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更多
字体:

工银瑞信消费服务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5-31 05:00 来源: 证券时报网

  图1 投资管理流程

本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基金管理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1年3月4日证监许可【2011】319号文核准募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11年4月21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份额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应充分考虑投资者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等。本基金是股票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风险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与混合型基金,属于风险水平较高的基金。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消费服务行业股票,在股票型基金中属于中等偏高风险水平的投资产品。本基金初始募集净值1元。在市场波动因素影响下,本基金净值可能低于初始面值,本基金投资者有可能出现亏损。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它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2年4月20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数据截止日为2012年3月31日。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1、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

  名称: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17号北京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17号北京银行大厦8层

  邮政编码:100033

  法定代表人:李晓鹏

  成立日期:2005年6月21日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监会

  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5】93号

  中国银监会银监复[2005]105号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以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它业务。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贰亿元人民币

  联系人:朱碧艳

  联系电话:400-811-9999

  股权结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占公司注册资本的80%;瑞士信贷占公司注册资本的20%。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李晓鹏先生,董事长,经济学博士,自2005年10月起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2010年10月起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历任中国工商银行河南省分行副行长、总行营业部总经理、四川省分行行长,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副总裁,中国工商银行行长助理兼北京市分行行长,中国工商银行副行长等职。目前兼任工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城市金融学会副会长、中国农村金融学会副会长、中国银行业协会金融租赁专业委员会主任和行业发展研究委员会主任。

  Neil Harvey 先生,董事,瑞士信贷董事总经理,长驻香港工作,负责资产管理部的环球新兴市场及亚太区市场业务,是资产管理部的全球管理委员会成员并兼任瑞士信贷亚太地区执行委员会成员。2010年重返瑞士信贷工作,在此之前任职于复兴集团(Renaissance Group),最后担任复兴集团的副首席执行官及全球主席。在2006年加盟复兴集团之前,Harvey先生合作创立了以亚太地区市场为主的多策略对冲基金——Bennelong资产管理公司。Harvey先生1993年初次加入瑞士信贷香港公司。他在任的十年间,分别在投资银行业务方面担任了多种不同的职务、涉足多个区域。他离任前是香港投资银行部和客户拓展业务的负责人。此外,他创立并管理瑞士信贷在亚洲(除日本)的固定收益业务,并担任了多个领导职务,包括新兴市场固定收益分配全球负责人,管理中东、非洲、土耳其和拉丁美洲的业务。

  郭特华女士,董事,博士,现任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历任中国工商银行总行商业信贷部、资金计划部副处长,中国工商银行总行资产托管部处长、副总经理。

  库三七先生,董事,经济学硕士,现任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历任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方庄支行副行长,中国工商银行总行办公室秘书,中国工商银行信贷管理部、信用审批部信贷风险审查处长,中国工商银行(亚洲)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中国工商银行香港分行总经理。

  朱文信先生,董事,高级经济师,中国工商银行专职派出董事(省行行长级)。历任中国工商银行安徽省分行计划处处长,安徽省滁州分行行长、党组书记,安徽省分行副行长、党组成员、党委副书记,安徽省分行行长、党委书记,安徽省分行行长室资深专家。

  王莹女士,董事,高级会计师,中国工商银行集团派驻子公司董监事办公室专家、专职派出董事,于2004年11月获得国际内审协会注册内部审计师(Certified Internal Auditor) 资格证书。历任中国工商银行国际业务部外汇清算处负责人,中国工商银行清算中心外汇清算处负责人、副处长,中国工商银行稽核监督局外汇业务稽核处副处长、处长,中国工商银行内部审计局境外机构审计处处长,工行悉尼分行内部审计师、风险专家。

  刘国恩先生,独立董事,博士生导师,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经济学教授,北大光华卫生经济与管理研究院执行院长,北京大学中国卫生经济研究中心主任。目前担任国务院医改专家咨询委委员,中国药物经济学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曾执教美国南加利福尼亚大学(1995-1999)、美国北卡大学(2000- 终身教职)。历任中国留美经济学会2004-2005届主席、国际医药经济学会亚太联合会主席。主要研究方向为发展与卫生经济学,医疗保险与医改政策分析。

  孙祁祥女士,独立董事,经济学博士,现任北京大学经济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兼任北京大学中国保险与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中国金融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常务理事,中国保险学会副会长,教育部高等学校经济学类学科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美国国际保险学会董事会成员、学术主持人,美国C.V. Starr冠名教授。曾任亚太风险与保险学会主席、美国国家经济研究局、美国印第安纳大学、美国哈佛大学、香港大学访问学者。在《经济研究》等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100多篇,主持过20多项由国家部委和国际著名机构委托的科研课题。

