8日
一、 通过分配、转增股本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时间
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于2012年4月12日召开的2011年度股东大会会议上审议通过。
二、 分配、转增股本方案
(一) 发放年度:2011年度
(二) 发放范围:
截止2012年6月4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三) 本次分配以334,62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扣税后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9元,共计派发股利33,462,000元。
三、 实施日期
(一) 股权登记日
股权登记日
2012年6月4日
(二) 除权(除息)日:2012年6月5日
(三) 现金红利发放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12年6月8日
四、 分派对象
截止2012年6月4日(A股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五、 分红、转增股本实施办法
1、派发现金红利的实施办法
(1)除股东安徽省水利建筑工程总公司、金寨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凤台县永幸河灌区管理总站股权登记日所持全部股份的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发放外,其他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对于持有公司股份的个人股东、证券投资基金,公司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扣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 0.09元。
(3)对于持有公司股份的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居民企业含义的公司股东(含机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所得税其自行缴纳,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10元。
(4)对于持有公司股份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公司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的规定,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扣税后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每股0.09元;如该类股东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规定在取得股息红利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退税申请。
六、 有关咨询办法
1、咨询机构:公司证券部
2、联系电话:0552-3950553
3、传 真:0552-3950276
4、联系地址:安徽省蚌埠市东海大道5183号
5、邮 编:233010
七、 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安徽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日期:2012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