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软件股份公司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6-02 01:19 来源: 中国证券报证券代码:002065证券简称:东华软件公告编号:2012-021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股票将于2012年6月4日开市起复牌。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2年5月22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议案,会议于2012年6月1日上午9: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0人,实到10人,全体监事列席,会议由董事长薛向东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举手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 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非公开发行的规定,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的条件。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 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以下或称“本次发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具体如下:
(1)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 元。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6个月内向不超过10名的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本次发行的数量
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3,610万股(含3,610万股)。在上述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认购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
若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因公司派息、送股、转增及其他除权除息原因引起公司股份变动的,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上限将根据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与除权除息后的发行底价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投资者,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资产管理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他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等不超过10名的特定对象。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等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基金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由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本次发行后,按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规定,根据发行对象具体申购报价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认购方式
所有发行对象以现金方式按相同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股票上市地
在限售期满后,本次发行的股票将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12年6月2日。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不低于19.18元/股(注: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在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日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底价将进行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本次发行核准批文后,由公司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在不低于发行底价的基础上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合理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发行股份限售期
投资者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12个月的限售期满后,公司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本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用途
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69,239.8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不超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投入的资金总额。
本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拟投资于以下项目(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计划使用募集资金
1
中小商业银行一体化云服务平台项目
33,176.51
33,176.51
2
东华软件区域性数字医疗服务信息云平台项目
19,425.16
19,425.16
3
新一代IT运维管理系统项目
14,627.03
14,627.03
合计
67,228.70
67,228.70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投入的资金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若公司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发展规划,对项目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则先行投入部分将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以募集资金予以置换。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完成后,由公司新老股东共享本次发行前的未分配利润。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本次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股票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201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详见2012年6月2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报告的议案》。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201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之可行性分析报告》详见2012年6月2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详见2012年6月2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东华软件股份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和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具体方案,其中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时机、发行数量、发行起止日期、发行价格、发行询价对象、发行对象的选择、发行申购办法、募集资金规模;
(2)授权董事会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协议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承销及保荐协议、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的协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重大合同等;
(3)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报事项;
(4)授权董事会根据有关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前自筹资金先行实施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可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金额、具体投资安排、募集资金注资方式等进行适当安排和调整;
(5)授权董事会根据本次实际非公开发行的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6)授权董事会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的股票在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登记、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及锁定的相关事宜;
(7)如证券监管部门对非公开发行股票政策有新的规定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和《东华软件股份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授权董事会根据证券监管部门新的政策规定或要求(包括对本次发行申请的审核反馈意见)、新的市场条件,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作相应调整;
(8)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东华软件股份公司章程》允许范围内,授权董事会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报、发行、上市等有关的其他事项;
(9)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 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修改公司章程第十三条
原条文:“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经许可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并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后方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未规定许可的,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现修改为:“公司的经营范围:技术研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承接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生产、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通讯设备并提供售后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其他计算机服务;基础软件、应用软件、公共软件及其他软件的服务;工业控制与自动化;通讯工程;智能楼宇及数据中心工程;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以工商部门核准为准)
(2)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若干规定的决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修改章程的第一百五十五条:
原条文:“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利润;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利润;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公司每年的利润分配应当保证现金分红占适当的比例,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现修改为:“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
1、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保持利润分配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并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供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2、利润分配政策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二者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其中现金分红为主要的利润分配政策。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发生,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的15%。公司可以根据盈利状况进行中期现金分红。重大投资计划或者重大现金支出是指达到以下情形之一:
(1)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以上;
(2)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 万元;
(3)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 万元;
(4)成交金额(包括承担的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
(5)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
在满足上述现金股利分配的情况下,公司可以采取股票股利或资本公积转增资本的方式分配股利。公司在确定以股票方式分配利润的具体金额时,应充分考虑以股票方式分配利润后的总股本是否与公司目前的经营规模、盈利增长速度相适应,并考虑对未来债权融资成本的影响,以确保分配方案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3、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
公司一般进行年度分红,公司董事会也可以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状况提议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未作出年度现金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4、利润分配应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过半数以上表决通过。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应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并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利润分配方案中应当对留存的未分配利润使用计划进行说明,独立董事应当就利润分配方案的合理性发表独立意见。公司对留存的未分配利润使用计划作出调整时,应重新报经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并在相关提案中详细论证和说明调整的原因,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5、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