  Jane DeBevoise女士,独立董事,香港大学艺术系博士,历任银行家信托公司(1998年与德意志银行合并)董事总经理、所罗门 ·古根海姆基金会副主席及项目总监、香港政府委任的展览馆委员会成员、香港西九龙文娱艺术馆咨询小组政府委任委员。2003年至今担任香港亚洲艺术文献库董事局董事及主席,2009年至今担任美国亚洲艺术文献库总裁。

  2、监事会成员

  张衢先生:监事会主席,博士。1997.5-1998.8任中国工商银行浙江省分行行长、党组书记。1998.8-2000.11任中国工商银行广东省分行行长、党委书记。2000.11-2005.10 中国工商银行副行长、党委委员。2005.10-2008.5年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党委委员。

  史泽友先生:监事,高级经济师。1994.10-2004.11 历任中国工商银行营业部副总经理、总经理。2004.11-2011.07 历任中国工商银行内部审计局昆明分局局长、成都分局局长、内部审计局副局长。2011.07至今,任中国工商银行专职派出董事(省行行长级)。

  Sarah Pearson女士:监事,法学学士。拥有英格兰及威尔士、香港和澳大利亚的执业事务律师资格。Pearson女士于1994年加盟伦敦瑞士信贷, 曾先后派驻香港、新加坡、东京和悉尼。Pearson女士曾任亚太区区域总法津及合規顾问。由2006年起担任瑞士信貸澳大利亚區首席运营官,及後担任瑞士信貸亚太区及新兴市场的首席运营官。加入瑞士信贷之前,Pearson女士曾在高伟绅律师事务所的伦敦银行部门担任事务律师。Pearson女士现任瑞士信贷资产管理驻香港资深顾问。

  张舒冰女士:监事,硕士。2003年4月至2005年4月,任职于中国工商银行,担任主任科员。2005年7月加入工银瑞信,2005年7月至2006年12月担任综合管理部翻译兼综合,2007年以来任职于战略发展部,现任战略发展部副总监。

  洪波女士:监事,硕士。ACCA 非执业会员。2005年至2008年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审计员;2008年至2009年任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监察稽核总部业务主管;2009年6月加入工银瑞信法律合规部,现任监察稽核高级经理。

  3、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朱碧艳女士: 督察长,硕士,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1997-1999年中国华融信托投资公司证券总部经理,2000-2005年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投资银行部、证券业务部高级副经理。

  夏洪彬先生:副总经理,工商管理硕士。1999年至2003年任职于瑞士信贷资产管理公司,历任高级风险分析师、副总裁;2003年至2005年,任职于瑞士信贷第一波士顿,曾担任CSFB/Tremont对冲基金指数的数量分析员、基金经理、副总裁。2006年加入瑞士信贷集团资产管理部,历任副总裁、董事。

  4、本基金基金经理

  何江旭先生,15年证券从业经验;曾担任国泰基金金鑫、基金金鼎、金马稳健回报、金鹰增长以及金牛创新成长基金的基金经理,基金管理部总监兼权益投资副总监;2009年加入工银瑞信,现任权益投资总监;2010年4月12日至今,担任工银核心价值基金基金经理;2011年4月21日至今,担任工银消费服务行业基金的基金经理。

  王勇先生,5年证券从业经验; 先后在慧聪国际咨询有限公司担任销售主管,香港新世界数字多媒体公司担任市场经理;2007年加入工银瑞信,曾任研究员兼专户投资顾问,2011年11月7日至今担任工银消费服务行业基金的基金经理,2011年12月27日至今担任工银保本混合基金基金经理。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郭特华女士,投资决策委员会主任,简历同上。

  何江旭先生,简历同上。

  江明波先生,12年证券从业经验; 曾任鹏华基金普天债券基金经理、固定收益负责人;

  2004年6月至2006年12月,担任全国社保基金二零四组合和三零四组合基金经理;2006年加入工银瑞信,现任固定收益投资总监;2008年4月14日至今,担任工银添利基金基金经理;2011年2月10日至今,担任工银四季收益债券型基金基金经理。

  陈超先生,首席经济学家,毕业于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获经济学博士学位。2000年8月至2005年2月,任职于中国人民银行,担任主任科员。2005年2月至2007年9月,任职于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担任副主任。2007年9月至2009年10月,任职于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担任高级经理。2009年10月,加入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首席经济学家。

