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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下属控股子公司胶囊剂产品检验结果的公告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5-31 13:07 来源: 中国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2012年5月25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公布的抽检结果,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吉林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康药业,本公司持有其51%股权)产品铬检测结果公告如下:

  一、目前胶囊产品检测情况: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通报铬超标胶囊剂药品基本查清抽检结果》,华康药业胶囊剂药品抽检结果存在一个批次胶囊产品铬含量超标情况,具体为血栓心脉宁胶囊(批号101105)。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规定,本次检验个别批次铬超标产品正在复验,复验结果如与本次发布结果不一致,以复验后公布的结果为准。

  二、对使用问题胶囊的调查情况:

  本次检验出来铬超标的产品批次、产量、销售数量及销售收入如下:

  批号为101105的血栓心脉宁胶囊产量为10,150盒,截止到本次检测结果公布前已全部销售,销售收入19.3万元。

  本次问题胶囊事件发生之后,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吉食药监安【2012】248号——《关于转发进一步落实药用明胶胶囊和胶囊剂药品批批检要求的通知》要求:“督促企业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多渠道、多途径的选择有资质、有检验能力的机构进行检验。”华康药业根据上述规定,对已上市并销售的效期内所有批次胶囊剂产品送交了具有CMA国家计量认证标志的检验机构进行了铬含量的检验,其中除批号为101105的血栓心脉宁胶囊存在铬超标问题之外,其他胶囊剂产品均未出现铬超标的问题。该批次问题胶囊来源于浙江省新昌县诚欣胶囊有限公司。华康药业从该供应商处采购的空心胶囊共计8,494.36万粒,已投入生产7,082.36万粒,现剩余1,412万粒。在该供应商处采购的已投入使用及剩余的空心胶囊均送交了具有CMA国家计量认证标志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只有批号为101105的血栓心脉宁胶囊存在铬超标问题。

  在本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报铬超标胶囊剂药品基本查清抽检结果前,华康药业已于2012年5月21日完成了对该批次问题产品的召回工作,其中共召回上述问题批次产品70盒,另外剩余同批次12盒产品在华康药业化验室留样。

  2011年华康药业整体销售收入30,291万元,本次胶囊剂产品铬超标产品的销售收入占华康药业整体销售收入的0.06%。本次召回的该批次问题胶囊产品损失1,344元。

  三、目前公司正在进行的工作:

  华康药业接到血栓心脉宁胶囊(批号101105)铬超标的信息后,迅速按照产品的流向,开展细致排查并组织对该问题批次产品的召回工作。截止2012年5月21日,该批次问题产品召回工作已经结束,召回彻底,市场无滞留,召回产品将在当地药监部门的监督下销毁。

  为提高质量保证能力,实现原辅料全项检验,华康药业于2012年5月采购了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及配套设备,全面升级了企业产品自检系统。

  自2012年5月1日后,按照国家规定,华康药业购入的每一批次空心胶囊将完成铬限量的检验,并将空心胶囊的来源在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网站进行公示。同时每一批次的胶囊剂药品将接受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监督抽验。

  四、问题胶囊事件对公司的影响:

  “铬超标胶囊事件”发生后,公司组织了生产质量管理活动的自检自查,通过问题胶囊事件,举一反三,查找管理上的不足,对质量管理体系中不够严谨、存在的漏洞进行了纠正。

  为确保上市品种的质量安全,华康药业将对生产的所有胶囊剂产品逐批次进行自检及送检,经检验合格后再上市流通。

  本公司董事会对本次胶囊剂产品检测结果中出现的铬超标问题向投资者深表歉意,公司承诺将加大质量审核力度,杜绝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本公司及华康药业在今后生产经营中,将依法组织生产经营,狠抓企业内部质量控制体系建设,调动全体员工积极参与质量管理活动,加强对生产全过程特别是重点环节、重点部位的质量监督,切实保障公众用药安全,积极接受并配合有关部门的监督和管理,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消费者的监督,保障公众用药安全。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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