公司因外部经营环境发生较大变化、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等原因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要事先征求独立董事及监事会意见,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公司审议利润分配政策调整事项,应当通过网络投票等方式为社会公众股东参加审议前述事项提供便利。
6、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7、公司应当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说明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独立董事是否尽职履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充分维护等。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要详细说明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和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等。”
修改后的《东华软件股份公司章程》详见2012年6月2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8、 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情参见2012年6月2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东华软件股份公司关于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董事会
2012年6月2日
证券代码:002065证券简称:东华软件公告编号:2012-022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
关于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2年6月1日召开,会议决定于2012年6月18日(星期一)下午14:00召开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2年6月18日(星期一)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2年6月17日至6月18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2年6月18日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2年6月17日下午15:00至2012年6月18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1) 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
(2) 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表决票数,应当与现场投票的表决票数以及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的表决票数一起计入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权总数。
6、股权登记日:2012年6月11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2012年6月11日(星期一)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紫金数码园3号楼东华合创大厦16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1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2.3 本次发行的数量
2.4 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2.5 认购方式
2.6 股票上市地
2.7 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
2.8 发行股份限售期
2.9 本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用途
2.10 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2.11 本次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
3、《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4、《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6、《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7、《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12年6月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参见刊登于2012年6月2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公告号:2012-021)。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传真或信函需在2012年6月15日16:30 前送达或传真至本公司证券部)。
2、登记时间:2012年6月15日(星期五)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3、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紫金数码园3号楼东华合创大厦16层东华软件股份公司证券部。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 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2年6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2065投票简称:东华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①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②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00元代表总议案(对所有议案统一表决);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如议案1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1.00元代表对议案1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1.01元代表议案1中子议案1.1,1.02元代表议案1中子议案1.2,依此类推,每一项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
议案名称
委托价格(元)
总表决:对所有议案统一表决
100.00
议案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1.00
议案2:《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00
2.1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01
2.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2.02
2.3 本次发行的数量
2.03
2.4 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2.04
2.5 认购方式
2.05
2.6 股票上市地
2.06
2.7 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
2.07
2.8 发行股份限售期
2.08
2.9 本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用途
2.09
2.10 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2.10
2.11 本次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
2.11
议案3:《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3.00
议案4:《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报告的议案》
4.00
议案5:《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5.00
议案6:《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6.00
议案7: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7.00
③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决意见
委托数量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④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在股东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时,如果股东先对以上议案中的一项或多项投票表决,然后对总议案投票表决,以股东对议案中已投票表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未投票表决的议案,以对总议案的投票表决意见为准;
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然后对议案中的一项或多项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对总议案的投票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决相同意见。
⑤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⑥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
2、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买入证券
买入价格
买入股数
369999
1.00
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的半日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 11:30 前发出的,当日下午 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 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
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
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3)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4)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①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东华软件股份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②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录”,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 CA证书登录;
③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④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5)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年6月17日下午15:00 至2012年6月18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投票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2、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4、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 18:00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在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健、苏晓霞
电话:010-62662188
传真:010-62662318
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紫金数码园3号楼东华合创大厦16层
邮政编码:100190
2、会议费用情况
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委托代理人的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受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附件:授权委托书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董事会
2012年6月2日
附件: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东华软件股份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下表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若本人无指示,请受托人全权行使审议、表决、和签署会议文件的股东权利。
序号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2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1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2.3
本次发行的数量
2.4
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2.5
认购方式
2.6
股票上市地
2.7
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
2.8
发行股份限售期
2.9
本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用途
2.10
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2.11
本次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
3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4
《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报告的议案》
5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6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7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注:1、请在相应的意见下划“√”,“同意”“反对”‘“弃权”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视为弃权。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委托人签字(盖章):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号: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