  曹冠业先生,11年证券从业经验,CFA、FRM;先后在东方汇理担任结构基金和亚太股票基金经理,香港恒生投资管理公司担任香港中国股票和QFII基金投资经理;2007年加入工银瑞信,现任权益投资部总监;2007年11月29日至2009年5月17日,担任工银核心价值基金基金经理;2008年2月14日至2009年12月25日,担任工银全球基金基金经理;2009年5月18日至今,担任工银成长基金基金经理;2011年10月24日至今,担任工银主题策略股票基金基金经理。

  郝康先生,17年证券从业经验;先后在首源投资管理公司担任基金经理,联和运通投资顾问管理公司担任执行董事,北京博动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担任执行董事和财务总监;2007年加入工银瑞信,曾任国际业务总监,现任工银瑞信资产管理(国际)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8年2月14日至今,担任工银全球基金基金经理。

  杜海涛先生,15年证券从业经验;先后在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基金经理助理,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招商现金增值基金基金经理;2006年加入工银瑞信,现任固定收益部总监;2006年9月21日至2011年4月21日,担任工银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2007年5月11日至今,担任工银增强收益债券型基金基金经理;2010年8月16日至2012年1月10日,担任工银双利债券型基金基金经理;2011年8月10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添颐债券型基金基金经理。

  杨军先生,15年证券从业经验;先后在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投资经理,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基金经理;2010年加入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0年5月18日至今,担任工银红利基金基金经理。

  宋炳珅先生,8年证券从业经验;曾任中信建投证券有限公司研究员;2007年加入工银瑞信,现任研究部副总监。2012年2月14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添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资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中期和年度基金报告;

  7、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办理与基金资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保存基金资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2、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承诺

  1、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按照招募说明书列明的投资目标、策略及限制等全权处理本基金的投资。

  2、本基金管理人不从事违反《证券法》的行为,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证券法》行为的发生。

  3、本基金管理人不从事违反《基金法》的行为,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基金财产不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1)承销证券;

  (2)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或者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发行的股票或者债券;

  (6)买卖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控股关系的股东或者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

  (7)将基金资产用于购买基金管理人股东发行和承销期内承销的有价证券;

  (8)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9)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4、本基金管理人将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行为:

  (1)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其它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禁止的行为。

  5、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被代理人、被代表人、受雇人或任何其他第三人谋取不当利益。

  (3)不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以及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不以任何形式为除基金管理人以外的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四)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的原则

  (1)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包括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或机构和各级人员,并涵盖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2)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维护内控制度的有效执行。

  (3)独立性原则。基金管理人各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责应当保持相对独立,基金管理人基金资产、自有资产、其他资产的运作应当分离。

  (4)相互制约原则。基金管理人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应当权责分明、相互制衡。

  (5)成本效益原则。基金管理人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2、内部控制的主要内容

  (1)控制环境

  董事会下设公司治理与风险控制委员会,负责对公司治理结构进行定期的评估、检验,提出对公司治理结构的修改和完善方案,对公司经营管理和基金投资业务进行风险管理和合规性控制,对公司内部稽核审计工作结果进行审查和监督并向董事会报告;董事会下设资格审查与薪酬委员会,负责对股东推荐的董事人选资格、高级管理人员资格、独立董事资格进行审查,拟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和激励政策,报股东会或董事会批准。

  公司管理层在总经理领导下,认真执行董事会确定的内部控制战略,为了有效贯彻公司董事会制定的经营方针及发展战略,总经理下设执行委员会,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活动中的重要决策,执行委员会下设投资决策委员会和风险管理委员会,就基金投资和风险控制等发表专业意见及建议,投资决策委员会是基金的最高投资决策机构。

  公司设立督察长,对董事会负责,主要负责对公司内部控制的合法合规性、有效性和合理性进行审查,发现重大风险事件时向公司董事会和中国证监会报告。

  (2)风险评估

  a)董事会下属的公司治理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和督察长对公司内外部风险进行评估;

  b)执行委员会下属的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对公司经营管理中的重大突发性事件和重大危机情况进行评估,制定危机处理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对基金投资和运作中的重大问题和重大事项进行风险评估;

  c)各级部门负责对职责范围内的业务所面临的风险进行识别和评估。

  (3)控制活动

  控制活动包括自我控制、职责分离、监察稽核、实物控制、业绩评价、严格授权、资产分离等政策、程序或措施。

  控制活动体现为:自我控制以各岗位的目标责任制为基础,是内部控制的第一道防线。在公司内部建立科学、严格的岗位分离制度、授权制度、资产分离制度等,在相关部门和相关岗位之间建立重要业务处理凭据传递和信息沟通制度,后续部门及岗位对前一部门及岗位负有监督责任,使相互监督制衡的机制成为内部控制的第二道防线。充分发挥督察长和法律合规部对各岗位、各部门、各机构、各项业务全面监察稽核作用,建立内部控制的第三道防线。

