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2年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5-30 04:39 来源: 证券时报网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格力电器于2012年5月25日与浙江通诚格力电器有限公司签订了《2012年格力产品区域经销合作协议》,在该协议下双方就2012年格力产品在浙江区域经销合作进行了约定。具体如下:
一、预计2012年新增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关联方
关联关系
交易内容
销售收入金额(亿元)
2011年实际金额
2012年1-5月实际金额
2012年6-12月预计金额
浙江通诚格力电器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张军督担任董事长的企业
销售产品
41
16
37
浙江通诚格力电器有限公司在该区域市场有非常好的开拓能力,市场基础好,履约能力强,且格力电器采用经销商向公司预付货款后才能提货的销售模式,因此此项关联交易不存在形成坏账的可能性。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浙江通诚格力电器有限公司
注册时间
1999年9月27日
公司地址
杭州市建国北路639号华源发展大厦1501室
法定代表人
张军督
注册资本
620万元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
家用电器的销售及维修服务,技术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除期货、证券咨询),房屋租赁,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进出口业务(上述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禁止、限制、许可经营的项目)。
截至2011年12月31日,浙江通诚格力电器有限公司的总资产为181,684.58万元,营业收入为421,601.04万元(注:以上数据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浙江(万邦)分所审计)。
2012年5月,格力电器召开的2011年度股东大会选举张军督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任期至2015年5月。由于张军督先生在本公司担任董事,并兼任浙江通诚格力电器有限公司董事长,因此格力电器与浙江通诚格力电器有限公司形成关联关系。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综合考虑消费者的接受能力、渠道的商业利益、竞争对手的价格水平、公司自身的利润等四方面因素,制定全国统一价格。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定价遵循上述定价原则,与其他区域经销公司保持一致。
四、关联交易对公司及股东的影响
浙江通诚格力电器有限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是格力电器的主要经销商,与其他区域经销公司一样,执行格力电器统一的销售政策,价格公允,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利益。
公司拥有独立的产、供、销系统,主要原材料的采购和产品的销售均不依赖于控股股东以及浙江通诚格力电器有限公司等关联方。公司与浙江通诚格力电器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将保证公司正常稳定的发展,对公司本期及未来销售经营成果有积极影响。
五、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2012年5月,本公司与浙江通诚格力电器有限公司签署了《2012年格力产品区域经销合作协议》,协议主要为明确公司与浙江通诚格力电器有限公司的长期合作关系,约定对浙江通诚格力电器有限公司的2012年度销售总额预计不超过53亿元,产品定价原则是执行本公司全国统一定价策略,合同条件等同于其他独立第三方区域销售公司。
六、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朱恒鹏先生、钱爱民女士和贺小勇先生对上述关联交易议案事前进行了认真阅读,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约定对浙江通诚格力电器有限公司2012年度销售总额预计不超过53亿元,交易遵循了客观、公平、公允的原则,产品定价执行市场定价原则和公司统一的、一贯的销售政策,客观、公允、合理,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没有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七、审议程序
公司已于2012年5月25日召开九届一次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宜,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议案时,张军督先生为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按照深交所规定,上述关联交易事宜超出了董事会审议批准的范围,需将上述关联交易议案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其中关联股东按照规定需要回避表决。
八、备查文件
1、公司九届一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确认函及独立意见
3、公司与浙江通诚格力电器有限公司签署的《2012年格力产品区域经销合作协议》
4、保荐机构出具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五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