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到锦州港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拟转让部分国有股权的函》的提示性公告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5-31 09:59 来源: 中国证券报证券代码:600190/900952股票简称:锦州港/锦港B股编号:临2012-012
关于收到锦州港国有资产经营
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拟转让部分国有股权的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2年5月29日,本公司收到公司第三大股东锦州港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港国经”)出具的《关于拟转让部分国有股权的函》,锦港国经拟将所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国家股)78,557,90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03%)转让给大连港集团有限公司,转让方式为协议转让。
根据有关规定,本次股份拟协议转让事项须经相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后才能组织实施。本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二年五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