  (4)信息与沟通

  公司建立双向的信息交流途径,形成了自上而下的信息传播渠道和自下而上的信息呈报渠道。通过建立有效的信息交流渠道,保证了公司员工及各级管理人员可以充分了解与其职责相关的信息,并及时送达适当的人员进行处理。公司根据组织架构和授权制度,建立了清晰的业务报告系统。

  (5)内部监控

  内部监控由公司治理与风险控制委员会、督察长、风险管理委员会和法律合规部等部门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开展。本公司设立了独立于各业务部门的法律合规部,其中监察稽核人员履行内部稽核职能,检查、评价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合理性、完备性和有效性,监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揭示公司内部管理及基金运作中的风险,及时提出改进意见,促进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有效地执行。

  3、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的声明

  (1)基金管理人确知建立、实施和维持内部控制制度是本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的责任;

  (2)上述关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

  (3)本公司承诺将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及公司的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农业银行”)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8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

  法定代表人:蒋超良

  成立时间:2009年1月15日

  注册资本:32,479,411.7万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1998]23号

  联系电话:010-63201510

  联系人:李芳菲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中心

  名称: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17号北京银行大厦8层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17号北京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晓鹏

  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400-811-9999

  传真:010-66583111

  联系人:柳剑

  公司网站:www.icbccs.com.cn

  2、代销机构

  (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北京复兴门内大街55号

  办公地址:中国北京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客户服务电话:95588(全国)

  网址:www.icbc.com.cn

  (2)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法定代表人:蒋超良

  客户服务电话:95599

  网址: www.95599.cn

  (3)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胡怀邦

  电话:(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483

  联系人:曹榕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4)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总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法定代表人:董文标

  客服电话:95568

  联系人:董云巍

  网址:www.cmbc.com.cn

  (5) 北京农村商业银行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内大街410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9号金融街中心B座

  法人:乔瑞

  联系人:王薇娜

  联系电话:63229475

  客服电话:96198

  公司网址:www.bjrcb.com

  (6)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00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法定代表人:吉晓辉

  电话:(021)61618888

  传真:(021)63604199

  客户服务热线:95528

  公司网站:www.spdb.com.cn

  (7)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徐浩明

  电话:021-22169999

  传真:021-22169134

  网址:www.ebscn.com

  (8)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上海银行大厦29层

  法定代表人:祝幼一

  联系人:芮敏祺

  电话:021-38676161

  传真:021-38670161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666

  网址:www.gtja.com

  (9)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基金业务联系人:齐晓燕

  联系电话:0755-82130833

  传真:0755-82133302

  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95536

  网址:www.guosen.com.cn

  (10)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电话:021-23219000

  传真:021-23219100

  联系人:金芸、李笑鸣

  客服电话:95553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网址:www.htsec.com

  (11)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法定代表人:丁国荣

  电话:021-54033888

  传真:021-54035333

  客服电话:021-962505

  网址:www.sw2000.com.cn

  (12)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电话:0755-82943666

  传真:0755-82943636

  客户服务热线:95565、4008888111

  网址:www.newone.com.cn

  (13)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顾伟国

  联系人:李洋

  电话:010-66568047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1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400-8888-108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10-65182261

  联系人:魏明

  网址:www.csc108.com

  (15)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A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6号京城大厦3层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电话:010-84683893

  联系人:陈忠

  公司网址:www.ecitic.com

  (16)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高冠江

  联系人:唐静

  联系电话:010-63081000

  传真:010-63080978

  客服电话:400-800-8899

  公司网址:www.cindasc.com

  (17)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510号南半幢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福山路500号城建大厦26楼

  法定代表人:方加春

  电话:021-68761616

  传真:021-68767981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28

  公司网址:www.tebon.com.cn

  (18)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济南市经十路128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联系人:吴阳

  电话:0531-81283906

  传真:0531-81283900

  客户服务热线:95538

  公司网址:www.qlzq.com.cn

  (19)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57号新天地大厦7、8层

  办公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57号新天地大厦7至10层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联系人:张腾

  联系电话:0591-87383623

  业务传真:0591-87383610

  统一客户服务电话:96326(福建省外请先拨0591)。

  公司网址:www.hfzq.com.cn

  (20)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10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10层

  法定代表人:常喆

  客户服务电话:400-818-8118

  网址:www.guodu.com

  (21)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昌市抚河北路291号

  办公地址:南昌市抚河北路291号

  法定代表人:杜航

  联系人:余雅娜

  联系电话:0791-6768763

  联系传真:0791-6789414

  公司网址:www.avicsec.com

  客服电话:400-8866-567

  (22)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区中心广场香港中旅大厦第五层(01A、02、03、04)、17A、18A、24A、25A、26A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中心广场香港中旅大厦第5层、17层、18层、24层、25层、26层法定代表人:马昭明

  联系人:盛宗凌

  电话:0755-82492000

  传真:0755-82492962

  公司网站:www.lhzq.com

  客服电话:95513,400-8888-555

  (23)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胡运钊

  客户服务热线:95579或4008-888-999

  联系人:李良

  电话:027-65799999

  传真:027-85481900

  长江证券客户服务网站:www.95579.com

  (24)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42号写字楼101室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8号

  法定代表人:王春峰

  联系人:王兆权

  联系电话:022-28451861

  传真:022-28451892

  客户服务电话: 400-6515-988

  网址:www.bhzq.com

  (25)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长沙芙蓉中路二段华侨国际大厦22-24层

  办公地址:湖南长沙芙蓉中路二段华侨国际大厦22-24层

  法定代表人:雷杰

  联系人:彭博

  联系电话:0731-85832343

  客服电话:95571

  公司网址:www.foundersc.com

  (26)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4008001001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755-82558355

  联系人:陈剑虹

  联系电话:0755-82558305

  网址:http://www.essence.com.cn

  (27)西藏同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1-1177

  网址:www.xzsec.com

  (28)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文艺路233号宏源大厦

  办公地址:北京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甲43号金运大厦B座

  法定代表人:汤世生

  联系人:李巍

  联系电话:010-88085338

  传真:010-88085240

  公司网站:www.hysec.com

  客服电话:4008-000-562

  (29)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

  办公地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

  法定代表人:冉云

  联系人:金喆

  电话:028-86690126

  传真:028-86690126

  客服电话:4006600109

  网址:www.gjzq.com.cn

  (30)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广州市先烈中路69号东山广场主楼十七楼

  法定代表人:吴志明

  电话:020-87322668

  传真:020-87325036

  联系人:林洁茹

  客户服务电话: 020-961303

  网址:www.gzs.com.cn

  (31)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青岛市东海西路28号

  法定代表人:史洁民

  联系电话:0532-85022273

  传真:0532-85022605

  联系人:刘光明

  公司网址:www.zxwt.com.cn

  客户咨询电话:0532-96577

  (32)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10号

  法定代表人:石保上

  联系人:程月艳耿铭

  联系电话:0371—65585670

  联系传真:0371--65585665

  公司网址:www.ccnew.com

  客服电话:967218400-813-9666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和本基金基金合同等的规定,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履行公告义务。

  (二)基金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17号北京银行大厦

  注册登记业务办公地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西环中路地盛南街1号国光高科大厦4层

  法定代表人:李晓鹏

  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400-811-9999

  传真:010-66583100

  联系人:朱辉毅

  (三)律师事务所及经办律师

  名称:北京市德恒律师事务所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号富凯大厦B座十二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号富凯大厦B座十二层

  负责人:王丽

  电话:(010)52682888

  传真:(010)52682999

  经办律师:徐建军、李晓明

  (四)会计师事务所及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东三办公楼1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东三办公楼16层

  法定代表人:葛明

  经办注册会计师:王静,王珊珊

  联系电话:(010)58152145

  传真:(010)58114645

  联系人:王珊珊

  四、基金的名称

  本基金名称:工银瑞信消费服务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本基金类型:股票型。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通过投资消费服务类行业股票,追求基金资产长期稳定增值,在合理风险限度内,力争持续实现超越业绩基准的超额收益。

  七、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限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创业板股票、中小板股票以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央票、回购,以及法律法规允许或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但需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其中,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60%-95%,债券、现金等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5%-40%。其中,基金持有的消费服务行业股票占基金股票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1、类别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运用国际化的视野审视中国经济和资本市场,依据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法,考虑经济情景、类别资产收益风险预期等因素,在股票与债券等资产类别之间进行资产配置。

  (1)经济前景分析

  本基金定期评估宏观经济和投资环境,确定未来市场发展的主要推动因素,预测关键的经济变量,判断未来宏观经济的三个可能的情景(正面,中性,负面),并给出每个情景发生的概率。

  (2)类别资产收益风险预期

  针对宏观经济未来三个可能的预期情景,分别预测股票和债券类资产未来的收益和风险,并对每类资产未来收益的稳定性进行评估。将每类资产的预期收益与目前的市场情况进行对比,揭示未来收益可能发生的结构性变化,并对这一变化进行评估。

  结合上述分析的结果,拟定基金资产在股票及债券等资产类别之间的配置方案。

  2、股票选择策略

  本基金建立系统化、纪律化的投资流程,遵循初选投资对象、公司治理评估、行业地位与竞争优势评估、公司财务分析、投资吸引力评估、组合构建及优化等过程,选择具有投资价值的股票,构造投资组合。

  (1)初选投资对象

  本基金的股票投资对象为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其中投资于消费服务行业股票的资产占本基金股票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

  本基金所指的消费服务行业包括根据全球行业分类标准(GICS)界定的日常消费行业、可选消费行业、医疗保健及金融四个行业板块。日常消费行业包括食品与主要用品零售行业、家庭与个人用品行业、食品与饮料行业;可选消费行业包括汽车与汽车零部件行业、耐用消费品与服装行业、酒店、餐馆与休闲行业,媒体行业和零售业;医药保健行业包括医疗保健设备与服务行业,制药与生物科技行业;金融行业包括银行业、多元金融业、保险业和地产业。本基金投资于上述日常消费行业、可选消费行业、医疗保健行业和金融行业的比例不低于股票资产的80%。

  如果GICS行业分类标准调整,或者基金管理人认为有更适当的消费服务行业划分标准,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有权对消费服务行业的界定方法进行调整并及时公告。

  如因基金管理人界定消费服务行业的方法调整或者上市公司经营发生变化等,本基金持有消费服务行业股票的比例低于股票资产的80%,本基金将在三十个工作日之内进行调整。

  (2)公司治理评估

  公司治理结构是保证上市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重要条件,是保证上市公司谋求股东价值最大化的重要因素。本基金认为具有良好公司治理机制的公司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征:1)公司治理框架保护并便于行使股东权利,公平对待所有股东;2)尊重公司相关利益者的权利;3)公司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完整;4)公司董事会勤勉、尽责,运作透明;5)公司股东能够对董事会成员施加有效的监督,公司能够保证外部审计机构独立、客观地履行审计职责。不符合上述治理准则的公司,本基金将给予其较低的评级。

  (3)行业地位与竞争优势分析

  企业在行业中的相对竞争力是决定企业成败的关键。企业在行业中的相对竞争优势取决于企业战略、经营管理水平及技术创新能力等多方面因素。本基金认为,具有较强竞争优势的企业具有以下一项或多项特点:

  1)已建立起市场化经营机制、决策效率高、对市场变化反应灵敏并内控有力;

  2)具有与行业竞争结构相适应的、清晰的竞争战略;

  3)主营业务突出且稳定;

  4)在行业内拥有成本优势、规模优势、品牌优势、特许经营权或其它特定优势;

  5)具有较强技术创新能力。

  本基金认为,具有上述特点的企业,能够在行业内保持持续的竞争优势,并给投资者带来良好回报,从而是本基金重点投资的对象。

  (4)财务分析

  从资产流动性、经营效率、盈利能力等方面分析公司的财务状况及变化趋势,考察企业持续发展能力,并力图通过公司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关联关系,剔除存在重大陷阱或财务危机的公司。本基金重点关注那些财务稳健、盈利能力强、经营效率高尤其是权益资本回报率高、风险管理能力强的企业。

  (5)投资吸引力评估

  本基金将采用市盈率、市净率、市现率、市销率等相对估值指标,净资产收益率、销售收入增长率等盈利指标、增长性指标以及其他指标对公司进行多方面的综合评估。在综合评估的基础上,确定本基金的重点备选投资对象。对每一只备选投资股票,采用现金流折现模型(DCF模型、DDM模型等)等方法评估公司股票的合理内在价值,同时结合股票的市场价格,选择安全边际高、最具有投资吸引力的股票构建投资组合。

  (6)组合构建及优化

  基于基金组合中单个证券的预期收益及风险特性,对组合进行优化,在合理风险水平下追求基金收益最大化,同时监控组合中证券的估值水平,在证券价格明显高于其内在合理价值时适时卖出证券。

  3、其它投资策略

  由于流动性管理及策略性投资的需要,本基金将进行国债、金融债、企业债等固定收益类证券以及可转换债券的投资。债券投资策略包括利率策略、信用策略等,主要服务于流动性管理,着力于短期投资。

  本基金还将在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基于谨慎原则利用权证以及其它金融工具进行套利交易或风险管理,为基金收益提供增加价值。本基金进行权证投资时,将在对权证标的证券进行基本面研究及估值的基础上,结合股价波动率等参数,运用数量化期权定价模型,确定其合理内在价值,从而构建套利交易或避险交易组合。

  (五)投资管理程序

  本基金专注基本面研究,遵循系统化、程序化的投资流程以保证投资决策的科学性与一致性。

  1、投资决策依据

  (1)根据投资研究人员关于宏观经济、金融市场、行业及上市公司等方面的独立、客观研究成果进行决策;

  (2)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

  (3)以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为基金投资决策的准则。

  2、投资程序

  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规范的投资管理流程和严格的风险管理体系,贯彻于投资研究、投资决策、组合构建、交易执行、风险管理及绩效评估的全过程。

  ■

  图1 投资管理流程

  (1)投资研究

  研究员独立开展研究工作,在借鉴外部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开展宏观经济及政策分析、债券市场分析、行业及上市公司分析,为投资决策委员会及各基金经理提供独立、统一的投资决策支持平台。

  (2)投资决策

  投资决策委员会是基金投资的最高决策机构,决定基金总体投资策略及资产配置方案,审核基金经理提交的投资计划,提供指导性意见,并审核其他涉及基金投资管理的重大问题。

  基金经理在公司总体投资策略的指导下,根据基金合同关于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及投资限制等规定,制定相应的投资计划,报投资决策委员会审批。

  (3)投资组合构建

  基金经理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决议,在权限范围内,评估证券的投资价值,选择证券构建基金投资组合,并根据市场变化调整基金投资组合,进行投资组合的日常管理。

  (4)交易执行

  交易员负责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执行基金经理的投资指令,并实施一线风险监控。

  (5)风险分析及绩效评估

  风险管理部对投资组合的风险水平及基金的投资绩效进行评估,报风险管理委员会,抄送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总监及基金经理,并就基金的投资组合提出风险管理建议。

  法律合规部对基金的投资行为进行合规性监控,并对投资过程中存在的风险隐患向基金经理、投资总监、投资决策委员会及风险管理委员会进行风险提示。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业绩基准收益率=8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20%×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

  沪深300指数是由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授权,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开发的中国A股市场指数,它的样本选自沪深两个证券市场, 覆盖了大部分流通市值,其成份股票为中国A股市场中代表性强、流动性高的主流投资股票, 能够反映A股市场总体发展趋势。

  本基金是股票型基金,基金在运作过程中将维持60%-95%比例的股票资产,其余资产投资于债券及其它具有高流动性的短期金融工具,从长期看,股票资产平均配置比例约为80%,债券资产的配置比例约为20%,因此本基金将业绩比较基准中股票指数与债券指数的权重确定为80%与20%,并用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代表债券及流动性资产收益率。

  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如果上述业绩比较基准不适用本基金时,本基金管理人可以依据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对业绩比较基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业绩比较基准应经基金托管人同意,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管理人应在调整前3个工作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公告。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股票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风险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与混合型基金,属于风险水平较高的基金。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消费服务行业股票,在股票型基金中属于中等偏高风险水平的投资产品。

  十一、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2年3月31日。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1,486,311,707.10

  89.09

  其中:股票

  1,486,311,707.10

  89.09

  2

  固定收益投资

  87,066,000.00

  5.22

  其中:债券

  87,066,000.00

  5.22

  资产支持证券

  -

  -

  3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5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82,172,530.01

  4.93

  6

  其他资产

  12,740,669.66

  0.76

  7

  合计

  1,668,290,906.77

  100.00

  注: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63,999,834.20

  3.86

  B

  采掘业

  -

  -

  C

  制造业

  804,375,624.80

  48.46

  C0

  食品、饮料

  511,007,177.06

  30.79

  C1

  纺织、服装、皮毛

  27,437,432.99

  1.65

  C2

  木材、家具

  -

  -

  C3

  造纸、印刷

  -

  -

  C4

  石油、化学、塑胶、塑料

  3,326,889.10

  0.20

  C5

  电子

  34,061,614.56

  2.05

  C6

  金属、非金属

  -

  -

  C7

  机械、设备、仪表

  72,253,004.74

  4.35

  C8

  医药、生物制品

  156,289,506.35

  9.42

  C99

  其他制造业

  -

  -

  D

  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

  -

  E

  建筑业

  -

  -

  F

  交通运输、仓储业

  -

  -

  G

  信息技术业

  133,893,813.15

  8.07

  H

  批发和零售贸易

  125,445,687.10

  7.56

  I

  金融、保险业

  185,549,738.66

  11.18

  J

  房地产业

  72,708,884.23

  4.38

  K

  社会服务业

  57,871,755.40

  3.49

  L

  传播与文化产业

  42,466,369.56

  2.56

  M

  综合类

  -

  -

  合计

  1,486,311,707.10

  89.55

  注: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600519

  贵州茅台

  699,846

  137,841,668.16

  8.30

  2

  000858

  五 粮 液

  3,299,865

  108,367,566.60

  6.53

  3

  000876

  新 希 望

  6,366,666

  106,259,655.54

  6.40

  4

  002311

  海大集团

  3,807,209

  74,430,935.95

  4.48

  5

  002304

  洋河股份

  458,349

  67,446,055.35

  4.06

  6

  601166

  兴业银行

  4,888,888

  65,119,988.16

  3.92

  7

  600467

  好当家

  6,866,935

  63,999,834.20

  3.86

  8

  002024

  苏宁电器

  4,999,937

  48,749,385.75

  2.94

  9

  600383

  金地集团

  7,777,777

  46,588,884.23

  2.81

  10

  601318

  中国平安

  1,200,000

  43,896,000.00

  2.64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87,066,000.00

  5.25

  3

  金融债券

  -

  -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

  -

  4

  企业债券

  -

  -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

  -

  7

  可转债

  -

  -

  8

  其他

  -

  -

  9

  合计

  87,066,000.00

  5.25

  注: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1101096

  11央行票据96

  900,000

  87,066,000.00

  5.25

  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1本报告期,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除五粮液外,其余的没有受到公开谴责、处罚。根据五粮液公告,五粮液关于四川省宜宾五粮液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投资公司)对成都智溢塑胶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溢塑胶)在亚洲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亚洲证券)的证券投资款的《澄清公告》存在重大遗漏;五粮液在中国科技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科证券)的证券投资信息披露不及时、不完整;五粮液2007年年度报告存在录入差错未及时更正;五粮液未及时披露董事被司法羁押事项。监管部门对五粮液做出以下处罚:一、对五粮液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二、对唐桥、王国春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25万元罚款;三、对陈林、郑晚宾、彭智辅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万元罚款;四、对叶伟泉、刘中国、朱中玉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万元罚款。对此,五粮液公告表示:公司接受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将不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认真整改;公司牢固树立积极维护投资者利益的意识,运作更加规范,治理结构更加完善,生产稳健,产品畅销。这些违法事项持续时间长,主要是信息披露不及时、不完整,反映出有关当事人未对信息披露充分重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不构成实质影响,也不影响其投资价值。

  8.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8.3 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750,000.00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10,853,850.13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926,667.46

  5

  应收申购款

  210,152.07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12,740,669.66

  8.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8.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向投资者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1、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1年4月21日,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截至2012年3月31日)的投资业绩及同期基准的比较如下表所示:

  阶段

  净值增长率

  净值增长率标准差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

  ①-③

  ②-④

  2011.4.21-2011.12.31

  -15.60%

  1.05%

  -23.21%

  1.04%

  7.61%

  0.01%

  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今

  -15.00%

  1.16%

  -20.15%

  1.09%

  5.15%

  0.07%

  2、本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2011 年4月21 日至2012年3月31日)

  ■

  注:1、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1年4月21日生效,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不满一年;

  2、本基金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60%-95%,债券、现金等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5%-40%。其中,基金持有的消费服务行业股票占基金股票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十三、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有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6、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7、基金财产拨划支付的银行费用;

  8、按照法律法规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上述基金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按照公允的市场价格确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三)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管理费率÷当年天数,本基金年管理费率为1.50%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托管费率÷当年天数,本基金年托管费率为0.25%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3、上述(一)中第3-7项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按费用支出金额支付,列入或摊入当期基金费用。

  (四)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基金募集期间所发生的信息披露费、律师费和会计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五)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降低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必须依照有关规定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2日在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六)基金税收

  基金和基金份额持有人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管理办法》、《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管理人于2011年12月2日刊登的《工银瑞信上证中央企业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在“三、基金管理人”部分,根据相关公告,更新了公司信息,公司主要人员的组成及部分成员的简历;

  2、在“四、基金托管人”部分,对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及相关业务经营情况等内容进行了更新;

  3、在“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根据有关公告,更新了代销机构的相关信息;

  4、在“八、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与转换”部分,更新了基金份额转换、办理场所等相关内容;

  5、在“十、基金的投资”部分,更新了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6、在“十一、基金的业绩”部分,更新了基金的业绩表现;

  7、在“二十二、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部分,更新了相关内容;

  8、在“三十三、其他应披露事项”部分,更新了本基金及基金管理人的有关公告;

  9、更新了附件二、基金托管协议摘要中基金管理人和托管人信息。

  上述内容仅为本更新招募说明书的摘要,投资人欲查询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正文,可登陆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icbccs.com.cn。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二年五月三十一日

分享更多
字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